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部提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物机部按照优先使用自有设备的原则,明确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日期、来源等,上报公司审批执行;2.机械租赁合同经项目部评审、会签,并报公司审批后签订,严格执行公司发布的限价; 3.机械设备进(退)场时,要对设备的完好状态、安全及环保性能进行验收,验收时出卖方、出租方、安装单位、项目部机械工程师要共同到场按规定验收签字,并做好价值评估及机械设备进(退)场验证记录;4.制定以机械设备的台班或工作量核算办法;建立燃油、电力、配件消耗台账,定期开展机械使用费用成本分析。 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未按要求执行扣1分;机械租赁合同未评审、会签或审批,每出现一次扣0.5分,扣完2 分为止;机械设备进(退)场时,未按要求进行验证及价值评估,每出现一次扣0.5分,扣完2 分为止;未制定机械设备使用核算办法、未建立消耗台账、未进行使用费用成本分析,扣1分。 1、对照内部机械设备台账和项目租赁台账; 1、未针对施工工点单独公布限价2、公司针2、查限价文件、执行情况; 对施工工点单独重新公布限价、3、限价,台3、机械成本核算资料; 班总控数量,单机核算。 4、机械台班数量是否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