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县内3天,市县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1天。
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市县内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安排,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一、全体幼儿、小学教师工作实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实行查岗制、刷卡制。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迟到、早退、中途离校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0.5天以上请假须有假条、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等假须向校长和主管领导面请。
四、教师到校时间: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时间: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必须由本人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小学:教导主任;幼儿:负责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师须持请假条请假,由校长批准。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学校报请联校审批、准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否则按无故处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两个月以下者,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批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局相关待遇规定执行(请假天数实行累计,公办教职工扣除相应的乡镇工作补贴部分;代课教师扣除相应的区或村给予的岗位津贴)。
十、病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社局规定的相关待遇规定执行。代课教师病事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如果继续被学校聘用,扣除期间相应的区或村补岗位津贴外,基本工资开资为原基本工资: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师产、婚、丧假规定:婚假7天;女教师产假90天,难产增加10天,其中产前15天,男教师妻子生产3天;女教师哺乳时间12个月,上下午各1小时;流产四个月以下15天,四个月以上30天。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伤界定:教师在上班期间和上班及回家途中发生的非人为性事故,最终由校委会集体界定。教师工伤休假期间不计考勤积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请示上级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人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伤处理。
十三、缺勤处理规定:教师考勤情况除按规定扣款处理,按量化考核规定扣分。
量化扣分:
(1)迟到、查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旷工每天5分
(4)不候课、中途离堂每次0.1分
十四、学校做好教师考勤统计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与当月20日上报义井联校备案。
十五、当年事假累计满10天、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任何评优评先。
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
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
8:55-9:40:第二节课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节课
10:55-11:40:第四节课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预备铃
14:30-15:15:第五节课
15:25-16:10:第六节课
16:20-17:30:课外活动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习
21:30:查寝
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
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校办存档备案。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再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6、不履行正常请假和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外出,一律要跟办公室打招呼。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超过半天,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董事会成员出市区办事须向董事长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凡离开市区,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单位损失,情况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
1、业务进修:
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
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3、校本教研培训:
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4、活动考勤:
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
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
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
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