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 堂 采 购 制 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卫生检疫、防疫等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第一,卫生第一”。
二、严格进货渠道,遵守《食品安全质量保证责任书》要求,不得到集贸市场或小商贩手中采购粮、油、肉类原料等。进货索要三证复印件(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证明,包括购货商场及食品生产厂家的三证),进货要有详尽的记录。
三、采购食品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生熟分开、防尘防蝇。
四、装卸食品时讲究卫生,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不得在便道、庭院内存放。
五、禁止采购、霉变、有异味、生虫、污秽不洁或《食品卫生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禁售食品。
六、禁止购买未经卫生检验肉类,禁止购买三无食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严禁采购、使用、加工来路不明、不知名称的山野菜等木本或草本植物的茎、叶、根和蘑菇。防止发生误食中毒。
西局村回迁安置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