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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临床应用及不良反应的监控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中成药临床应用原则及不良反应的监控

中成药是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以中药饮片为原料,按规定的处方和标准制成具有一定规格的剂型,可直接用于防治疾病的制剂。中成药的处方是根据中医理论,针对某种病证或症状制定的,因此使用时要依据中医理论辨证选药,或辨病辨证结合选药。

一、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1. 临床使用中成药要合理选择给药途径。应遵循能口服给药不采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原则。

2. 辨证用药:即依据中医理论,辨认、分析疾病的证候,针对证候确定具体治法,依据治法,选定适宜的中成药。是中成药应用的主要原则。传统品种中成药的药物说明书,以中医辨证用药作为适应证的居多。

3. 辨病用药:即针对中医的疾病,或西医诊断明确的疾病,根据疾病特点,选用相应中成药。如部分临床应用中成药品种的药品说明书是以西医疾病(或某状态)来制定药品适应证的,对于此类中成药,可以依据西医疾病(病理状态)来用药。

4. 辨病辨证结合用药:即将中医辨证与辨病相结合、西医辨病与中医辨证相结合,选用相应的中成药。目前上市的中成药有不少品种在西医病名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医证候适应证,对此类药物可按此原则选药。

5. 中成药剂型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体质强弱,病情轻重缓急及各种剂型的特点,加以区别,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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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成药剂量确定原则:对于明确剂量的,慎重超剂量使用。有剂量范围的中成药,老年人剂量应取偏小值。

7. 使用中药注射剂还应做到: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辨证施药,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2)中药注射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和疗程使用药品,临床应用中药注射剂超出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和疗程的应经临床病例讨论,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4)加强用药监测。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尤其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二、联合用药原则

(一)中成药联合用药基本原则

1.当疾病复杂,一个中成药不能满足所有证候时,可以联合应用多种中成药。

2.多种中成药的联合应用,应遵循药效互补原则及增效减毒原则。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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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

4.合并用药时,注意中成药的各药味、各成分间的配伍禁忌。

5.内外联合用药:一些病证可采用中成药的内服与外用药联合用药。

(二)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基本原则

1.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应遵循主治功效互补及增效减毒原则,符合中医传统配伍理论的要求,无配伍禁忌。

2.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3.需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严禁混合配伍,应分开使用。除有特殊说明,中药注射剂不宜2个或以上品种同时共用一条通道。

(三)中成药与西药联合使用的基本原则

针对具体疾病制定用药方案时,考虑中西药物的主辅地位确定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

1.中成药与西药如无明确禁忌,可以联合应用,相同给药途径时应分开使用。

2.中成药与西药联用应避免副作用相似的药物之间的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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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西药注射剂联用原则

1.应遵循谨慎联合用药的原则。如果中西注射剂确需联合用药,应根据中西医诊断和各自的用药原则选药,充分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联用药物的种数和剂量,根据临床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2.中西注射剂联用,尽可能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如穴位注射、静脉注射)。必须同一途径用药时,应将中西药分开使用,谨慎考虑两种注射剂的使用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

三、孕妇使用中成药的基本原则

1.妊娠期妇女必须用药时,应选择对胎儿无损害的中成药。

2.临床治疗中,妊娠期妇女使用中成药,尽量采取口服途径给药,应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根据中成药治疗效果,应尽量缩短妊娠期妇女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止使用中成药。

3.含有可以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有对胎儿致畸作用成分的中成药,应视为妊娠禁忌使用的药物。

该类药物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砒霜、雄黄、轻粉、斑蝥、蟾酥、麝香、马钱子、乌头、附子、土蟞虫、水蛭、虻虫、三棱、莪术、商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巴豆等。

4.含有可能会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有对胎儿致畸作用成分的中成药,应视为妊娠慎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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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药包括有通经祛瘀类的桃仁、红花、牛膝、蒲黄、五灵脂、穿山甲、王不留行、凌霄花、虎杖、卷柏、三七等;辛热燥烈类的干姜、肉桂、半夏、天南星、白附子、硫磺等;滑利通窍类的冬葵子、瞿麦、木通、漏芦等。

四、儿童使用中成药的基本原则

1.儿童使用中成药应注意生理特殊性,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生理特点选择恰当的药物和用药方法,达到预期治疗目的。

2.儿童中成药用药剂量必须兼顾有效性和安全性,儿童专用中成药一般情况下说明书都列有儿童年龄与体重相应的对照量表,应根据对照量表选择相应药量。

3.直接选用儿童专用药最好,非儿童专用中成药应结合具体病情,在保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儿童年龄与体重选择相应药量。

4.含有较大的毒副作用成分的中成药,或者含有对小儿有特殊毒副作用成分的中成药,应充分衡量其风险/收益,除没有其它治疗药物或方法的疾病必须使用外,其它情况下儿童不应使用。

5.儿童患者使用中成药的种类不宜多,应尽量采取口服或外用途径给药,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

6.根据中成药治疗效果,应尽量缩短儿童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五、中成药出现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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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多种类型,常见的有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各系统副作用、毒性反应、过度作用、继发反应、特异质反应、中西药配伍不当反应、中药配伍不当反应等。主要原因:

(1)药物本身作用的两重性;

(2)特异体质如对某些药物的不耐受、过敏等;

(3)辨证不当或适应症把握不准确;

(4)长期和超剂量用药,是引起中成药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含有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如朱砂、雄黄、蟾酥、附子、川乌、草乌、北豆根等,过量服用即可中毒,导致人体内各系统的异常表现;

(5)不适当的中西药配伍。

六、中成药不良反应的预防

(1)加强对中药不良反应的监察,完善中药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2)辨证用药,采用合理的剂量和疗程。尤其是对特殊人群,如婴幼儿、老年人、孕妇以及原有脏器功能不良的患者,更应合理调整用药方案。

(3)注意药物过敏史。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密切观察其服药后的反应,如有过敏反应,应及时处理,以防止发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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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中、西药并用时尤其要注意避免因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5)需长期服药的患者要加强安全性指标的监测。

七、中成药不良反应的监测

在合理使用中成药的同时,应加强其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中成药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减少漏报率。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特别加强中药注射剂、含毒性中药材中成药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用药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重视个体差异,辨证施治。制定科学用药方案,避免中西药联合应用的不良反应,掌握含毒性药材中成药的用药规律。

建立中药严重不良反应快速反应、紧急处理预案 ,并建立严重病例报告追踪调查制度。对中药严重不良反应关联性进行分析评价时 ,必要时应追踪原始病案、药品生产厂家、批号及原料药的产地、采集、加工、炮制与制剂的工艺方法等。

八、开展中成药临床应用监测、建立中成药应用点评制度

中成药临床使用时应针对实际情况,监测所使用的中成药品种、数量、合理用药情况和不良事件。特别是对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和中药注射剂,可进行集中监测或重点监测。

处方点评制度和临床药师制度等的落实,可有效地促进中成药临床使用监测,及时获取中成药用量的动态信息、合理用药情况、药品不良事件发生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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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处方点评内容包括辨证用药、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给药途径、溶媒、联合用药及配伍合理性、治疗过程中更换药品或停药的合理性等,定期进行中成药处方点评有利于提高临床用药的水平。

临床药师制度要求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监测患者用药全过程,对药物治疗做出综合评价,发现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及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从而更好地保证中成药的临床合理应用,减少和避免药源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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