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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4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x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办负责,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办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请假。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

  3、请假三天以内须经学校批准,三天以上经教育局人事办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7天。

  产假:暂定120天。在假期内只享受70%的绩效。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视路程远近给予适当假期。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上班前到办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5元。

  7、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8、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办,便于统计。

  9、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0、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一 、 教师管理

  1、教师是辅导中心教学工作的执行者,必须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人,必须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课前认真备课,让每一节课的内容充实、秩序井然。课后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学生的朋友。

  2、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原则: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3、上课不迟到,不无故缺课,出勤与工资挂钩,确实有事需要离开的必须向主管人员写假条(或打电话),取得主管人员的的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对自己请假期间的课程做出适当的弥补。

  4、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发挥整个团体的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所有教师在工作中要相互帮助、相互体谅、相互学习,创建优秀的班集体,认真执行教师工作职责,自觉、积极、有计划的完成工作任务。

  5、加强教师道德建设,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教师无视学生的权益给学生造成伤害的,我们将作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作出解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重视自身仪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方面对教育学生的影响和作用。穿着朴素、大方、得体,不在教室吸烟,酗酒。

  7、班会及全校性师生活动,按时到岗位,做好组织教育工作;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期间任何教师不得让学生做危险的活动。

  8、任课教师对辅导班的管理,教学或自己的工资待遇等问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主管人员反映,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做出适当的调整,维护各位老师的切身利益。但如有教师对上面的问题不满意时,不是主动和我们取得沟通来决问题而是借此煽动其他教师、对学生的辅导敷衍、打乱正常教学秩序、破坏辅导中心公共财产、破坏学生自身利益或带走辅导中心学生,一经核实,我们将作出立刻解聘通知,并不给予工资发放。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辅导中心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辅导、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六个基本环节。对教师在几个重要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辅导:以前节课中检测出的漏洞为基础,换角度为学生讲解,努力让学生消化每个知识点。任课教师要负起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的责任,要做到满腔热忱,认真负责;承认差别,区别对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耐心启发,积极引导。特别要加强对后进生的辅导。辅导后应写辅导记录。

  (2)、考核:

  ①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要举行出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

  ②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0、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几个基本环节:

  (1)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掌握好教学内容。

  (2)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重点难点。

  (3)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4)编写辅导教案,熟悉教案和教具。

  11、教师应热爱青少年课外教育事业,以培养“四有”新人为已任,具有一定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对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12、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创作活动,认真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做好教学工作小结,不断总结经验,学习、实践新的教研成果,保证培训出成果,教学上台阶。

  13、教师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体现良好的师德和教育风范,努力做到教学育人、思想育人、行为育人。积极主动的了解学生学校有关事宜,并向辅导中心报告。

  14、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本辅导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做到关心集体、团结互助。自觉维护辅导中心的.社会声誉。

  15、原则上除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让每一节课的内容充实、秩序井然外每一位老师应对学情况进行周总结、月总结及学期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予辅导中心一份,另一份自己保留。总结内容:本周(本月、本学期)上课累加课时、上课内容、学生情况分析、自我教学情况分析、教学成果分析等。

  二、学生管理

  1、按时认真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遵守辅导中心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3、保持教室整洁。教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仍纸屑、废物,不准在黑板、墙壁、门窗及课桌上乱涂乱刻。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在教室、走廊不跑跳、追逐。

  5、禁止穿响鞋、带钉鞋、拖鞋、背心、内短裤进入教室。

  6、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7、勤于思考,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遵守考试纪律,严禁舞弊。

  8、上课保持肃静,未经老师允许不准中途进出教室,上课期间不准会客。

  9、每月进行一次考试或辅导中心月考,成绩增长的学生给予奖励。

  10、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他人有害的事。

  11、谦虚诚实,有错就改。

  三、课堂管理

  1、课堂秩序良好,无学生起哄、说话现象。自己的教

  2、上课老师细心负责,讲课内容栩栩如生。

  3、师生合作、交流、探讨、班级气氛活跃。

  四、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建立辅导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每天对教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值班老师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教室。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3、保证孩子在接送中的安全是本辅导中心最重要的责任。接送的老师在整个接送过程当中要确保注意力时刻要在孩子身上,组织学生排队、有秩序的走路。时刻铭记“安全第一”的观念。

  五、卫生管理制度:

  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值日教师负责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和学生的出勤情况,保证学生安全、卫生整洁;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值班前10分钟到达辅导中心,开窗通风10分钟。下午学生上学后开窗2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新鲜畅通。(空气清新)

  2、每天打扫地面和擦拭桌面、各角落卫生。确保桌面无尘,地下无赃物。(桌面无灰尘,地面无杂物)

  4、感冒流行期间采用各种有效措施预防感冒。

  5、老师及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等病症要及时报告,做好预防隔离,以防止传染。

  六、资料管理 建有资料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建立辅导班教学、教师业务、学生资料、师生健康、人事、荣誉实物等各类资料,保管好、使用好资料,禁止任何人泄露辅导中心的任何资料。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箭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箭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箭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过两次处理。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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