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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开发中对待民族宗教文化的基本原则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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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开发中对待民族宗教文化的基本原则与对策

2004-7-6 19:23:34 闵丽(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邮编 6100) 阅读8020次

摘 要: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且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西部地区。正确对待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在内的民族传统文化,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成功实施西部开发战略至关重要。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是现代化进程中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利用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改善民族生存状况,是有效保护和发展该文化的最佳对策。 关键词:宗教信仰;民族;西部开发。

世纪之交,中国开始实施规模空前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主要通过加强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来加速西部地区现代化进程。西部开发将给该地区带来深刻影响,除了使物质财富有较大增长外,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形态将有较大变化,同时还会产生一系列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更是一个敏感问题。对其处理恰当与否,关系到西部开发的成效、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对此,应该进行深入研究。

一、宗教文化:民族的生存智慧和标志

所谓民族,就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所谓宗教,就是一定社会群体对超越于人类自身与自然界之外的神秘力量的意识与回应。可以说,几乎每一个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对超越于人类之上的力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敬畏,并产生相应的宗教信仰。宗教在每个民族生存和延续的不同阶段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原始部落时期,受活动能力和认识水平的,人类在很长时期中互相隔绝,呈现出群落分散的格局。由于各个群落或部落面临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在从周围世界摄取生活必需品的过程中,各部落都会形成对周围环境的独特认识,以及交流思想感情所必需的特殊语言和生活方式。其中,对自然环境的认识包括对人自身之外的环境的认识以及自己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在认知能力极低的情况下,人们在解释自然界的本质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时,由于无法说明人类不能左右的强大的自然力,于是就从这种自然力的背后寻找超自然的力量,便产生出神的观念,形成各个部落的原始宗教。宗教是人类关于世界的本原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认识,既是世界观也是方,它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具体表现为:各个部落为了赢得神的保佑,避免神的惩罚,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禁忌和习俗;这些禁忌和习俗,是每个部落成员必须遵守的行动准则,也是区分好坏善恶的标准,并发展为调整个人之间、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即道德标准;此外,宗教也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客观世界存在着各种各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体,这些客体一旦纳入人的对象性活动的领域,成为人所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就会产生对人有益还是有害、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求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的需求等问题,即客体对主体、客观世界对人的意义的问题,这就是价值问题。当人在自然界面前自由度极小并被神灵所笼罩时,哪些客体能进入人的活动范围,而已进入人的活动范围的客体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的需求、体现其价值,这一方面取决于生产力水平,另一方面又受制于神灵的威慑力。生产工具愈落后、人在自然面前的自由度愈小,神灵的力量就愈大。以上可见,宗教、神灵崇拜对原始部落的习俗、道德、价值观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人类的力量显得极为弱小,在原始人看来,神灵几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且奖惩分明,神灵信仰直接影响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活动的范围和方式。所以,宗教是原始社会的核心观念。此外,独特的神灵信仰及其影响下的习俗、道

德、价值观、审美观等,使各部族具有明显区别,并逐步演变为具有独特的宗教、文化和生活方式的民族,宗教成为各民族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或符号。例如,我国藏族和傣族的佛教文化、回族和维吾尔族的伊兰教文化、彝族的毕摩文化、纳西族的东巴文化等,成为这些民族的主要标志或符号。撇开这些符号,我们很难找到各民族之间区别的界线。亨廷顿在寻找世界不同文明之间的界线和原因时认为,文明的区别就在于宗教的区别,并将世界不同的文明划分为教文明、佛教文明和儒教文明等。

二、保护和发展:处理民族宗教文化问题的基本原则

所谓现代化,就是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的过程,是生活方式、科学技术和思想观念的全球一体化趋势。现代化发端于西欧并波及全球,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发展方向。在现代化过程中,由于诸种原因,在国家之间,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和民族之间,其进程参差不齐,呈现出不平衡性。就全球范围而言,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其现代化程度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就中国自身而言,西部地区的现代化水平又低于东部地区。东西部差距过大,不仅成为中国经济继续发展的阻力,而且隐含民族关系的潜在危机。因此,加快西部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和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0%都分布在该地区。西部开发过程既是西部民族地区现代化的过程,也是该地区社会转型的过程。因此,西部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必将受到巨大冲击,其宗教文化也是如此。应该怎样对待现代化进程中的西部各民族的传统宗教文化呢?宗教文化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和独特的生活样态,是民族存在的标志或符号。是否承认并保护民族宗教,与是否承认一个民族,维护该民族的尊严密切相关。西部现代化的目的不是使少数民族汉化,犹如世界一体化不是模糊世界各民族之间的界线一样。因此,在西部开发过程中,保护各民族宗教文化就凸显出特别的重要性。其意义具体表现为:第一,保护各民族宗教文化,是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历来就存在民族之间如何和平相处的问题。由于诸种原因,各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方面表现出不平衡性,这是民族纠纷和冲突的重要原因。社会主义的宗旨就是不分民族和性别,实现经济、政治上的人人平等。西部开发战略就是为了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加快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从这一目的出发,处理民族关系中的任何具体问题和方法,都必须遵循民族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的准则。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民族感情,既符合民族平等的准则,也是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淡化或否定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宗教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然会偏离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这一原则,甚至导致民族冲突。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前苏联的民族与宗教就是一例。前苏联也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从斯大林开始的几代领导人,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执行了理论上平等和实践操作中不平等的原则。例如,强调俄罗斯在众多民族中的领导地位、强行推广俄语、强迫民族搬迁等,表现出强烈的大俄罗斯民族主义倾向;在对待民族的宗教信仰问题上,否定社会主义时期各种宗教信仰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粗暴践踏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些错误的民族与宗教导致苏联国内各民族普遍的不满情绪。由于日益积累,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产生民族和国家解体的结局。可见,消除民族特色和民族特有的宗教文化,必然导致民族对抗和。第二,保护各民族的宗教文化,也是保护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民族宗教文化是各民族千百年来长期形成的宝贵财富,是促进各民族继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各民族不论大小,都有自己的特征和独特文化,并汇成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虽然各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在中国文化中属于非主流文化,但是,它们都是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应该从个性与共性、局部与整体的视角理解民族宗教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关

系。否定或消解民族宗教文化。就是否定和消解世界一体化进程中独树一帜的中国文化。第三,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是推进西部开发的重要条件。西部民族地区不仅有丰富的矿藏资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而且有独特的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和历史遗迹。西部开发究竟开发什么?在自然环境恶化、商品相对过剩的背景中,不可能重走过去走过的或东部发展的旧途,必须另辟蹊径,以形成东西部互补型经济。而西部地区的民族文化是一种特殊资源,它是发展西部地区旅游业的得天独厚的条件(笔者将在本文第三部分论证此观点)。因此,保护和弘扬西部各民族丰富的宗教文化,是西部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当然,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及其传统文化,不只具有推动其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也有某些阻碍其前进的成分,例如迷信、占卜、巫术等。特别在落后民族与地区,这些成分就更多。对于那些与发展相冲突的文化内容,应该由各民族广大民众在认识水平提高的基础上,逐步自觉地加以克服,而不能由强制性地取消,这样做不仅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反而会激化。在西部现代化进程中,正确处理民族宗教文化问题的原则应该是:既要保护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又要推进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推进民族文化的现代化。如果仅仅注重保护一面,就容易形成民族文化的封闭性特征,使之丧失容纳新内容的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这种文化既不能解释新问题,更不利于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它也就失去了存在价值,成为“死亡文化”,并与丧失了标识的该民族一起被历史淹没;如果仅仅注重发展一面,就容易忽略各民族宗教文化的个性,使它们在现代化浪潮呈现一元化或单极化发展趋势,最终也会因缺乏交流与对话而丧失发展动力。可见,在对待民族宗教文化问题上,保护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保护中才能促进发展,在发展中才能有效保护。具体而言,只有给民族文化注入先进的文化因素,才能激发它的活力,扬弃其糟粕,使之现代化。

三、利用: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的主要对策

在西部现代化进程中,怎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民族特色文化呢?目前,在学界与政界存在两种见解:其一,部分学者和地方提出“输血论”,主张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在文物保护、民族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以达到保护民族特色文化的目的;其二,部分民族地区的基层通过组建“民族民俗文化村”等途径,将少数民族的物质和精神文明集中在与其相宜的生态环境中,作为文化样板加以保护和宣传。笔者认为,上述方案是必需的,但是,仅以这两种方案来抵御现代文明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冲击,很难从根本上达到预期目的。现代文明在西部民族地区向纵深方向传播的过程中,各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能否在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生存下来,最终取决于自身的生命力。没有生命力的文化,对它的维持也仅仅是延长其存在的时间,最终会被置于人类文化博物馆中,供人类参观和回忆。死亡文化和伴之而来的民族消亡的现象在人类进步的过程中并不少见。在古代史和近代史中,西欧许多部族及其文化在教文化扩张的过程中消亡,就是例证之一。其根源就在于该文化缺乏竞争力,当然也会在残酷的竞争中被淘汰。因此,提高民族文化竞争力和生命力是民族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而合理地利用民族传统文化来加速民族现代化进程,是提高民族文化竞争力的关键。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只能在民族生活与生产中才能体现。也即是说,只有当民族文化(包括生产方式、制度和观念等)满足民族生存需求,成为民族创造财富的工具和方法时,该文化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才能被认同、使用和延续。因此,对文化的利用与对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原则是一致的。在西部现代化进程中,利用西部民族的特色文化就是保护和发展该文化的最佳方案。民族文化如果能作为一种资源直接参与现代经济生活并带来效益,那么,它便具有竞争力和生命力,并仍然是民族安身立命的手段而得以保护和发展。

在现代经济运行之中,稀缺资源有着不可低估的价值。具有独特性的民族文化资源正是这种稀缺资源。我国西部众多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具有区别于其

他文化样式的下述特征:第一,文化类型的多样性。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地区的文化象西部文化那样丰富多彩且各具特色。从宗教的角度划分,既有原始宗教和道教文化区(主要分布于西南地区)、佛教文化区(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川西、滇西南地区),也有教文化区(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教文化区(主要分布于西北、西南边疆地区),形成千姿百态的文化景观。第二,文化分布的民族性和地域性。西部众多少数民族都有相对或杂居的生活地域。不同民族分居于不同区域,而同一民族又有被地域分隔为多处的情况。民族居住的区域性导致该地区文化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如藏族与羌族、苗族与汉族、傣族与拉祜族等民族相邻而居,其各自的文化迥异。加之民族地区商品经济不够发达,商品与信息交流活动相对偏少,因而各民族之间相互影响、其文化相互融合的趋势不太明显。由此,有特色的民族文化被较好地保存下来。第三,文化内容的古朴性和神秘性。西部一些少数民族、特别是生活在崇山峻岭之中并与外界交流较少的民族,至今仍然处于生产工具落后、生活方式古朴、伦理与审美观念原始、民族内部的社会结构单一等状态,加之虔诚的神灵观念及宗教活动,使其文化显露出原始性和神秘性特征。西部少数民族文化的上述特征表明,相对现代文明而言,它是一种独特的文化样式,可作为一种稀缺资源而被开发和利用。在经济相对发达、人们日益从侧重物质消费转为侧重文化消费的社会背景下,这种颇具特色的文化资源能吸引愈来愈多的消费者,并促成庞大的消费群体,由此为民族带来经济效益。以上可见,在现代化进程中,西部地区独特的民族文化能作为一种稀有且珍贵的资源进入消费市场。因此,它具有满足民族生存所必需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功能,具有融入现代生活的亲和力和生命力,自然也能在利用之中得以保护和发展。

具体而言,民族特色文化作为增强民族地区经济实力的资源,它能从以下三个方面进入经济生活:第一,利用民族特色文化,大力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旅游业。西部具有大量的自然景观和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所谓人文景观,是指独特的生产工具、婚姻、家庭、交往方式、文化遗迹等。我国西部地区民族众多,宗教、民俗文化丰富多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风俗和观念。这些风俗和观念对象化为实体,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民族遗迹和名胜古迹(如墓葬、岩画、窖窟、遗址等)、民族文物(如生产工具、武器、装饰品、钱币、简牍、度量衡、古书画等),这些人文景观中的相当部分都蕴含着神灵崇拜或祖先崇拜的思想,是民族宗教信仰的物质载体。据统计,我国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墓有55处,其中属于少数民族的有17处;石窟有30处,其中由少数民族修建的有16处;古建筑有216处,其中有53处与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相联系。这些民族文物多数分布在西部。可见,西部民族地区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应充分挖掘,广泛宣传,使之成为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事实上,旅游业也已成为西部各省、市、自治区的重要产业,云南、四川、贵州、等省都将旅游业作为其支柱产业。第二,依据民俗文化,发展民族生活用品的加工工业。民族生活用品是物化了的民族精神,包括服饰、饮食、生产工具、工艺品、宗教活动所需的器皿与饰物等。生产民族用品无需尖端技术、高级人才和雄厚的资金,但是,该产业在满足旅游者及本民族的购买需求时,能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因为在文化消费热潮中,民族用品不仅供民族成员使用,也可为中外游客消费,而民族用品的加工制造业能改善民族地区人口就业和税收状况,提高民族地区整体的经济实力。第三,利用民族风情的节庆日,组织集文化、经贸、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西部众多少数民族根据各自对超自然力量的不同解释,择定出各不相同的庆典和禁忌活动以及活动的时间,并演变为民族风俗习惯,如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壮族的“三月三”歌节等。应该使节庆活动与经贸活动有机统一起来。在组织民族节庆活动时,主办单位可利用行为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完成经营、策划、宣

传包装、展览促销等工作;同时,遵循市场运作的规律,通过出售有价票证、赞助馈赠、广告权转让等多种途径,使资金筹措多元化。节庆期间的商贸洽谈、旅游观光等活动可以为本地引入投资,促进商品流通,促成饭店等服务业的营业高潮。这些都能有效地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

当然,利用民族特色文化来增加经济效益的途径远非上述三种,各民族可根据条件探索出更多、更有效可行的办法。总之,民族文化只有深深地扎根于民族经济生活,并成为其谋生的重要手段时,它才能在民族现代化过程中传承下去。相反,忽略民族与其文化的内在关系,忽略民族的生存需求而设定的关于民族文化的任何保护性举措都是外在的,最终效果会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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