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UNIVERSITYOFJINAN(SocialScienceEdition)
Vol.21No.2
2011
论佛教伦理精神与和谐交往
汪怀君
(中国石油大学人文学院,山东东营257061)
摘“缘起论”“万法皆空”要:在佛教伦理文化中,作为理论基石之一的揭示的是一种关系性伦理思维以及
的思想。任何人、任何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注、关爱他人,同时也是在成就自我。而佛教的善恶报应说,突出道德在果报产生过程中的重要性,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就使人在交往过程中乐于从善、畏惧作恶。此外,慈悲是佛道之根本,它以平等为前提,引出利他主义精神。佛教伦理以其独特的精神智慧有效地改善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之间的交往关系,其价值资源具有普适性意义。
关键词:佛教;伦理精神;和谐交往;因果报应;慈悲中图分类号:B82-05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3842(2011)02-0061-06
中道等都是从不同角度对缘起论的解说和展开。
1.缘起论与关系性伦理思维
佛教讲缘起,源于对人生全部过程的观照,观察人生有情及精神、意识的活动,就形成了十二因缘。十二因缘说认为,人生由无明、行、识、名色、六处(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个环节构成。早期佛教把人生当作是苦,凡老死、忧悲、苦恼皆为人生难以避免的遭遇,因此把老死作为观察人生、寻其究竟、求得解脱的出发点。老死的原因是生,每生存一天,就向老死走近一天;有即有三种:欲望的存在、现象的存在、除前二者之外的存在,
存在;取即占有的欲望,人的欲望是存在的原因;取的原因是爱,爱、迷恋和追求是产生欲望的原因;受即感情,爱的原因是感情;触即感觉,感情来源于感觉。六处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感觉来源于感官;名色是指人的身心两方面的结合,包括了五蕴即色、受、想、行、识的总体;名色来源于识;识由行起,行是包含意志的心理活动;无明即本能的冲动,也就是处于蒙昧状态的意志。无明是产生痛苦的终极原因。消灭无明也就消灭了一切痛苦的根源,达到涅槃的境界。
[1](P15-21)
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国以后,在与中土文化相互碰撞、激荡、冲突和融合的过程中得以流传和发展,它已经在中国的思想文化土壤上扎根,与儒家、道家和道教一起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而中国佛教伦理是中国佛教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生解脱、达于涅槃境界的实践方法。因而,中国佛教伦理的精神内涵既具有超越性,又具有世俗性,一方面,它满足人们信仰信念的崇高精神需求,另一方面,它又在现实生活中维护着人际交往关系和社会的有序稳定。在佛教伦理道德思想中,善恶观、因果报应说,使人在交往过程中不敢肆意妄为,“恶有恶报”,要考虑到进而止恶从善;众生平等观则使得人际交往有了良好的起点与始点;慈悲利他精神则在更高的层面显示了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生命关怀与关爱。佛教伦理以其独特的精神智慧有效地改善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之间的交往关系。
——缘起论一、佛教交往伦理的理论基石—
缘起论是佛教基本教义和佛教伦理的理论基石之一,是佛教最根本的教理,显示的是其对宇宙与人生的根本看法。可以说,佛教的许多重要学说和重要理念均是围绕着缘起论而提出的,如空有、因果、平等、慈悲、解脱、
收稿日期:2010-10-22
这十二个环节又分为过
“三世去、现在、将来三世,三世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即
作者简介:汪怀君(1978-),女,山东临清人,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伦理。
“儒道释伦理精神与当代社会和谐交往”(08JDD02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儒道释伦理精神与当代社会和谐交往”(09CX040B)。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
61”,“过去因”“现在果”,“现在因”二重因果生又会有“未,来果”如此轮回不已,永无绝期。十二因缘说明了人生互为条件,是佛教对人的生命过程各个阶段的相互依待、存在本质的根本认识。
从对人生的观察和分析来认识世界,缘起论认为,世:“有因有缘集世间,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皆因缘而生
”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杂阿含经》,卷二)所谓“诸法由缘而起”因缘合和而。“因缘和合”因缘离散而灭是支配宇宙万象,包括人生,
。“因”事在内的普遍的、唯一的法则是指事物生成的主,“缘”要条件和原因是指次要条件和原因。万事万物都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是互为因果、互为条件、相互都是在相依相缘依存的关系或状态。世间的一切事物,
的关系下存在的,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可能生起任何人或事物。
缘起论强调的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性、相互依赖性,任何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也不以绝对决,“认为唯一真实存在的绝对中心者的身份而存在定者、
只是因果关系,体现了佛教的相依的关系性思维,这也是其伦理思维的特点。佛教缘起论伦理思维揭示的正是各种相互关系间的应当。佛教伦理学思索的关系对象,涉及人与佛、人与人、人与社会集团、人与其他生命类型(有情众生)、人与环境(器世间)、形(肉体、色)与神(精神、心)等方面,可以说是伦理学中思考伦理关系最全面的一类。从缘起论的原则看,佛教是深具伦理特色的宗
[2]
教”。佛教缘起论所揭示的关系性伦理思维,在今天看
“空”,即万法无自性,缘起性空。宇宙万法都是因缘而为
生,既然一切事物因缘才得以生起,那么,因缘和合之前,便没有该事物,而因缘离散之时,事物也随之消失。既然事物的存在是暂时的、相对的、转瞬即逝的,如流水、瀑布、旋转火轮一样变动不已,那么该事物就是无自性的,也就是说其本性、本质是空的,因此,空的真正含义是性空。由缘起而性空,缘起即性空,缘起和性空是同义语。空是对万法无自性、无实体的状态表述。空并非纯然虚一无所有,如果简单地认为空即一无所有,那就堕入无、
“空见”,了是一种错误之识。空所表明的是由因缘和合产生的诸法虚幻不实,如幻如影,警示人们要时刻排除对。“诸行实体的执著。言万法自性空是佛教一贯的立场
诸法无我,涅槃清静”三法印集中体现了这一精神。无常,
世间一切事物皆是依托于因缘关系而存在,因此,时时刻刻处于生灭变化之中,没有常住之本性,所以称为“无”;“我”常是指有情个体生命的灵魂主宰。有情个体均由五蕴和合而成,离五蕴即无生命存在,因此,灵魂主宰的“我”是虚幻不实的。宇宙一切法的本质都是虚幻不实,“无我”;了根本没有灵魂主宰的自我存在,所以一切法都“我执”,“我执”知诸法无我之空性后,由此破除渐除,无明息止,爱欲不生,人生从烦乱走向宁静。这样一种绝对清静的人生,是对空性的体认,即证得涅槃。
空的观念是佛教对世界和人生的本质的根本性认识,它否定世间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肯定事物变化的“空”,永恒性,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思维。而佛教之所以言其目的要人们对外界包括自身在内的一切现象和形态保“万法皆空”持清醒的认识,确立起的信念,悟出现象界和“一切人自身都不是本来实有的,是人心的妄念。如果把皆空”的宇宙万物和自我当成实有,从而产生“法执”和“我执”。有所执必有所求,这就产生了欲望。为了满足于是社会陷入纷乱之中。说到底,佛教欲望而发生争斗,
“我”,伦理道德就是劝诫人们摆脱虚妄的、假的觉悟和把握真实的自我,此时的主体已经实现了彻底的超越和绝不再为物所累,为欲所控。在现代社会道德困对的完善,
境下,佛教一切皆空、无我论思想的意义在于:在人与自“自我”我的关系上,消除对的执著,对物欲的迷恋,以断克服偏执的“自绝引发争斗之根源;在人与人的关系上,
,我中心主义”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的交往关系;在人与“人类中心主义”,消解狂妄的重新确立人自然的关系上,
与自然万物共生共荣的生态关系。
二、善恶报应说在交往过程中的威慑和劝告作用佛教伦理的另一理论基石是因果报应说,它深深扎根于中国人的深层意识之中,潜移默化地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突出道德在果报产生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果报是人自身善恶行为的必然结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就要求人们依循道德规范行事,使人乐于从善、畏惧作恶。这有助于形成乐善好施、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为人与人之间建立诚信友爱的交往关系提供保障。
来,依然具有普适性意义。如果现代人以这种关系性伦理思维重新审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其他生命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它们之间所结成的是一张生态之网,网络上的每个结点都需要依赖其他部分、他人、他类才能存在并发挥作用。这就需要每一分子在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之时,进行必要的换位思考,关注、关爱他人、他类,同时也是在成就自我,最终实现人际间交往的和谐。当今社物质财富也颇为丰硕,然而人与人之间会科技异常发达,
以往的熟悉感、亲切感荡然无存,相反,却在相互利用、相互欺诈的失败性交往中,彼此疏离,产生隔阂,甚至反目成仇。而佛教缘起论所主张的事物相互关联性的理念或许能为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互爱,促进人际和谐产生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启迪性意义。就人与社会而言,
社会是由每个个体组成的,人也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社会不应该异变为个人发展的桎梏,而是要不断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实体条件,以保障个人充分、完善的发展;每个公民也不能不管不顾地一味索取,应该自觉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而实现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良性互动。
2.缘起论与“万法皆空”
从缘起论出发,佛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没有不变的本质,没有永恒的存在,只是相对的存在。佛教称之
621.佛教善恶观
通常,善恶问题是一般世俗伦理学所关注的最基本、最核心的问题之一,以宗教形态呈现的佛教伦理也不例外。佛教伦理不但没有回避对善恶问题的探讨,而且有其独到的阐释。何为善,何为恶?从佛学的一般意义上凡符合佛教教义,有益于佛教宗教修行的思想和行为讲,
均为善,反之,一切违背佛教教义,不益于宗教修行的思《菩萨璎络经》想和行为均为恶。如中,就将一切众生的《大乘义而言行是否符合佛教教理作为辨别善恶的标准,“顺理为善,。章》卷十二则更明确指出,以违理为恶”
除了善恶性质的判断之外,对于善恶的具体行为,佛教又有多种说法。比如《大乘百法明门论》的心所有法区分了十一种善,包括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中,
进、轻安、不放逸、舍、不害。信,就是信念,是对佛教教义学说的绝对信仰,从而对它产生喜悦和追求的欲望,这种信才是善的。惭是对自己所作过错从内心感到羞耻,从而产生防止重犯的心理。愧是对自己所作过错,在他人害怕受到责罚,因而产生不再重犯的心面前感到羞耻,
理。惭和愧心理的形成,使人自我监督和自我检查,懂得羞耻,防息恶行,有益于信徒向善修行。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是不贪求过多的欲望,在苦难面前不怨恨,不愚痴于虚幻的外物,才能够修行成道,脱离苦海。精进和不放逸,是说人应该有一种锲而不舍、努力奋进的精神。轻安和行舍,则是内心修养时应保持的心理状态。不害是各种善行中一项重要的善行,也就是不伤害一切众生。
[3](P293-296)
还需要善恶业报轮回的宗教理论与世俗的道德分善恶,
实践相结合,从而使佛教伦理在众生中产生信仰的约束佛教善恶观与业报轮回说是紧密联系在一力量。因此,
起的,善业恶业在因果律的作用下就形成了善因结善果,恶因结恶果的善恶报应。按照佛教的说法,轮回是依据“业力”。“业”,决定的梵文为karma,意思是造作,泛指人的一切身心活动,包括思想意识、言行举止等等。业通常分身、口、意三个方面,而根据引发造作行为的意志动则又可分为善业、恶业、无记机以及行为的效果来划分,
业(不善不恶业)。佛教认为,有情众生的内心思维活动以及随之而引发的言语和行动,在发生之后必然会形成“业力”。当众生的言行终结一种潜在的力量,成为一种这种业力并不随之消失,而是处于一种积聚的状之后,
态,在一定条件下,必将作用于行为者本身,带来或苦或乐的果报,由前世引发至今世,由今世延伸到来世,便生起善恶果报的轮回。人的福祸际遇、轮回趋向的好坏,由“业”,“染”,“净”的染净而定业即恶业招致恶的果报业梵文为Samsara,就是指有情即善业导致好的果报。轮回,
众生依业力在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之内的天、人、畜生、阿修罗、饿鬼、地狱六道中不断流转,无可避免。今生“人天福果”;多造恶业,多修善业,多得善报,可获多得恶报,来世堕入畜牲、饿鬼道,下地狱受尽煎熬。业报轮回思想给人以这样的伦理承诺:德行必将得到奖赏以及与它相配称的福祉,恶行必将得到相应的惩罚,使自己遭致今生来世无尽的痛苦。显而易见,这样一种德福一致的伦理思想引导着人们作出道德选择,作恶还是从善,皆由主体自己决定。
佛教因果报应说强调个人的善恶行为决定了自己的福祸报应,命运的主动权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是对人的。“因果报应说强调人的一切都取决主体性的充分肯定
既非上帝的主宰,也非天命的于人们自身的思想和行为,
安排。人是自作自受,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从而原则上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排除了”神造论和天命论。
[4](P110)
与此相反的恶,属于烦恼法的恶有六种,即
贪、瞋、痴、慢、疑、恶见,由此派生的烦恼(称为随烦恼)之,恶又有二十余种。贪、瞋、痴被称为“三毒”是诸烦恼中最能毒害人身心的。人的欲望太多就会导致不择手段、贪婪凶残,引发诸多社会矛盾。一旦对情爱、财富、权力、地位、名望的欲求得不到满足,人就会发瞋、发怒。而人之所以发瞋、发怒是因为太执着于情绪情感、名利地位、荣华富贵,没有认识到万法皆空,事事变化无常,这就是疑是对佛教义理持怀疑愚痴。慢是一种自我傲慢思想,
态度,恶见是对佛法真谛的错误认识,三者均阻碍了人们对佛教教义的认知,瓦解了对佛教真理的信奉,都是属于恶的思想意识。
以上是佛教从心理活动上对善和恶所作的细致分通过对善恶的辨识,佛教告诫人们只有从个体身心出析,
发,发自内里地、虔诚地去恶行善,才可获得精神解脱,得到永久的幸福。佛教善恶观带有浓重的宗教信仰主义特征,但它又必须下落到世俗生活中,才得以广泛推行。实际上,佛教通过克己控欲、明心净性,一方面加强了人的自我修养,提升了个体的思想境界;另一方面也缓和了因欲望失控、利益争夺而带来的人际冲突,这是值得现代人深深思索的。
2.因果报应说
佛教要实现劝善化俗的伦理目的,不仅需要人们明
神造论认为一切均是神意预设
安排的,而佛教否定这种主宰万有的神的存在,反对神决定人的命运的观点;天命论或宿命论虽然承认因果律,但人在命运是认为人现世的一切都是由过去的因造成的,面前为力,只能顺世任命,完全抹煞了人的现世行为的价值。宿命论把世事完全归因为所谓的外在客观性,容易推卸个人的自我责任,放弃主体的能动性。佛教承认因果相承,同时也指出果报是可以依业力来改变的。肯定事在人为,也就是通过改变现世的、当前的善恶行为,主体既可以来改变过去的因对现世的影响,也可以通过现在的行为去创造未来的善果。
3.去恶行善
进一步说,佛教因果报应论不但肯定人对报应的主体性,而且彰显伦理道德在行动过程中的教化作用。方立天先生指出,佛教因果报应论,是一种因果理论,也可
63。“强调道德在生命转化长流中的作用,称为道德因果论
恶因结恶果,善因生善果,道德是自我塑造未来生命的决”定因素。
[4](P110)
“佛性说”,形成了拓展意义上的、独特的中国佛教平等“佛性说”观。中国佛教深受儒家人性论思想以及理想人“人人皆都认为格塑造的影响。儒者无论主张性善性恶,
”,“涂之人可以为禹”。而人人皆有佛性,可以为尧舜都有修成正果的可能性,每个人在成佛的道路上都是平等。“在生命的终极归宿,也逐渐成为中国佛教的主调的,
肯定了众生(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形态)尽管现状有苦乐、根器有利钝、悟性有高低,但都具备成佛的内在根据,成佛只有先后之分,实无有无之别。每个人只要努力不懈,都可以得解脱。……解脱的根本依据,不在于身外的某种至高力量,而是自己心中的本来真性。这点真性是‘在凡不减,在圣不增’的,没有有无之分,只有显隐之”这就是佛教伦理对每一个凡夫俗子自我主体性充别。
分肯定的平等精神。
除了佛性论,缘起论也是佛教平等观的理论基础之,“此有故彼有,一。如本文上述,依缘起的立场此生故彼。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由重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每一个个体都是相互依赖的因子,重关系所结成的网络,
不能脱离开他者而存在。任何个体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同时,也不具有超越他者的特殊重要性。所有的生甚至非生命形式,皆一体平等,和谐无碍。既然命形式,
万法是缘起的,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固定不变的实体性。“空性”存在,因而其本质是性空的是一种绝对意义上“空性”的平等,一切事物的平等被纳于的共相之中。若“空性”、“无我”,认识不到人人执着于虚幻的自我,产生人我之别、物我之别,这是导致不平等的根源所在。若认“我”,识到万法皆空,没有一个自主自宰的人我、物我之间的对立就会消除,所有的众生就会形成一个平等的整体。佛教所追求的平等就是无差别,即超越纷繁差异的现象世界而达到的“不二平等”的境界,世间的一切差别“圆融无碍”进入一切平等的境界。统统泯灭,
“众生平等”。不同众生虽佛教平等观最为核心的是
有差别性,但众生的生存、生命的本质是平等的。在佛教平等不仅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人与其他动物、看来,
植物等一切万物生灵之间都是普遍无差别的平等,人不但可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人,而且平等对待其他一切甚至草木花卉、山川大地。以这种人我万物平有情众生,
等的大平等精神,再来反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人类之平等诉求可望矣。不平等的人际交往关系往往呈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欺压、凌辱,或者一方对另一方的依附、屈从、献媚,是不道德的表现,更是对不公正社会制度的维护。只有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人才有可能处理与他者的种种复杂关系。而众生平等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消灭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争斗、歧视,以包容大度的姿态,理性地认识他者的不当之处;视他人如己,体谅他者的苦难,以平等、慈悲之心自利利人,自度度人。
2.慈悲
。《大智度论》慈悲是佛教中最为重要的伦理道德卷
[6]
反过来,因果报应思想也为道德实践提
。“正是通过因果律的运作,供了压力和保证作为主观精神的伦理才有可能外化为能动的行为和客观的现实;善伦理的运作,恶因果律同时也是伦理合理性追求的目标,
‘善’就是要使的追求成为生活的内在追求,使生活具有
[5]
‘善’‘善’”的价值与的逻辑。总而言之,佛教因果报应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说的本质就是要人们止恶行善
”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一名偈集中体现了去恶行善观,“通偈”。此偈包彰显了佛家戒律的基本精神,被称之为含两个层次的内涵:前两句体现的是世俗层次的伦理,是“劝人为善”;对世间一切众生的道德要求,是平常所说的后两句体现的是更高层次的超世俗伦理,是佛教所追求和希望实现的终极目标,即通过宗教修行,清除内心的无明、烦恼,达到永恒寂静、精神解脱的涅槃境界。
要实现止恶扬善,必须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与规范。佛教的伦理德目主要体现在戒律、戒规上,五戒是佛教各种戒规的基础,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戒规,即“不杀生、。十善是五戒的扩展。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杀生、去掉五戒中的不饮酒,再增加六条而成十善,即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怒、不邪见”十善行包含着身、口、意三业。其中前三条是身体方面的善行,中间四条是语言方面的善行,最十善在于后三条是思想观念方面的善行。五戒在于止恶,劝善,两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五戒十善看似非常简单,但守持不犯、一心向善,实属不易。人们若能修持戒律,必能积善修道,完善人格,普度众生。
三、慈悲利他精神与和谐交往
慈悲是佛道之根本,这一核心理念最能体现佛教伦人道主义精神,它是一种博大之爱,这种理的人本主义、
爱不仅施与人类,而且施与人类之外的一切有生之物,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而慈悲只有以平等为前提,才“同体大悲”他类的无上的的慈悲之心;可能发起对他人、
“同体大悲”而只有发起了之心,人们才会真正平等地看待他人。平等慈悲的必然结果是引出利他主义精神,平等、慈悲、利他层层递进,是改善当今时代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矛盾冲突关系的有益价值理论资源。三者虽说其具有乌托邦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和谐美好的画卷,
的性质,但又何尝不是人类诞生以来的不懈追求,以及对全体生命的终极关怀。
1.平等
佛教的平等观最初是在反对婆罗门教的四种姓制度的过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主张种姓之间的平等,特别强调各个种姓在宗教修行和宗教实践、宗教解脱上的平等。无论出身什么阶级和阶层,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在宗教实践和觉悟佛道方面,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印度的佛教平等观传到中国后,又结合“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
:“大慈与一切众生乐,”二十七云大悲拔一切众生苦。“慈”“与乐”,,“悲”“拔苦”,是慈爱众生并给予快乐是悲二者合称为慈悲。慈悲实际上就悯众生并拔除其痛苦,
是同情、怜悯,是一种感通之爱。当一个人身处快乐、幸福的境遇之中时,希望与他人分享福祉;当一个人能够切也能感受到他人的痛苦,从身地感受到自己的痛苦之时,
而激发其同情心、悲悯心,自然地衍生出对他人的关爱,并将这份爱扩展为对一切众生的普遍的、平等的博大之慈爱。在这一点上,佛教与儒家有共通之处,都强调情感“性情”,“性”人是之人,其中是的感通性。在儒家看来,
“心”“情”“心性”与相通的,而则是在“身”上的发用,由中国人的良知系统的结构就由“心”与“身”所组成。此,
“身”“心”,“身”,“心”在与的两极中是阴性的、静态的是。“心”阳性的、动态的的动态表现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照顾与关怀,它通过情感的发射来关照他人静态的“身”,“由吾之身,,实现及人之身”克服身与身的界限,达“心”到人我之间的心意感通。也就是说,我的一旦照顾“身”“身”了你的之后,你通过自己受到关怀之体会到了“心”,,我的那么,你就会交出自己的“心”将“心”投向我,这样我与你就通过“以心换心”的方式实现了情感的交流与沟通。由此可见,大凡流芳万世的人类思想之精华,虽然选择的路径不同,但最终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实现人类的终极幸福。
慈悲精神有三个层次,即小慈悲、中慈悲和大慈悲。小慈悲是主客有别,自他有别的;而大慈悲则是一种无差。所谓别的、普遍的慈悲,也称为“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无缘”,“无缘慈悲”是指无条件的、无区分的、无差别的统摄诸众生,是绝对无分别对象的大慈大悲。认为人际间没有等级贵贱、没有亲疏远近,因而是绝对纯粹的平等。“无缘慈悲”之爱还区别于那种出于人类欲望的小爱、“贪”,“爱”。现实中很多私爱,欲望之爱实际上是而不是“善举”人的有着个人的目的,或者为了自我情感的满足、或者自我赎罪以获得宽恕。而佛教的慈悲是不受私心和私欲支配的、不含丝毫杂念的、清静而没有污染的纯洁“大爱”。
佛教慈悲精神最重要的践行就是布施、不杀生。布而且是不图回报的给予。人们应该无怨无施就是给予,
悔地伸出援助之手,以自己的财力物力、体力智力尽可能地去救助贫困者、遭难者,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慈善事业,扶危济贫赈灾、照顾鳏寡孤独、参与医疗卫生、挽救失足者;用慈悲济世、无我奉献来化解嫉妒与怨恨,引导出互帮互扶、乐于助人的美好德行,从而协调了人际交往关系。不杀生被列为佛教戒律的第一条。依六道轮回转生的说法,一切众生曾互为亲属,因此不可乱杀自然中的任《梵网经》:“一切男子是我父,何一物。如上说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破坏自然、生灵,就等于自我生命的摧残。人们应该以慈悲的心情
善待生命,这有益于缓解当今人与自然的紧去善待自然、张关系。
3.利他
慈悲理念内在地包含着利他的思想,而利他思想主“自利”要是在大乘佛教中突出起来的。小乘佛教是重视“自利”,的,即主要追求自己的解脱。大乘佛教不仅讲而“利他”。在大多数大乘佛教派别或信徒看来,且更强调
要真正成佛,就一定要慈悲利他。大乘菩萨不但要自度,自我解脱,而且要度他,帮助他人解脱,也即自己觉悟又。“自利”并不是佛教修行的最终目的,也帮助他人觉悟
不能使人达到真正的涅槃境地,个人的解脱只有在,“自利”“利他”和必众生的解脱中才能得到解脱。因此
须结合起来,这样一种转变增强了佛教的社会感召力、影响力,同时使得慈悲理念的核心内涵更为突出,彰显了更深层次的道德价值。
姚卫群先生欣喜地指出,当今社会,随着佛教影响在民间的深入和扩大,佛教的慈悲利他精神已深入到了许多人的心灵之中,这些人里面既有文化底蕴深厚的知识分子,也有文化水准不高、对佛教的深奥教义领悟甚少的普通百姓。他们均对佛教的慈悲利他精神十分赞赏,自觉或不自觉地按这种精神行事。但凡遇到自己可能服务于他人,或能给他人带来好处的事情,即便是损害自己的利益也要努力去做。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在做这些好事时,确实觉得应该去做,觉得做了这种好事对自己是一种享受,或心灵安慰。也有一些人是深信佛教的轮回解脱或因果报应的学说,认为善行一定有善报,恶行一定有恶报。在现代社会中,有相当多的人能依照佛教教义积极
[7]
。从事许多利国利民的“善事”总之,佛教提倡利乐有
情、普济众生、造福社会,具有一种慈悲利他的胸襟与胸怀,随时准备向一切众生伸出慈爱之手,在社会交往方必将缓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减少攻击和敌对,面,
摆脱战争的困扰,走向矢志追求的和平世界。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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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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