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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17注会会计东奥5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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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17注会会计东奥5天提⽰

《会计》考前5天提⽰班主讲⽼师张志凤第⼀章总论第⼀节会计概述

第⼆节财务报告⽬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第三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相关性三、可理解性四、可⽐性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如果企业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么就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法如实反映经济现实和实际情况。六、重要性七、谨慎性⼋、及时性

第四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条件(⼀)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负债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三)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1.所有者权益的定义2.所有者权益的来源构成

所有者权益按其来源主要包括所有者投⼊的资本、直接计⼊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四)收⼊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五)费⽤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六)利润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其应⽤原则

第五节财务报告

第⼆章会计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第⼀节会计及其变更的概述

⼀、会计的概述

会计,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法。⼆、会计变更的概述

会计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的会计改⽤另⼀会计的⾏为。(如,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不属于变更)满⾜下列条件之⼀的,企业可以变更会计:第⼀,法律、⾏规或者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第⼆,会计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会计变更:

(1)本期发⽣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具有本质差别⽽采⽤新的会计。

如:经营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采⽤融资租赁⽅式签订续签合同,由经营租赁会计处理⽅法变更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法。(2)对初次发⽣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新的会计。如:低值易耗品由⼀次摊销法变更为五五摊销法第⼆节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概述⼀、会计估计的概述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了变化,从⽽对资产或负债的账⾯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额进⾏调整。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年数总和法。(存货计价⽅法的改变属于会计变更)第三节会计与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划分⼀、以会计确认是否发⽣变更作为判断基础⼆、以计量基础是否发⽣变更作为判断基础三、以列报项⽬是否发⽣变更作为判断基础

四、根据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所选择的、为取得与资产负债表项⽬有关的⾦额或数值(如预计使⽤寿命、净残值等)所采⽤的处理⽅法,不是会计,⽽是会计估计,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估计变更。第四节会计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会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发⽣会计变更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法,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法。(⼀)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时即采⽤变更后的会计,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进⾏调整的⽅法。(⼆)未来适⽤法

未来适⽤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应⽤于变更⽇及以后发⽣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法。

在未来适⽤法下,不需要计算会计变更产⽣的累积影响数,也⽆需重新编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未来适⽤法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

(⼆)会计估计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三)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第三章存货

第⼀节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存货的性质与确认条件(⼀)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的材料、物料等。关键点:最终⽬的是出售(⼆)存货的确认条件

(⼆)加⼯取得存货的成本

存货的加⼯成本,包括直接⼈⼯以及按照⼀定⽅法分配的制造费⽤。

【提⽰】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和制造费⽤。制造费⽤不是期间费⽤。(制造费⽤期末有余额属于存货)(三)其他⽅式取得存货的成本

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四)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存货的,所发⽣的从事劳务提供⼈员的直接⼈⼯和其他直接费⽤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计⼊存货成本。

【提⽰】下列费⽤应当在发⽣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存货成本:(1)⾮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和制造费⽤;

(2)仓储费⽤(不包括在⽣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个⽣产阶段所必需的费⽤);(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出;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等进货费⽤,应当计⼊存货采购成本;

(5)企业采购⽤于⼴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当期损益(销售费⽤)。企业取得⼴告营销性质的服务⽐照该原则进⾏处理。第⼆节发出存货的计量⼀、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法

企业可采⽤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末⼀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存货成本的结转

(⼀)对外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

【提⽰】因为存货已出售,所以冲减存货跌价准备时不能冲减资产减值损失。(⼆)对外销售材料的会计处理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借:存货跌价准备贷:其他业务成本(三)包装物的会计处理1.⽣产领⽤的包装物借:制造费⽤等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2.出借包装物及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销售费⽤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出租包装物及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周转材料——包装物第三节存货的清查盘点⼀、存货盘盈的处理冲减管理费⽤。

⼆、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处理

⼀般经营损失计⼊管理费⽤,⾮常原因净损失计⼊营业外⽀出。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节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确认条件⼆、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所发⽣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员服务费等。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提⽰】员⼯培训费不计⼊固定资产的成本,应于发⽣时计⼊当期损益。◇外购固定资产的特殊考虑

(1)以⼀笔款项购⼊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例对总成本进⾏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条件延期⽀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期间内采⽤实际利率法进⾏摊销,摊销⾦额除满⾜借款费⽤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计⼊当期损益。(⼆)⾃⾏建造固定资产1.⾃营⽅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如有以⾃营⽅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直接机械施⼯费等计量。

(1)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于⽣产设备的⼯程物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建设期间发⽣的⼯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所建⼯程项⽬的成本;盘盈的⼯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程项⽬的成本。⼯程完⼯后发⽣的⼯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当期营业外收⽀。

(3)建造固定资产领⽤⼯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所建⼯程成本。⾃营⽅式建造固定资产应负担的职⼯薪酬、辅助⽣产部门为之提供的⽔、电、修理、运输等劳务,以及其他必要⽀出等也应计⼊所建⼯程项⽬的成本。(4)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所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 7号——借款费⽤》的有关规定处理。(5)企业以⾃营⽅式建造固定资产,发⽣的⼯程成本应通过“在建⼯程”科⽬核算,⼯程完⼯达到预定可使⽤状态时,从“在建⼯程”科⽬转⼊“固定资产”科⽬。

(6)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决算的,应当⾃达到预定可使⽤状态之⽇起,根据⼯程预算、造价或者⼯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决算⼿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来的折旧额。

2.出包⽅式建造固定资产

(三)其他⽅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1.投资者投⼊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贷:实收资本(注册资本中享有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取得固定资产执⾏相关准则

(四)存在弃置费⽤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程(实际发⽣的建造成本)预计负债(弃置费⽤的现值)

借:财务费⽤(每期期初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贷:预计负债借:预计负债

贷:银⾏存款等(发⽣弃置费⽤⽀出时)第⼆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1.固定资产原价2.预计净残值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固定资产的使⽤寿命(三)固定资产折旧范围1.空间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折旧仍继续使⽤的固定资产;(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账的⼟地;(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4)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提⾜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2.时间范围

固定资产应当按⽉计提折旧,当⽉增加的固定资产,当⽉不计提折旧,从下⽉起计提折旧;当⽉减少的固定资产,当⽉仍计提折旧,从下⽉起停⽌计提折旧。(四)固定资产折旧⽅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法。

可选⽤的折旧⽅法包括年限平均法、⼯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法⼀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六)固定资产使⽤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法的复核

企业⾄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法进⾏复核。使⽤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式有重⼤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法。固定资产使⽤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固定资产后续⽀出

固定资产后续⽀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过程中发⽣的更新改造⽀出、修理费⽤等。

后续⽀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价值扣除(营业外⽀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当期损益。(⼀)资本化的后续⽀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价值扣除。企业将固定资产进⾏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价值转⼊在建⼯程,并停⽌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的可资本化的后续⽀出,通过“在建⼯程”科⽬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的后续⽀出完⼯并达到预定可使⽤状态时,再从在建⼯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法计提折旧。(⼆)费⽤化的后续⽀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等后续⽀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时计⼊当期管理费⽤或销售费⽤。

与存货的⽣产和加⼯相关的固定资产的修理费⽤按照存货成本原则进⾏处理。

企业以经营租赁⽅式租⼊的固定资产发⽣的改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合理进⾏摊销。【提⽰】

(1)企业对固定资产进⾏定期检查发⽣的⼤修理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计⼊固定资产成本或其他相关资产的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费⽤化,计⼊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2)固定资产账⾯价值=固定资产成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终⽌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下列条件之⼀的,应当予以终⽌确认:(⼀)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或处置不能产⽣经济利益。⼆、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同时满⾜下列条件的⾮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流动资产作出决议;⼆是企业已经与受让⽅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年内完成。持有待售的⾮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式⼀并处置的⼀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后的⾦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

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价值,原账⾯价值⾼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调整后的⾦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的可收回⾦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形资产等其他⾮流动资产,⽐照上述原则处理,这⾥所指其他⾮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的合同权利。

【提⽰】持有待售资产应作为流动资产列⽰。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前,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核算。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形资产

第⼀节⽆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形资产的定义与特征⼆、⽆形资产的内容三、⽆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四、⽆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形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进⾏初始计量。(⼀)外购的⽆形资产成本

外购的⽆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途所发⽣的其他⽀出。其中,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途所发⽣的其他⽀出包括使⽆形资产达到预定⽤途所发⽣的专业服务费⽤、测试⽆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的费⽤等。

注意:下列各项不包括在⽆形资产初始成本中:

(1)为引⼊新产品进⾏宣传发⽣的⼴告费、管理费⽤及其他间接费⽤;(2)⽆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途以后发⽣的费⽤。

购买⽆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条件延期⽀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形资产的成本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本书“借款费⽤”的有关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期间内采⽤实际利率法进⾏摊销,计⼊当期损益。(⼆)⼟地使⽤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地使⽤权通常应确认为⽆形资产。⼟地使⽤权⽤于⾃⾏开发建造⼚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地使⽤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地使⽤权⽤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地使⽤权应当计⼊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付的价款应当按照合理的⽅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地使⽤权之间进⾏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改变⼟地使⽤权的⽤途,停⽌⾃⽤⼟地使⽤权⽤于赚取租⾦或资本增值时,应将其账⾯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提⽰】⼟地使⽤权可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可能作为⽆形资产核算,也可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还可能计⼊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第⼆节内部研究开发⽀出的确认和计量

【提⽰】

(1)如果确实⽆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出,应当在发⽣时费⽤化计⼊当期损益(管理费⽤)。

(2)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形资产,其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式运作的所有必要⽀出组成。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成本包括:开发该⽆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该⽆形资产过程中使⽤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的规定资本化的利息⽀出,以及为使该⽆形资产达到预定⽤途前所发⽣的其他费⽤。

在开发⽆形资产过程中发⽣的除上述可直接归属于⽆形资产开发活动的其他销售费⽤、管理费⽤等间接费⽤、⽆形资产达到预定⽤途前发⽣的可辨认的⽆效和初始运作损失、为运⾏该⽆形资产发⽣的培训⽀出等,不构成⽆形资产的开发成本。(3)内部开发⽆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资本化条件的时点⾄⽆形资产达到预定⽤途前发⽣的⽀出总额,对于同⼀项⽆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化计⼊当期损益的⽀出不再进⾏调整。(4)“研发⽀出——资本化⽀出”余额计⼊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出”项⽬。第三节⽆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第四节⽆形资产的处置⼀、⽆形资产的出售

借:银⾏存款⽆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

营业外⽀出(借⽅差额)贷:⽆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营业外收⼊(贷⽅差额)⼆、⽆形资产的出租

(⼀)应当按照有关收⼊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转让使⽤权收⼊借:银⾏存款贷:其他业务收⼊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将发⽣的与该转让使⽤权有关的相关费⽤计⼊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银⾏存款

三、⽆形资产的报废借:营业外⽀出累计摊销⽆形资产减值准备贷:⽆形资产第六章投资性房地产

第⼀节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与范围⼀、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第⼆节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确认时点:租赁期开始⽇;停⽌⾃⽤、准备增值后转让⽇期;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董事会作出书⾯决议⽇。(⼀)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对于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租赁期开始⽇起,下同)或⽤于资本增值,才能称之为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出。

企业购⼊房地产,⾃⽤⼀段时间之后再改为出租或⽤于资本增值的,应当先将外购的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或⽆形资产,⾃租赁期开始⽇或⽤于资本增值之⽇开始,才能从固定资产或⽆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建造投资性房地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状态前发⽣的必要⽀出构成,包括⼟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付的其他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等。建造过程中发⽣的⾮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当期损益,不计⼊建造成本。

(三)⾮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参见“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部分内容。⼆、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出(⼀)资本化的后续⽀出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出,满⾜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企业对某项投资性房地产进⾏改扩建等再开发且将来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在再开发期间应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再开发期间不计提折旧或摊销。转为改扩建时的分录如下:1.成本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贷:投资性房地产2.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公允价值变动(也可能在贷⽅)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费⽤化的后续⽀出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出,不满⾜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时计⼊当期损益(其他业务成本)。第三节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企业通常应当采⽤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后续计量,满⾜特定条件时也可以采⽤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后续计量。但是,同⼀企业只能采⽤⼀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两种计量模式。⼀、采⽤成本模式进⾏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后续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处理。1.计提折旧或进⾏摊销时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2.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取得租⾦收⼊借:银⾏存款贷:其他业务收⼊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采⽤公允价值模式进⾏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前提条件

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后续计量。

(⼆)采⽤公允价值模式进⾏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1.公允价值上升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所得税费⽤.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公允价值下降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3.取得租⾦收⼊借:银⾏存款贷:其他业务收⼊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提⽰】企业采⽤公允价值模式进⾏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也不计提减值准备。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已采⽤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的账务处理: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投资性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贷: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允价值⽐账⾯价值⾼)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

盈余公积(或借记)

【提⽰】涉及所得税影响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第四节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形式和转换⽇1.转换形式

“⾃⽤房地产或存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2.转换⽇

(⼆)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1.成本模式

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采⽤账⾯价值计量模式的房地产转换如下图所⽰:

(原价对原价,折旧对折旧,摊销对摊销)对固定资产和⽆形资产:

2.公允价值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采⽤成本模式计量借:银⾏存款贷:其他业务收⼊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借: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贷:投资性房地产

(⼆)采⽤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借:银⾏存款贷:其他业务收⼊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借:其他业务成本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借:其他综合收益贷:其他业务成本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其他业务成本或

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第七章⾦融资产

第⼀节⾦融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第⼆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概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可以进⼀步分为交易性⾦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

【提⽰】

(1)出售时投资收益=出售净价-取得时成本

(2)出售时处置损益(影响利润总额的⾦额)=出售净价-出售时账⾯价值

(3)交易性⾦融资产从取得到出售会影响到投资收益的时点:①取得时⽀付的交易费⽤;②持有期间确认的股利或利息收⼊;③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4)投资某项⾦融资产累计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影响损益的⾦额=现⾦流⼊-现⾦流出第三节持有⾄到期投资⼀、持有⾄到期投资概述

持有⾄到期投资,是指到期⽇固定、回收⾦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持有⾄到期的⾮衍⽣⾦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

企业债券、⾦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到期投资。持有⾄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到期投资。

本期计提的利息(确定的利息收⼊)=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期初摊余成本即为上期期末摊余成本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回的利息和本⾦-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的⾦融资产(没有活跃市场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额固定或可确定的⾮衍⽣⾦融资产),其会计处理与持有⾄到期投资基本相同。

【提⽰】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到期投资的⾦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受到较多。第四节可供出售⾦融资产⼀、可供出售⾦融资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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