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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3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x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级领导

  1、汽车不限;

  2、火车软座、硬卧;

  3、飞机经济舱;

  4、轮船二等舱;(随行人同上标准)

  5、原则上不得住宿三星级(合三星级)以上豪华房间,凭据报销。

  6、特殊情况超标准时应及时请示,事后补办批准手续。

  7、随行人同上标准。

  8、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补助

  中层领导(含科级)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计不超过15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单间。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40元。

  其他人员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计不超过12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单间。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30元。

  备注

  1、航空保险费每人次一份;

  2、一次乘车8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

  3、租赁车辆需经批准;

  4、乘出租车需事先请示。

  5、住宿亲友家或无住宿的,按照允许报销标准额50%补助(报销时提供其他有效票据)。

  6、实行差旅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7、补贴天数以交通、住宿票据为依据,误几餐补几餐。

  8、实行出差伙食补助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一、出差期间,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参加会议的人员报销旅费必须附上会议通知,按会议统一安排的标准报销。

  二、出差人员全天误餐补贴按2︰4︰4分配补贴。

  三、按以上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后,一律不得报销招待费。

  四、因业务需要须招待客户(或与公司有关联的友好人士)时,须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凡有接待单位(或会议安排)免费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误餐补贴。

  六、工作人员被外单位抽调、或短期工作等,有外单位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贴,如外单位不予补贴时,有本公司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七、员工由公司安排的参加短期进修、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天8元补助。专业培训班包伙食的不再补助。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只报销往返车费。

  八、确因任务紧急且路途遥远需要乘坐飞机的`出差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得报销机票。

  九、实行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报销办法按费用包干规定进行。

  十、报销注意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写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车船票、住宿、会议通知、订票费、过路费、过桥费)等,无本人姓名的原始须在背面签名。

  2、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半天不补。

  3、报销时按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洁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的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4、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列出需报销单据的明细项目、金额,经主管签批后,报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签批报销。

  十一、美于差旅费借支的规定:

  1、差旅费借款采取前账不洁、后账不借的原则,由主管会计根据员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核;

  2、借支额度一般为500~1000元,最高不超过20xx元/人次,400公里以内的短途短期出差不借支差旅费,有个人先垫支后报;

  3、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1个月之内未归还借款的,由财务部从其当月薪资中扣还。

  十二、市内公务补贴

  1、因公去市内办事,超过5小时,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补助误餐费5元,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

  2、受公司派遣,较长时间在主机厂家办事的市场营销人员或技术、品管、售后人员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可在客户单位办理就餐券(卡),公司按中餐基本标准给予报销;如果没有此类手段就餐的,按5元/天。人给予补贴,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市场部可与月底列表集中申报。

  3、各部门应对申报补贴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费用报销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一、票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要设立票证兼管员,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出纳不得兼任票据员(可由办公室人员兼任)。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职责。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上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资料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职责。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景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工商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8、票据一年清缴一次,收费票据的存根期为五年,存根保存期限到期后,由票据员填制票据销毁表一式三份(分管领导、票据员、会计各存1份),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到场核实监督,方可销毁。与票据的领用、缴销有关的凭证、帐册应保留十五年。

  9、对于银行支票的管理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财务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室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2、本院日常所有支出业务,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注明事由、会计审核,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院长签字报销。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潜江地区的业务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5、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室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室有权在其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人员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本院《员工手册》财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执行处罚。

  6、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室不予报销:

  1)无正规的或收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3)资料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5)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6)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7、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本院《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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