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规章制度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制度。
二、 社区居民委员会值班带队人员必须是在职社区居民委员 会干部、其他人员可以发动和组织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协助参加。
三、值班人员必须能熟练掌握通讯器材的使用,应急电话的 拨打和联系,值班点必须备好应急电话的号码本。 ?
四、应按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
五、值班人员除做好居民的接待和事情的处理、楼院的巡查 外, 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应及时通知社区党总支、 主任、 社区工作者到场, 迅速与有关方面联系, 实施抢救和抢险, 并组织人员协助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脱(离)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酗酒及 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社区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名称:管理学院戏曲协会。
第二条 本社性质:戏曲文化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 本社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民族传统艺术。
第四条 本社接受校团委,外语系团总支的领导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形式
第五条 组织社员对民族戏曲文化进行认识与研究及在此基础上面向全校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第六条 与第五条内容相关的其它合法活动。
第三章 社员
第七条
(1)具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的学籍;
(2)承认本社团章程;
(3)按规定交纳一定的社员费。
第 社员入社程序
(1)提出入社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经社员代表大会审核通过;
(3)由社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发给社员证及本社会徽。
第九条 社员有以下权利:
(1)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3)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向本社团推荐社员的权利;
(6)请求本社团维护其合法利益,帮助和解决在本社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7)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条 社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社团的章程,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2)维护本社团的合法利益;
(3)参与本社团的活动,完成社团的任务,宣传社团的宗旨,维护社团的声誉;
(4)主动向社团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本社团实行入社自愿和退社自由的原则。
第十二条 社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其职责如下: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本社执行机构(即常务理事会)
(3) 审计本社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终止事宜
(5)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社员须有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对到会社员负责。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每年一届
第十六条 社员常务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社员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1) 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2) 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3) 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4) 向社员大会汇报工作和财务状况
(5)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 本社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2)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3)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4) 有参与学生工作一年以上经验。
第十九条 本社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由本社社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社长不得兼任其他学生社团负责人。
第二十条 本社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2) 检查社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社社员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 在社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5) 执行社员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一条 本社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1) 主持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 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4) 常务副会长在会长不在时代行会长职责
第五章 资源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外联
(4) 要核准活动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有关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建立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是准确,完整。部将相关内容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社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换届或重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进行社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的具体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 本社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和修改程序
第二十 对本社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学生会,校社联,本社团的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合提出,并交经本社社员大会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社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员代表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团委及社联会。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本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拟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一条 本社终止协议须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挂靠院系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 本社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幕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照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 x年11月 4日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管理学院戏曲协会社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规章制度
为了能贯彻落实社区规范化管理要求,及时了解社区的情况,处置社区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更好地开展便民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在每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全员轮流参加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能够熟练掌握通讯器材的使用,应急电话的拨打和联系,值班点必须备好应急电话号码本。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时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四、值班人员对社区内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要采取有利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
五、在重要活动、重大会议及防台、防汛、大雪等重大灾害性气候期间,社区安排专人进行值班。
六、值班表上报北区一份,社区进行存档保存备查。
社区规章制度
为加强社区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社区的安全和正常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社区值班工作由党政主管领导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值班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必须从早8:00至次日早8: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3:00,晚上6;00至次日早8;00.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责任:
1、处理工作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工作。
4、向社区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社区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好工作来电,接电话应做好来电人的单位、姓名、
联系方式,来电内容,并将来电内容及时报带班领导,并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除少数人员留岗而外,其余人员应由带班领导及时赶往现场。
3、对县、镇相关来电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如遇紧急会议通知,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群众来访,应认真接待,认真做好记录。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如在值班期间离岗,应作出相应的处罚。
2、在值班期间离岗,发生重大事故,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3、认真做好交,在交时应对未处理完的工作作交接。
西门社区
20xx年12月1日
社区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保障社区民主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社区由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XX社区委员会,是在社区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四条 XX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受丰乐事的指导。
第二章 社区委员会的任务、权利
第五条 社区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社区成员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开展多咱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成员的各种社区服务和文化娱乐活动、体育活动。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
完善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弱势群体的服务网络,开燕尾服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三)协助做好社区成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活动。解决民间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兵、计划生育、妇女和侨务等与社区成员有关的各项工作。
(四)搞好社区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发展社区卫生事业,开展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服务。
(五)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利益,对社区内的煤气、环卫、供水、供电、供暖等公共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负责联系社区内的和社区委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所在地的及其派出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社区委员会是社区工作的执行机构,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原则。行始民主自治权、民主协管权和民主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