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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公立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共 同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卫生局开展医疗 机构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北京市各级各类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第二章 医院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保证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各医院要成立院级领导负责的成本核算 领导小组,并在财务部门设置成本核算办公室。

第四条 成本核算领导小组组长由院级领导担任,成员包括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总务部 门、信息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明确各部门在成本核算中的职能范围,协调各部门关系,对本单位成本核算实施中的重 大问题迅速做出决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成本核算办公室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分析报告,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逐步实现 成本数据在各项管理中的运用。

(三)不断改进医院的内部硬件设施、信息系统、物资配送和其它管理方式,提高成本数据的 准确性。

(四)将医院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并制定医院的预算管理、绩效 考核制度。

(五)建立医院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

第五条 成本核算办公室是成本核算的常设机构,负责医院成本核算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

责是:

(一)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在财务部门下设相应成本核算岗位(三级医院设立 2-3 名成本会计,二级医院设立 1-2 名成本会计)。在其它相关部门要设立兼职的成本核算员。

(二)结合本办法,制定医院内部的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及检查、监督制度。

(三)制定成本会计、成本核算员的岗位责任制。

(四)负责采集、处理成本数据并产出报表,同时进行成本分析。

(五)建立成本核算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章 成本核算部门职责

第六条 财务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

(一)每月进行成本数据的核算并编制、报送成本报表。

(二)为保证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培训。

(三)负责相关成本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成本数据的建立、查询和更新工作。

(四)撰写成本分析报告,并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 参考。

(五)参预成本核算、管理及各项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七条 相关部门成本核算主要职责是:

(一)人事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和报送。

(二) 总务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水 (含冷、热水及污水) 、电、煤、气、科室面积及内部服 务工作量的统计和报送。总务库房负责本院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统计和报送。

(三)医学工程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及配件消耗数量的统计和报 送。

(四)药剂部门:负责各部门药品领用的统计和报送。

(五)供应室、血库、氧气站、洗衣房等医辅部门:负责本院各部门实际领用或者发生费用的统 计和报送。

(六)统计部门:负责与成本有关的数据统计和报送。

(七)信息部门: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

(八)其它部门:负责其它与成本核算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第四章 医院成本的构成

第 医院的成本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消耗。其中包括医疗成本和 药品成本。具体构成是:

(一)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津贴费、其他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款待费、专 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津贴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津贴、救济费、医 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等。

第九条 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 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范围。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它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其它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第十条 成本分类

(一)按成本计入的方法可分为以下两类:

1.直接成本:成本核算单元为进行医疗服务活动而直接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无论能否直接 计量都作为直接成本。

其中:计算计入成本:由于计量条件所限无法直接计入,而采用比例系数的方式计入的直接 成

2.间接成本:相对于直接成本而言,间接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谁 受益谁承担”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标准分摊至该成本核算单元。

(二)按成本形态可分为以下两类:

1.固定成本:在一定时期、一定业务范围内,成本相对固定,不受业务量变化影响的成本项 目。

2.变动成本:在一定时期、一定业务范围内,成本总额与业务量呈正比例变化的成本项目。

第十一条 成本核算单元的分类

(一)医院成本核算单元按其服务对象可分为直接成本核算单元和间接成本核算单元。

1.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是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部门。即通过本部门的医疗服务能够取 得相应收入的医疗部门。在确定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时,要结合核算的目标而定。

2.间接成本核算单元:是为直接成本核算单元提供医疗技术性服务以及行政管理、后勤保障 性服务的部门。

(二) 按服务性质划分为五大类成本核算单元 (科室) ,包括各临床科室相应细化的门诊、病 房、检查实验室和办公室。

1.直接医疗类科室:是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 本的科室。

2.医疗技术类科室:是为直接医疗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

3.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直接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及辅助 服务、业务的科室。

4.管理类科室:是管理和组织医院业务开展的行政管理科室和后勤管理属性的科室。

5.科研教学类科室:是医院内部从事科研课题研究及对外教学的科室。

第五章 成本核算的办法

第十二条 医院成本核算包括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及医院总成本、科室成本、诊次成本、 床日成本、项目成本、病种成本等各项成本的计算。

其中:医院科室成本核算是按照医院最末级科室作为成本核算单元计算医院科室成本的过 程。

第十三条 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是:

(一) 产权清晰原则。医院要明确产权,清晰界定不同的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对行为不 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附属机构支出 (如院办所、宿舍楼等) ,其经济活动要与医院运营进 行剥离。

(二)直接计入与合理分摊原则。凡能够直接确认耗用成本核算单元的成本应直接计入,反之 则按受益情况在各受益单位间进行分配后计入。

(三)按成本核算单元归集费用原则。医院总成本核算范围内的成本均应按照像对应的成本核 算单元进行归集。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医院成本核算应预会计核算同样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 核算对于一次性支出项目(如水电费等),使用预提、待摊科目进行处理以保证成本的均衡 性。

(五)方法一贯性原则。医院的成本分摊基础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随意改变,以 保证科室成本核算的稳定性。

(六)期间一致性原则。医院的成本核算期间应预会计统计期间相互一致,保证统计信息和财 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科室成本确定分摊依据。

第十四条 医院科室成本的归集是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一定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 将成本费用直接或者分摊归属到耗用科室承担的过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福利支出:按照人员支出的实际情况,分别计入相关成本核算单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相关科室,需分摊的费用应按科室受益情况 选择分摊依据进行分摊,并计入相关科室。

其中:材料成本按当月实际发生额列支,不能以领代销。药品成本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药品 业务科室。修购基金按成本核算单元实际占用固定资产的情况确定并计入,属于应分摊的修 购基金应按受益情况分摊归集。直接列支的修缮费直接计入相关成本核算单元或者按受益情况 分摊归集。对于已具备计量条件的医院,其水费、电费和其它能源消耗成本采用直接计入的 方式;未具备计量条件的医院采用大用户剥离和计算计入相结合的方法。

大用户是针对于医院一些成本项目 (如:煤、水、电、气) 消耗比较大的科室,在采用分摊计 入时的比例应与其它科室不同,故将此类科室定位为大用户。处理方法:

1、该科室有单独计量设施,该项成本直接计入此类科室,分摊计算时该项成本再也不向此类科 室分摊。

2、若此类科室并没有单独安装计量设施,则可以参考功率和平均工作量等以定额形式将该项 成本直接计入此类科室,分摊计算时该项成本再也不向此类科室分摊。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津贴支出:按照支出的实际情况分别计入相应的科室,其中离退休人员 的费用统一归集到公用成本。

第十五条 医院成本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归集后,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四级分摊:

(一)第一级分摊(公用成本分摊):

公用成本是在成本的归集过程中,对于无法归集到某个科室的费用应计入到公用成本,并按 比例系数在全院科室进行分摊。公用成本的分摊参数采用按人员比例、面积等方式,将公用 成本分摊至全院科室。

(二)第二级分摊(管理成本分摊):

将管理类科室的成本(包括该类科室直接成本和第一级分摊的部份)向其它类别科室进行分 摊,分摊参数采用按人员比例的方式。

(三)第三级分摊(医疗辅助成本分摊):

将医疗辅助类科室的成本 (包括该类科室直接成本和第一、二级分摊的部份) 向直接医疗类、 医疗技术类和科研教学类科室进行分摊,分摊参数根据科室性质采用内部服务量、工作量或者 人员比例的方式。

(四)第四级分摊(医疗技术成本分摊):

将医疗技术类科室的成本 (包括该类科室直接成本和第一、二、三级分摊的部份) 向直接医疗 类科室进行分摊 (科研教学类科室再也不参预分摊) ,分摊系数采用收支配比原则。对于没有收 入的医疗技术科室分摊参数可采用按门诊、住院工作量的方式。

全部份摊后,满足如下平衡关系:

医院总成本=直接医疗类科室成本+科研教学类科室成本

=门诊总成本+住院总成本+科研教学类科室成本

第十六条 需要分摊的成本费用,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原则,根据选定的 分摊基础进行。

(一)按人员比例分摊:

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相关科室人数之和

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人数×分配率

(二)按业务量(工作或者服务量)分摊:

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相关科室业务量之和

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业务量×分配率

(三)按科室收入分摊:

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相关科室收入之和

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收入×分配率

(四)按占用资产分摊:

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相关科室资产占用之和

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资产占用水平×分配率

(五)按占用面积分摊

公式:分配率=某项成本费用/医院总面积

某相关科室应负担的成本=某科室实际占用面积×分配率

(六)其它分摊基础

医院可以选择切合自身实际的分摊基础对医院的成本费用进行分摊归集。

第十七条 计算医院诊次、床日成本时,惟独临床科室为直接成本科室。此时将间接科室的成 本分摊至直接成本科室,得到分摊后的直接科室成本。医院直接成本科室又根据服务对象的 不同,分为门诊医疗科室和住院医疗科室,并分别计算出诊次和床日成本。

全院平均诊次成本=

各临床科室诊次成本=

全院平均实际占用床日成本=

各临床科室实际占用床日成本=

第六章 成本核算报表体系

第十 成本核算报表体系由成本核算报表和经营分析评价指标报表组成。

(一)成本核算报表:通过成本核算的开展,应定期产生成本核算报表,客观反映医院成本核 算结果。

包括六类二十五张成本核算报表:

报表类 报表类型名称 报表编号 报表名称

型代码

C1

结余分析

医成本 C1-01 表 收入成本收益总表[不含财政收入]

医成本 C1-02 表 收入成本收益总表[含财政收入]

医成本 C1-03 表 直接医疗科室收入成本收益明细表

医成本 C1-04 表 直接医疗科室收入成本收益明细表

(本科开单本科执行)

医成本 C1-05

医技科室收入成本收益明细表

C2

成本构成份析

医成本 C2-01 表 成本构成总表

医成本 C2-02 表 直接医疗成本构成表

医成本 C2-03 表 医技科室成本构成表

医成本 C2-04 表 医辅科室成本构成表

医成本 C2-05 表 管理科室成本构成表

C3

成本分类分析

医成本 C3-01 表 成本分类分析表一(按变动性划分)

医成本 C3-02 表 成本分类分析表二(按可控性划分)

医成本 C3-03 表 成本分类分析表三(按应计入方式划

分)

医成本 C3-04 表 成本分类分析表三(按项目构成划

分)

C4

成本差异分析

医成本 C4-01 表 科室成本差异分析表

医成本 C4-02 表 科室成本差异分析明细表

医成本 C4-03 表 成本项目差异分析总表

医成本 C4-04 表 成本项目差异分析明细表

C5

分摊汇总

医成本 C5-01 表 科室成本分摊汇总总表

医成本 C5-02 表 科室成本分摊汇总明细表

医成本 C5-03 表 成本项目分摊汇总总表

医成本 C5-04 表 成本项目分摊汇总明细表

C6

绩效考核基础数据

医成本 C6-01 表 自定义科室收入成本分析表

医成本 C6-02 表 直接医疗科室收益排名表

医成本 C6-03 表 医技科室收益排名表

(二)经营分析评价指标报表:通过对医院资源配置(人力、物力、财力),医院偿债能 力,医院运营能力,医院赢利能力,医院收入、成本、收益等方面的七大类六十多个重要经 营分析评价指标进行计算、分析,从不同的侧面分别反映和评价医院经营的状况。

第七章 成本分析

第十九条 成本分析的目的是匡助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管理者了解医疗机构成本状况,为做 出相关决策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服务。成本分析的意义是通过分析成本揭示成本消耗现状, 认识成本变动规律,寻求成本控制的途径,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促使医院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二十条 根据成本核算报表和经营分析评价指标报表所反映的成本信息和指标信息,进行 成本分析,并用文字说明成本变化的主要原因,提出有效管理和控制成本的合理化建议。成 本分析报告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报送。

第二十一条 各医院可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管理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分析方法,分析成 本计划完成情况,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制分析报告。其主要方法包 括:

(一)本量利分析。本量利分析主要研究如何确定保本点和有关因素变动对保本点的影响。保 本点是指医院收入和成本相等的运营状态。

结余=医院收入 - 变动成本 - 固定成本

当结余等于零时,此时的业务量即为保本点的业务量。

保本点业务量=

保本收入=

医院通过对保本点的计算,反映出业务量、成本间的互动关系,用以确定保证医院正常有序 发展所达到的保本点业务量和保本收入总额,进一步确定所必须的目标业务量和目标收入总 额,同时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改变也会影响医院的运营发展。

(二)成本差异分析。成本差异是反映实际成本脱离目标成本的信息,并对产生的成本差异进 行分析,找出形成差异的原因,制定控制措施。

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目标成本,可采用历史最好水平、历史同期水平、同类医院平均水 平、预算目标水平等。

成本差异=实际成本— 目标成本

成本差异分析可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成本构成中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使医院可以有针对性 地调整成本构成、降低费用、提高效益。

(三)成本构成份析。成本构成份析是分析医院以及科室的人力成本、材料成本、净药品成 本、折旧成本、离退休人员成本等成本要素的构成,为分析医疗项目成本核算与病种成本核 算的成本构成奠定基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医院项目成本核算应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为对象,归集和分配 各项费用,计算各个项目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关于医院项目成本的核算办法另见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及修改权在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卫生局。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后三十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 《医院成本核算办法》 (京财社 [2005]658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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