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职责。基地教务工作负责人:了解本基地实践活动的目标、特点及其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联系。骨干指导教师(包括聘请社会能人):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与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胜任指导教学。2、教师管理。教学负责人和主要活动科目骨干教师应为专职人员。建立教师工作档案,记录每位教师钻研专业和业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五、实践活动。按照中、小学教学计划的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或公益活动。正确处理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关系,使生产劳动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不随意增减教学和劳动时间,防止学生不参加劳动或参加劳动过多的偏向。注意学生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知识水平。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活动项目。农林科目——育种耕种与栽培、嫁接修剪与植保、采集收获与加工、孵化喂养与捕捞等项目;美工科目——木艺、纸艺、布艺、染绘、编结、泥陶、影象、乐器、表演等项目;家政科目——起居洗涤、剪裁缝纫、烹饪面点、行为举止、交往礼仪等项目。
2、活动要求。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实施活动有计划,教师指导有教案,活动过程有记录 ,活动效果有总结。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正常化、经常化,每学期都有活动要求、活动计划和实施总结。基地的每个活动项目有操作说明和指导教案,明确活动目的、要求、条件及实践过程。每期活动前基地都有具体实施方案和活动日程,落实项目编排、人员分工、物资器材和管理服务。在活动中学生参与程度高、亲历时间充分、实践机会多;教师集体示范生动、组织实施有记录,意见要求有档案、有反馈。
六、经费筹集。1、通过自创自收积攒经费,预计每年可以积攒1万元,5年内的自筹
5万元,用与土地的征收项目。2、争取上级支持扶助,解决基地用房屋和教学设备。
实验劳动制度
实验室和劳动实践基地是进行教学的重要场所,对于安全工作袄给予高度重视。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1、实验室、劳动实践基地任课教师负责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劳动实践基地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实验和劳动后的器材必须按时摆放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随意损坏和转借他人。
3、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室、劳动实践基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践,危险性的实验实践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
4、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劳动实践的仪器设备,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劳动实践基地。
5、爱护劳动成果,除工作人员和实践课时的师生外,其他人员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停水、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掉水龙头。
7、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谨慎操作,做好防范措施,未用完的药品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存放箱柜内加锁严格保管。
8、严格看管好门户、水电,下班前清理器材工具,应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闭,关好门
窗,锁好门。
9、防盗是全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
劳技教学制度
一、教学目的。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接触工农,接触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培养主义的劳动态度,树立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观念,克服轻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思想意识。通过劳动培养学生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二、时间安排。学生在校期间,劳动课时间为每周1节,季节性的劳动,每周最多不超过2节。学生劳动以技能学习为主,不为创收而劳动。
三、组织教学。教师作课前动员,明确目的、要求;劳动过程中,必须有辅导员或班主任带班具体指导,做好学生劳动过程中思想教育和考核工作;劳动结束后要集中总结,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劳动考核表》,带班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就组织领导、教师带班、学生表现等内容写出书面总结。
学生劳动期间,教师应采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派专职人员跟班做技术和操作规程的指导,并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考核。
每学期都应根据学校劳动需要制定学生劳动计划,具体的时间、劳动项目等安排应提
前通知各班。要合理地使用劳动力安排劳动量,应注重劳动效率,不能采取“包工”方式。
四、劳动纪律。1、劳动过程中,学生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服从指挥,服从分配;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爱护劳动工具,对有意损坏劳动工具者要责令赔偿;对违反纪律者给予批评教育。
2、劳动中请假一节者,由班主任批准;两节以上者,班主任负责签署意见,经校长批准。凡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以旷课论。
五、考核评价。1、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注意思想政治教育。适当安排以树立劳动观点、端正劳动态度、遵守劳动纪律、热爱劳动人民、学习劳动技术等为内容的报告或专题讲座。
2、考核内容包括劳动质量、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团结协作、爱护公物等方面。考核按优秀、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在劳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评为不及格。劳动过程中不听指挥、不服从分配、劳动态度不好、经教育不改者;经常迟到、早退,不参加劳动,经教育不改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无故损坏劳动工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劳动质量,造成严重后果者。
3、考核办法:学生在每次劳动后,要填写《学生劳动考核表》,做为考核学生完成劳动情况和评定劳动成绩的依据,以带班班主任为主,根据考核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定学生劳动成绩。由班主任在学生劳动考核表上填写成绩并作出简要评语。
4、学生在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操作评定、评定三好和毕业鉴定时,要把劳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参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