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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对美国网络空间战的法律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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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对美国网络空间战的法律举措

作者:顾爽

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6期

摘要:近年来,美国多次对他国发起网络空间战,致使伊朗的核设施发生故障、石油工业系统出现错误,使这些国家惨遭严重损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一片哗然。人们在惊讶于网络攻击破坏力的同时,也对当前法律对网络攻击的有效规则产生了忧虑。为此,笔者从国际法、国内法角度对美国网络空间战行动进行分析,试图得出若干结论,指出我国应该如何做出有效的法律应对。

关键词:美国;中国;网络空间战;法律应对

中图分类号:D8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268-01 作者简介:顾爽(1990-),女,汉族,云南曲靖人,南京政治学院研究生,军事法学专业。

2013年,美国人爱德华·登揭露了美国秘密开展大规模搜集情报监控信息的“棱镜”计划,一时间,网络空间安全成为各国再度关注的焦点话题。无独有偶,美国早在2012年就发动了针对伊朗等多个国家的网络空间作战,导致伊朗核设施大规模瘫痪,重要机密资料被窃取。在这个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受到国际社会普遍重视的国际大环境下,我国也应当积极防范,采取一系列相关应对措施。

一、重视网络空间等领域的立法空白,增加我国在战争领域立法的话语权

应该加紧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借鉴军内的法律研究成果,从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的与法律,主动进行网络战布阵设局,以填补网络空间等领域的立法空白和漏洞,争取在战争领域立法的主动权。 (一)以网络自由为原则进行信息安全立法

我国要认清美国在网络空间“规制霸权”约束与“为所欲为”侵犯的真面目,在网络自由的基础上创制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的网络空间战法律策略,牢牢守住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在重视互联网自由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国家行为,担负起国家义务,努力为“网络空间可接受的行为”作出标准和表率,主动进行网络战布阵设局,将法律手段作为保障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捍卫国家利益的主要武器。

(二)积极应对美国以“越界执法”要求对他国立法和司法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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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网络空间的国家战略表明:为了追缉所谓的黑客和打击网络犯罪,美国将谋求各国在网络执法与司法领域的“步调一致”,这将给美国“越界执法”提供便利和行动自由。 面临着网络越界犯罪的可能性及其国外取证的现实压力,各国不得不进行相应的法律准备。只有这样,才能对有关的网络战指责给予有理、有力、有节地回击。所以我国不仅需要相关的立法准备,还需要司法配备相应的资源来实现立法的规定。

(三)发展有利于我国自身的国际法理论,认清美国给国际法带来的挑战

美国的相应实践从两个方面改变了国际法,给相关的国际法理论研究带来新的挑战。其一系列战略动向,提示我国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细化法律责任认定,加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网络空间方面的立法工作,尤其是网络空间领域的国际法理论研究,使我国网络空间发展和管理有法可依,并为未来的网络空间战编制好严密的国内法律防御之网。 二、把握持续创新原则,以积极拼搏的干劲在网络空间战法律法规与自主技术上有所突破 (一)以法律法规创新带动网络空间战略发展

网络空间在改变社会生活的同时,必然使法律法规产生根本性变革。特别是美国将网络空间明确界定为陆海空天之外的新作战领域之后,网络空间建设亟待加速转换研究主题、变革研究视界、重构法律理论体系、创新军事功能,形成国家国防新概念,推动网络国防大战略。 (二)以自主技术创新支撑网络空间能力提升

网络空间的战略地位源于信息技术的创新驱动,但没有战略和法律角度的重视和推动,就没有其地位的性跃升。因此,必须以国家战略利益和法律法规的需求为牵引,使自主技术创新成为支撑网络空间战略博弈和军事角力的持久源动力。 (三)以法律环境创新为打牢网络空间建设基础

在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西方法律加紧扩张与渗透,使广大发展中国家感受到了来自发达国家的法律压力,以互联网为主体的网络空间成为法律环境创新的新领域,成为法律斗争的最前沿。这就要求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的国际法律的维护,塑造民族法律文化主导、多元法律文化共存的开放法律环境,以满足人民的法律需求,化解对手思想殖民的企图。 三、为了应对行动任务以及和平时期网络空间中所面临的威胁,应该按照现行和法律制度制定相应交战规则

首先,在指定敌对区域实施行动时,应批准具体的行动规则,用来管理和指导在所有领域的行动。网络空间作战应对也应该按照现行和法律制度融入具体规划和行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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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持续建立组织结构和发展网络空间能力的同时,国防部还应该通过调整指挥官的长期交战规则来满足作战需求。使指挥官能够制定正确决策和采取恰当的行动,来防护关键信息网络和系统。鉴于网络空间的相互关联和高速的特点,这些长期交战规则应该反映出网络空间威胁的影响、国防部持续和全球作战的需求以及尽可能降低网络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的需求。 最后,我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来自美国的恶意行动对我国网络空间提出的特殊挑战。与其他领域一样,应该将用于管理国内活动的和法规扩展到网络空间行动当中。国防部应与司法部、国土安全部等部门紧密合作,以全国的方式努力解决可能由任意地点发起的、针对我国网络空间的威胁。

总之,我国应该高度重视在法律法规和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保障机构等建设方面的网络空间力量建设,在网络空间法律战理论和作战力量建设方面,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今后我国将加大网络空间力量建设与整合的力度,并使之尽快形成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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