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七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十七周 课时数 3  第十一章  印花税、烟叶税实务 教学  章节  教学通过对印花税、烟叶税的学习,了解本章税种的特点和征税范围及纳税人,掌握各税种的计税依目标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和要 求 教学印花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烟叶税的计税依据及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重点 教学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难点 主要教学方式 使用媒体资源 作业或练习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课件     □ IP课件    □ 其他资源:      根据理论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做练习题  板 书 设 计 第十一章  印花税、烟叶税实务 第一节  印花税实务 一、印花税的含义和特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所书立或领受的合同、账簿、证照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面广,税源广泛。(2)税负较轻,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3)征收方法简便 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纳税人 四、印花税的税率: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 五、印花税的减免税 六、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计税金额 七、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经济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  应纳税额=凭证所载金额×适用税率 (2)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应纳税额=件数×单位税额 第二节  烟叶税实务 一、烟叶税的含义 烟叶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就其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烟叶税的纳税人 三、烟叶税的征税范围 四、烟叶税的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五、烟叶税的计税依据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六、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第 十七  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安排 (一般包括复习旧课、导入新课、讲授讨论、巩固练习、布置作业等环节)     展开话题、导入新课、承接上周课继续进行新课学习的理论和实务学习 第十一章  印花税、烟叶税实务 第一节  印花税实务 一、印花税的含义和特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所书立或领受的合同、账簿、证照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面广,税源广泛。 (2)税负较轻,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 (3)征收方法简便 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四、印花税的税率: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 五、印花税的减免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其中,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5)外国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房屋属于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7)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8)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9)自2008年11月1日起,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六、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计税金额 七、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经济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  应纳税额=凭证所载金额×适用税率 (2)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应纳税额=件数×单位税额 第二节  烟叶税实务 一、烟叶税的含义 烟叶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就其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烟叶税的纳税人 三、烟叶税的征税范围 四、烟叶税的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五、烟叶税的计税依据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六、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提问: 1、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 2、印花税的计算方法有几种? 3、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课程教案审核情况
(新增专业课的教案应由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主任/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应报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审定)       院(系、部) 教学委员 会审定意 见      教学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新增专业课和新开课教师的教案均应报教学院长(主任)审批)    院(系、部)  审批意见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教学单位签章: 20  年  月  日  教学系(教研室)或课程组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