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规范经费报销行为,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学校的有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经费为科研经费以外的所有各类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xx〕22号)执行。差旅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20xx〕2号)执行。
第二条财务报销审批要求
(一)所有经费支出须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单笔支出金额在20万元以下由经费负责人审批,20(含)—5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和财务分管签批,50(含)—10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和分管校领导签批,100万元(含)以上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签批。
(二)实行报账一支笔制度,所有票据严禁他人代替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报账单位应按要求填制各类报账单据,注明所报内容、经费项目名称等信息,经费审批人在审批时,需在原始凭证上签批同意报销的票据张数和金额。
第三条财务报销审核要求
(一)票据管理
1、原始票据管理要求
(1)外部和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的必须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章,并加盖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2)项目如客户名称(必须为北中大学)、开票日期、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一律填写齐全,大小写、锯齿金额必须一致,书写规范,否则不予报销。
(3)为提高报账效率,5000元以上的单张,须由报销经办人登陆国税或地税查询系统查询真伪,持打印的查询结果方可报账。
(4)报销日常办公经费的票据时限原则上应在一年之内;科研经费报销票据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执行期限。
(5)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原始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2、原始票据的粘贴要求
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按要求分类、分项目粘贴在北中大学票据粘贴单上并填列北中大学原始凭证汇总表,标明票据的数量、金额、支付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3、领款和交款必须有领款人和交款人的签字以及出纳人员的签字并加盖现金付(收)讫章。如属代为领款的,须代理人签名,不得冒充领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借款票据要求
(1)借款时必须填写北中大学一式三联借款单。借款单必须填写借款的日期、事项用途、金额、经手人等,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2)借款人必须为本校正式职工。
(3)本着“旧款不还,新款不借”的原则,各类借款须在3个月之内报账或归还。
5、长途连号车票、定额(除停车场的小额定额)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报销。
(二)经费管理规定
1、本校人员各类奖酬金、劳务费、助研费、试验费、专家咨询费、临时工工资和学生奖助学金、外聘专家咨询费、报告费、答辩费、评审费等费用的发放原则上须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中。
2、采购1000元(含)以上的物品按规定通过支票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
3、通过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须事先将采购计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报账时须持、合同、审批和采购的相关资料。
4、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含家具)单价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采购单价500(含)—1000元且总价大于50000元以上的须持到仪器设备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5、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按《北中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审〔20xx〕1号)执行,报销时须提供、合同、工程决算书原件。1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审计处审定的审计报告;1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签批的审核意见。
6、在商场和超市购买的物品,必须提供有具体物品名称、单价、数量的明细,否则,需提供附有开票单位出具的带有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的与金额相符的物品明细清单或超市、商场的原始机打购物小票,按要求填写物品验收单,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方可报账(经办人与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7、会议费的报销规定:
(1)校内举办或承办会议,须提交会议纪要或会议通知以及会议预算(注明事由、天数、参加人数、会议地点等)方可报销。
(2)参加国际会议由旅行社出具票据的,需附会议通知和情况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8、学生实习费报销须持接收实习单位开具的正式,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具正式的,必须说明相关理由并开具接收实习单位的收据,由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9、邮电费的报销规定:
(1)各部门办公电话费可以在行政经费中支出,个人手机、住宅话费不允许报销。
(2)凡是汇款的邮费或手续费都必须与一起报销。
10、预借收据须填制“北中大学财务处预借收据申请表”,本着“款回单撤”的原则,应在收款同时及时撤销借条,否则不再出借收据。
11、已报账需查询凭证者,须由财务报账人员协助查询,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翻阅凭证。
12、所有租车业务必须同时附有双方事先签订的有效完整的租车合同和协议。
13、购买礼品、茶叶、烟酒、皮具等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得报销。
14、所有报账人员应为本校正式职工,不得由学生、外来人员代替报账。
第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费用是指管理费项下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汽车修理费以及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等项目。
第三条费用报销必须据有,如特殊情况无的必须有两人以上的签字证明。
第四条差旅费的开支管理:
一、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出差必须报经部门主管的副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职员出差可报销飞机票和火车软、硬卧票,如无特殊情况不准乘坐飞机头等舱。
三、出差补助标准:按50元/天执行。
四、市内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
五、公司职员出差应填制'用款申请表',经办人、部门经理、部门主管的副总经理签字后,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准备差旅费。
六、出差回来的职员应按要求填制'出差旅费报销单',按公司总经理出差旅费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签字;公司副总经理出差旅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其它职员的出差旅费由其主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批签字,送财务部审核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可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销。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管理
一、业务招待范围:
1、招待市、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上级部门领导由公司总经理、对口业务的副总经理陪同。
2、公司副总经理招待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报告总经理。由业务对口的部门经理陪同。
3、部门经理因工作需要招待的,应由部门经理向其主管副总经理报告经同意后,由部门经理和主要对口业务人员陪同。
二、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1、总经理及其他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签字报销。
2、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总经理签字报销。
3、招待费的报销应注明时间。
第六条汽车修理费用开支管理
一、汽车需要修理的',由办公室报主管的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修理。
二、修理费用凭由经办人、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七条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管理
一、开支前应填制:'用款申请表',经办人、部门经理、批准人签字后送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二、公司各部门购买办公用品及相关工具书籍、报刊杂志必须有书面申请,由办公室报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销时在上由经办人、验收人、部门经理签字,送财务部经理复核签字后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销。
三、其它零星开支必须取得有效,报销时应在上由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经理复核签字后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报销。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移动通讯费用报销规定
1.目的
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为了规范费用报销标准,特制定移动话费报销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人员移动话费报销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对移动话费报销进行全面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具体管理。
4.管理要求
4.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
4.2各部门每月按200元标准核报,票面金额不足的`以票面金额为准;
4.3各部门副、采购主管每月按150元以内据实核报;
4.4各部门主管每月按100元以内据实核报;
4.5各部门项目经理每月按80元以内据实核报,
4.6自办已立项的展会在运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实报实销,费用核入自办展成本;
4.7以上报销需凭通讯公司出具的正规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核报。
5.附则
5.1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5.2本规定在下发之日起执行。
4.11、业务招待及的士费用报销管理的规定
1、凡因业务需要招待客人,要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经部门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待时部门原则上需两人参加,否则视为私事宴请,财务不予报销。
2、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得打的,如因特殊情况,需打的外出办事的,必须事先向部门申报,报销时在车票背面注明用车原因、起止点及应报金额,市内(非出差)的士票必须在办事日起当月内报销,否则视为私事用车,不予报销。
3、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晚间加班至9:00以后的,经部门经理审核考勤后,予以报销打的费。
4、各部门在审核招待及的士费报销时要严格控制,凡发现有违规者,视轻重分别处以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处罚。
附件: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宴请申请单_年_月_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签字
用餐事由
宴请单位
领队姓名
职务
宴请人数
陪餐人员
用餐地点
用餐标准
总经理批示
分管副总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