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镇中心学校副班主任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全员参与德育管理的成效,加强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后备力量培养,特制定学校副班主任工作制度,如下: 一、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1. 在班主任公出、请假期间及临时不在岗时,全面履行班主任职责;
2. 周一学校升旗仪式时,参加班级定位管理;
3. 学校集会和学校大型活动时,副班主任准时出席并全程参与管理;
4. 每二月设计和主持一次班级主题班会活动,协助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和倾向性问题; 5. 6.
7. 协助班主任参与家长会、外出集体活动管理等工作,完成突击性、临时性工作,协助处理班级偶发事件;
8. 平时能主动协助班主任参与教室、加强中午和课间休息的班级秩序巡查;
9. 按要求参加班主任例会,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副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法
1、每月设副班主任考核基础奖 60元,副班主任积极协助班主任工作,按时完成副班主任工作职责,经考核评议合格的发副班主任考核基础奖。
2. 班主任公出、请假期间,副班主任代班主任工作,满12天,按班主任每月费用的一半进行计算,足一月的按一月发放。
3、 副班主任参加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未到岗到位参与全程管理的,每次扣副班主任考核奖 10 元, 公出、病假除外; 每月设计和主持一次主题班会,不参加的每次扣考核奖 30 元;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外出活动管理等工作的, 每次扣 30 元;
4、班级学生偶发事件,班主任不在场的情况下,副班主任明知有关 情况而未及时处理,导致事态扩大或影响恶劣的,酌情扣 20——30 元。
5、上述考核奖计算以副班主任考核基础奖为限,不倒扣;若副班主任工作不主动积极, 实际考核报校委会同意,不发该月副班主任考核奖。
6、 出席情况纳入学校教职工考核。
7、副班主任考核以月为单位,由德育处具体实施考核 8、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委会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