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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装饰合同

来源:华佗小知识
维修装饰合同

甲方:庆城县委党校 乙方:李 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 名称:大礼堂地台、装饰字画、不锈钢牌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本合同工期为10天

4、 造价:31800元整,大写:叁万壹仟捌佰元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 5、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维修制作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6、 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造价30%的违约金。

7、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8、 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 9、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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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4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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