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
说明和意见以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作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2003]56号文规定情况做如下说明和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
2、我们了解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业务往来,无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生。
二、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2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3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张宗益      董事:史建三                       董事:关品方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