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省级重点中学: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8%-30%;一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5%。
2、普通高级中学: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3%-25%;一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5%。
3、职业中学: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0%;一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0%。
4、普通初级中学: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10%-15%;一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0%;乡镇的初级中学高级、一级比例可分别提高2%。
5、城区小学:高级教师占任教师的2%;一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0%。
6、农村小学(含中心小学):高级教师占任教师的2%;一级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0%。
7、教研室和教师进修学校:县教研室和教师进修学校参照普通高级中学的岗位设置执行。
8、县幼儿园参照城区小学的岗位设置执行;农村幼儿园参照农村小学的岗位设置执行;活动中心参照普通初级中学的岗位设置执行。
几点要求
1、城区小学指原杜村镇的东区小学、莲湖小学、车站小学、杜村小学等四所小学。
2、各单位的总人数,高级、一级职称人数应和2013年上报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的数据一致(2013年已批的一级教师和2012年上报未批的高级教师均按相应已聘职务计算),有变化要提供变化的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据。
3、初中以校为单位核算,小学(含中心幼儿园)以镇(管区)为单位核算。
4、《渭南市中小学教师岗位统计审核表》一式两份(附件3),电子版发至FP8221252@163.com。于12月11日报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