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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制度(6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施有效对环境、健康、安全、工作条件等进行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以及控制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工作职责

  3.1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简称ehs委员会)负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2 ehs主任(含副主任,下同)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以及在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 ehs委员负责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

  3.4行政管理中心及工程组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使用工具器材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5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

  3.6消防及保安人员负责办公区、厂房、宿舍、食堂等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培训、意识与沟通

  4.1.1行政管理中心、ehs主任每年根据公司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获得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1.2各部门管理人员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推行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明确责任,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记录、教材和宣传工作。

  4.1.3 ehs主任组织或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1.4 ehs委员会采取召开ehs会议、出版简报、发布张贴公告、举行ehs培训等方式将公司有关ehs的规定和制度贯彻到每个员工。新员工、内部调动员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均应接受与相应岗位有关的.ehs培训,包括机器的安全操作、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等。

  4.1.5 ehs委员会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ehs事务,并鼓励员工向公司提出改善ehs的建议,ehs主任对员工提出的ehs建议或意见及时作出处理与跟进。

  4.2 ehs日常检查

  4.2.1 ehs委员会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正式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卫生检查表]中,和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2.2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人员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

  4.3事故预防

  4.3.1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3.2所有生产岗位员工禁止穿戴袍、披肩、围巾、宽松服装,对于从事运转机器操作的员工不得留长发和佩戴首饰,工作服前襟和袖口不得敞开,以防造成缠绕危险。

  4.3.3搬运超过15kg以下的物品,须掌握正确方法(屈膝,保持背部直立);搬运超过30kg的物品,须使用合适对应的工具。

  4.3.4对于机器的运转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以防接触受伤,风扇叶片的防护网罩间隙不得大于12.5mm。

  4.3.5所有机器的开机控制电钮均应是绿色,关机控制电钮均应是红色,并应安装电源开关保护装置,以防不小心误触开关。

  4.3.6电线、插头、开关、机器的传动部件、安全防护罩等应按照公司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保养。

  4.3.7对易燃液体的使用、搬运、储存区域要保持通风并严禁烟火。

  4.3.8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应规定正确的使用环境和方法并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并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

  4.3.9有毒、有害、特种作业现场必备急救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药品,并配备兼职名单。

  4.3.10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性,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4.3.11对高于1米的开放式楼梯和开放式楼面应安装栅栏或锁链,以防坠落。

  4.3.12有毒有害作业现场应有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护目玻璃的防护面罩或专用手持面罩,穿好防护长袖衣裤及绝缘鞋,戴好焊接手套。

  4.3.13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岗位,应按规定佩戴防护耳塞,减少噪声对听觉的伤害。

  4.3.14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

  4.4事故处理

  4.4.1所有事故或事故险象由ehs主任负责组织调查,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计划加以改善。

  4.4.2对发生的事故或事故险象,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抢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行政管理中心、ehs主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涉及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的事故,应及时上报国家主管部门。

  4.5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

  4.5.1 ehs委员会每年应定期对办公区、操作区、生活区与施工现场的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存在或潜在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及时改进。

  4.5.2对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员工,不适应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5.3行政管理中心、ehs委员会按《职业病防治法》对本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食堂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员工食物中毒。

  4.7宿舍安全管理

  宿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员工意外事故的发生。

  4.8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的监督责任

  4.8.1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听取、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或领导反映。

  4.8.2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各委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

  4.8.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向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员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向ehs主任报告。

  4.8.4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公司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意见。

  4.8.5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程序办理。

  4.9统计与分析

  行政管理中心对从事有毒、有害、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状况及变动情况建立台账,每年进行统计、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学校要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健康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二、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新生(转校生)入学要求收齐预防接种卡,并对其接种项目进行核对。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四、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检查,经指定医院进行诊断。

  五、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将体检结果记入学生健康档案,由各班班主任将学生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学校应及时汇总情况、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六、学校每学期都应安排日常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教育,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七、学校在每学期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关于健康生活方式、常见病、慢性病预防等健康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学生卫生保健工作。

  八、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求教师做到:

  1.经常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

  (7)不看过小过密或字迹不清的书报,作业时字不要写得过小过密。

  (8)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九、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个人卫生。

  1.全体师生必须做到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管卫生,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新风尚。

  2.个人卫生要做到定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4.认真做好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或平均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广播操和课外活动的出勤情况、锻炼质量,由班主任协助检查、记载,体育组负责抽查,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

  5.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6.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7.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十、学校应按照相关标准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消除鼠害和蚊、蝇、蟑等病媒生物的危害,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十一、应加强对体育场地和器材的卫生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十二、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院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区教体局和相关卫生部门,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

  十三、学校每天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传染病患者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以防疫情扩散。

  十四、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法律、行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健康管理制度

  一、学生管理制度

  ①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 ”的卫生方针。

  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③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宣讲。

  ④及时处理意外伤害事故,必要时立即护送至医院诊治。

  ⑤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⑥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注意用脑卫生,提高学习效率。

  ⑦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⑧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定期开展两操评比活动。

  ⑨建立《预防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现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刻上报卫生院预防保健科、市疾控中心和教育局。加强晨检考勤,宣传防护知识,及时做好消毒隔离、转诊工作,严防扩散感染。

  二、教师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①学校为每位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教职工健康档案属个人隐私,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为其保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追究其相应责任。

  ②学校安排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③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健康检查,患《教师资格条例》中所列疾病者(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一律不能录用。

  ④教职工要按防疫部门要求,及时预防接种。

  ⑤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培训、疗愈等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对有需要的教师进行心理关怀。

  ⑥教职工家人中如有新冠肺炎、麻疹、水肿、红热、流行性腮炎、小儿麻痹、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者时,必须报告保健室或学校负责人,再酌情处理。

  ⑦教职工若本人有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如患传染病应立即停止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隔离治疗,待身体痊愈后经医学检查符合要求再返岗。

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健康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工人员健康卫生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防止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对食品造成污染。

  2.适用范围

  生产科(车间)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的控制。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健康及卫生状况进行监控。

  4.程序

  4.1员工健康

  4.1.1由办公室对每个员工建立一份健康档

  4.1.2生产车间的加工个人、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由办公室部组织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新入厂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4.1.3经市(区)卫生防疫站体检或主管人员检查,发现有或可能有疾病、传染病、外伤(如切伤、烫伤)、开放性溃疡及其他任何可能对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包装材料造成污染的员工,都要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直到恢复健康或符合条件为止。

  4.1.4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特别强调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生病或受伤、或是传染病(肠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触,都必须立即通知生产主管人员。

  4.15所有管理人员都有监督了解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的责任,在观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产工序的个人生病或受伤的情况下,生产主管人员可以要求其离开生产线,并记录在《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中。

  4.2个人卫生状况

  4.2.1由办公室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试效果要记录。

  4.2.2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严,勿使内衣外露,工作帽要将头发完全罩住,防止头发等夹杂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要勤理发、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等。

  4.2.4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厂前、上卫生间后手部受污染时,须即清洁洗手。

  4.2.5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应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带入工作间。

  4.2.6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咀嚼及饮食等行为。

  4.2.7上厕所时,要换帽换鞋,遵守卫生间使用制度。

健康管理制度

  ①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

  ②建立同学健康档案,依据上级要求仔细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每学年对同学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状况准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③广泛开展形式敏捷的健康教育,利用广播、橱窗等宣扬形式对同学进行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宣讲。

  ④准时处理意外损害事故,必要时马上护送至医院诊治。

  ⑤把握预防养分性疾病的基本学问,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同学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同学合理养分,平衡膳食。

  ⑥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合理支配学习方法,留意用脑卫生,提高学习效率。

  ⑦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使学校环境干净美观,同学人人讲卫生。

  ⑧仔细组织同学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准时订正同学坐、立、读、写的姿态及眼保健操的穴位,定期开展两操评比活动。

  ⑨建立《预防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预案》,发觉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立即上报卫生院预防保健科、市疾控中心和教育局。加强晨检考勤,宣扬防护学问,准时做好消毒隔离、转诊工作,严防集中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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