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帮扶工作制度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结对,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普通高中任教未满三年的教师必须参与结对活动;
4、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县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本着“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原则,在教科室的指导下签订“新老教师结对协议”。
2、结对双方签定协议后,由学校批准生效。
3、认真履行协议上要求。
(注:协议附后)
四、考评、补助与奖励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要求上课与听课;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补助与奖励
1、老教师:每学年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结对教师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的老教师加1分。
(3)新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1分。
(4)新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学年末无结对工作总结扣2分。
2、新教师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补助与奖励:
(1)教科室对结对教师一年进行一次考评,对完成任务的老教师发放补助120元。
(2)按结对数的三分之一奖励结对成绩显著的老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3)教科室对新教师一年进行一次考评,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结对帮扶工作制度
目的:制定药品效期管理标准操作程序,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范围:门诊、病区药房、药库
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责任人、药库保管
程序:
1、药剂科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禁止销售。
2、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5、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部门责任人、药库保管每月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每月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对近效期药品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措施。
2、对继续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建立跟踪表;督促临床尽快使用。
3、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5、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结对帮扶工作制度
(一)本室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设备、图书等。
(二)临床药学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相当工作能力的药师以上专业人员担当。
(三)临床药学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格的科学态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水平。
(四)本室应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处方病历分析、新药疗效评价、老药再评价、不良反应以及血药浓度监测等工作。
(五)临床药学人员要定期参加查房、疑难病历讨论,指导临床个体给药。
(六)室内所有的.仪器、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七)本室的衡器应按“计量法”定期检验,确保衡器的准确、可靠。
(八)保持室内清洁,物品陈列有序,用后清洗干净,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