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拆除合同
执行单位:盐湖区北城事处
施工单位:运城市鑫德诚顺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名称:拆除取暖锅炉铁制烟囱柒个。
2、地点:香河湾、欧香枫景、海天花苑、拖厂生活区、新丰小区、银都小区。
二、施工范围:
使用吊车、氧割将烟囱安全拆除并放至妥善位置。 三、承包方式:包工及机械 四、合同工期
2017年9月6日开工,2017年9月10日结束,约5个睛天结束。
五、安全责任
该工程施工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工程总价:壹万肆仟元整(含税) 七、工程付款方式
烟囱拆除完后,甲方工程款拨付到位付清。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执行单位: 施工单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O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