冷集三中教职工工作量和考勤的考核办法
一、工作量(100分) 1)概念的界定
本概念仅指教师所任教学科一周(五个工作日)内课时总数乘以该学科权 重所得值,不包括其他内容。 2)权重设置
初中课程工作量计算标准
课程计划 周课时 2 1课时权重值 (0.01) 0.08 课程 国 家 规 定 课 程 学 科 类 课 程 政治 语文 年级 1-3 1 6 2-3 5 1/1.4 数学 1-3 5 外语 1-3 4 历史 1-3 2 1/1.1 1 3/2 1/1.1 地理 2 2 1/1.1 2 2 物理 3 3 1/1.3 化学 3 3 1 2/3 生物 1/1.1 2 2 体育 1-3 2 1 音乐 1-3 1 1 美术 1-3 1 1 各科每个早自习的权重值为0.03,各科每个晚自习的权重值均为0.04。一人同时上多班自习,只能算一个班。
体育教师组织指挥早操、课间操的权重值为0.03,
后勤人员工作量的权重值不得高于教学人员的平均权重值。
3)临时安排带其它班级课,学校给予一定代课补助的,如果该教师课时达不到学校平均课时,计为平均课时,不计算超出课时。 4)计算办法:
教师周工作量=教师周正课×学科权重+自习课时×自习课时权重。 平均工作量=教师周工作量之和÷教师总人数
达到周平工作量的计满分,达不到的每少一节扣0.5分,超过部分,每超一 节记0.5分。
二、职务工作量
①校级正职工作量为本单位周平均工作量。 ②校级副职工作量权重值为0.7。 ③中层正职工作量权重值为0.5。 ④中层副职工作量权重值为0.3。
⑤班主任工作量权重值为0.3。
⑥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量权重值为0.2。 ⑦行政职务的兼职(班主任除外),工作量权重值不重复累加,只取最大权重值。
⑧专职教辅人员取平均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