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导师制
一、目的
为切实帮助新员工解决在其试用期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熟悉并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相关的流程、规章制度等,同时提高公司导师能力建设,特制订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与导师制实施对象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员工的培养及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 导师制实施对象:
1.公司各生产部门新入职一线员工;
2.对临时工、辅助工或离退休返聘人员不设导师。
三、导师制实施办法
1.人力资源部建立了通用的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体系。新入职员工在完成了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公司级入职培训后,分配至所在部门,开始导师制管理。
2.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岗位情况,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安排相应符合条件的导师,并及时制定针对性的辅导计划,一同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确认后,进入导师对新员工的辅导。
3.辅导期一般为新员工分配至所在部门之日起两个月,如所辅导的新员工入职两个月仍未转正的,延长辅导期,直至所辅导的新员工转正。辅导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根据对新员工及导师的评价情况,对新员工进行调岗或按试用期不合格进行处理,对导师取消导师资格或取消导师津贴。
4.导师在辅导期内,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情况。
5.辅导期结束前,导师和部门直接主管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同意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上报人力资源部。
6.人力资源部综合核实新员工的培训记录及评估后对新员工岗位导师教育予以确认,流转至后续相应流程。
四、新员工职责
1.积极参加入职培训。了解公司的创业发展历程和战略目标,领会、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并能积极融入其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2.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3.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请教,尽快熟悉、适应工作环境。
五、导师职责
1.导师应熟悉新员工岗位职责,了解新员工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 2.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 3.介绍部门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周边同事以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4.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遇到的问题。 5.导师除了工作上的指导外,还应引导新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7.与新员工认真沟通,了解其专业知识结构,根据本部门需要和新员工实际情况为其制定详细的《新员工辅导计划表》(附件一),具体内容包括为新员工安排学习和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进度,以及各个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应注意尽量使新员工边干边学,工作量饱满。
8.掌握其工作及学习绩效,听取其工作汇报,每周对新员工试用效果进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周评表》(附件二)。
9.对新员工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部分负责。
10.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对新员工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的评估部分负责,填写《新员工试用总评表》(附件三),有权做出新员工在试用期不适合岗位的建议。
11.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12.原则上一名导师的辅导对象不超过2名。
六、导师任职资格及确认
1.培育与指导下属是管理者的基本职责。各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具备导师资格。除此,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新员工导师:
① 思想积极,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并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② 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为部门的骨干人员。
③ 为人正直、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④ 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⑤ 耐心、具有同理心和人文关怀。
2.原则上,导师应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各生产单位每个工种至少配备2名导师,以备当有导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而不足安排时可及时调整补充。
3.各分公司将提名的导师候选人名单提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交公司领导进行确认。
4.对导师进行岗前培训
经评估确认后,各导师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举办的关于“如何做好新员工导师”的培训课程,具体内容包括:
① 如何帮助新员工适应企业要求,尽快进入角色,合理确定职业发展方向? ② 如何帮助新员工尽快与同事融合,融入到团队中?
③ 如何有效指引新员工快速提升技能和水平,如何进行知识传授? ④ 如何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与考核? ⑤ 如何协调好自身工作与辅导新员工之间的关系?
七、新员工辅导与考核
1.新员工辅导计划
① 新员工辅导计划包含四个要素:辅导时间、辅导内容、辅导目标、辅导形式。
② 部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确立导师人员并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因导师确定后出现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时,导师应及时通知部门领导更换新的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新导师应在3天内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原辅导计划进行调整,进而继续开始推进该计划。
③ 新员工辅导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文化认知、公司制度、本车间生产的产品、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传授、心声反映等。
④ 新员工辅导方式包括:深入交流、问题答疑、即时指导、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互动交流、定期讨论有关课题等。
2.新员工考核办法
① 每周对新员工的试用情况进行周评,每月由导师、试用部门对新员工试用情况进行总评。 ② 原则上新员工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特殊人才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建议、主管副总批准后可缩短试用期。
③ 试用总评分高于80分者,予以转正;60分-80分者,延长试用期;60分以下者,试用不合格,予以辞退。
八、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1.新员工导师制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导师的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应的辅导记录,用以存档。
3.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共同负责在新员工辅导期间对导师工作表现进行抽查,在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对导师辅导工作进行评价,导师的评估标准见《导师辅导评价表》(附件四)。
4.对考核合格、顺利转正,且入职满2个月的新员工,人力资源部对其导师计发导师津贴70元,
具体计发金额根据导师津贴计算方式计算而得。
5.导师津贴在辅导期结束后的当月工资中体现,未参与辅导的导师不享受。若辅导期内更换导师,根据不同导师任职期限的比例确定津贴数额。
6.导师综合评定分在60分以下者,取消导师任职资格,按比例发放导师津贴。
7.对于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的导师不再以导师津贴的方式奖励,改为由人力资源部提交正向行政考核流程(描述奖励事件、过程、奖励金额),经相关领导批准后随工资发放。
8.导师津贴计算方式:辅导期综合评定分高于等于90分者,导师津贴全额发放;低于90分的按比例扣罚导师津贴。例如:导师当月试用辅导考核平均分为93分,则全额发放,导师当月试用辅导考核分为分,则扣除此导师1%的导师津贴,88分则扣2%,以此类推。
9.对导师的评估结果用以改进导师的辅导工作和导师制的优化。
10.任导师的员工在企业的培训、评优、晋升、调薪等方面具有优先权。
九、其他事项
1.所有辅导纪录表完成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新员工试用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2.每两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导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分享讨论会,对阶段性工作、阶段性考核的报告进行沟通和分享。
十、纪录
1.附件一:《新员工辅导计划表》 2.附件二:《新员工试用周评表》 3.附件三:《新员工试用总评表》 4.附件四:《导师辅导评价表》 5.附件五:《导师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