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优秀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1)、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的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8)、各种的、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
  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优秀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__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优秀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优秀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优秀
  一、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县、区)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以下统称出差)因公发生的差旅费开支。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3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七、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八、市内差旅费支付。
  1、市内(其他县、区)出差原则上要当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标准包干使用。
  2、出差地市内交通工具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使用出租车,使用出租车要经主管批准,遇紧急情况事后要说明理由。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九、远途出差差旅支付。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机票。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十、不同职务人员一起出差时,差旅费按高职务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