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无,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
注:
(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座工具标准
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住宿费:住宿标准为经济适用型酒店,费用标准参考当地如家快捷酒店经济型客房均价。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多开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2、城际交通费:高铁为二等座标准、其他火车为硬卧硬座标准。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以经济兼顾效率为原则,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结合短程的出租车,报销票据日期应与出差日期吻合。
4、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原则为伙食补贴,填列在外埠出差费报销单上的住勤补助栏凭报销,标准为50元/天,其中分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报销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费,则扣除相应的餐费补贴。
5、手机话费:手机话费补助每月150元,凭报销。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联系,每月报销话费的手机不得少于规定的开机时间。工作日:早8:00-晚21:00节假日:早10:00-晚18:00。
6、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应通过出差计划、客户拜访计划等事先上报并列明大致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7、礼品赠送:除了必须当面赠送或者不适宜邮寄的礼品外,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上海本部统一准备和寄送,以保证礼品的质量,加强管理。必须当面赠送的礼品须在出差计划或者客户拜访计划中事先向领导提出申请。
二、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
1、出差计划:出差前须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计划给部门主管,详细列明拟出差的城市、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再出差。
2、出差报告:出差结束三天内须完整填写出差报告并发送给部门主管,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三、拜访计划和拜访报告
拜访市内客户需填写拜访计划,于每周三下班前将下周客户拜访计划发邮件给部门主管,同时总结上周客户拜访报告,格式可参考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详细列明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
四、费用报销流程
1、报销流程:需先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部门主管、总经理针对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及报销单据粘贴的合规性等审批流程,再交由财务部出纳、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报销付款。报销流程一般需耗时10天左右。
2、报销程序: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将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拜访客户记录表、费用报销明细表等发送给部门主管及财务部相关审核人员,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比对相关出差及拜访报告、费用明细表、报销单据无误后,将报销单据送至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签署审批,整个审批流程结束后再交财务部出纳付款。
3、注意事项:按日期顺序依次粘贴,并与报销单一一对应,同一天的则按时间顺序依次粘贴,时间早的贴在上面,时间晚的贴在下面。若遗失票据或发生无票据的费用,须由报销人自行找其他类似的代替并附上书面报告写明用其他的代替的原因,经总经理审批后再交财务出纳报销。超标准的票据由总经理根据报销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批。
4、其他报销注意事项详见《上海鸿晔财务报销具体规定(第1号文)》
五、附则
1、财务部有权要求报销人就报销事项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5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1、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
四、本规定自X年2月1日起试行。
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年2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统一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
第二章出差规定
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按领导指派到异地工作发生差旅费和生活补助费,执行本规定。财务部是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第四条员工出差必须事前填写“出差派遣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行程、时段等,由部门经理、综合管理经理签字,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方能借款出行。受遣出差的员工,出差时间超过三天的,还应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查,员工出差完毕后,应及时回公司报到,并填写“出差派遣单”的情况栏目,凭员工所在部门(金税公司还应由客户中心)、行政部签署认可意见,方可凭此表附其它票据到财务部据实报销,冲抵借款。未填制“出差派遣单”的,财务中心一律不得给予报账。
第五条 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车费据实报销,其他费用实行包干办法,按以下标准报销:
1、普通员工,省内出差为60元/天;省外出差为80元/天。
2、部门经理级别,在普通员工报销基准上上浮20元/天。
3、前往省会城市出差的,在上列标准基础上上浮20元/天。
3、特殊指派或特别批准的情况,由总经理在出差登记表上批示载明。
4、前项所指省会城市不含深圳及北京、上海等计划单列市。
5、出国工作(含、澳门)不执行本规定。
注:上述标准包括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司在地区有办事处并能解决住宿的,每人每天按20元补助。
第六条 员工出差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
员工级别
公司经理级别
部门经理级别
其他员工
允许的交通工具
飞机/汽车/火车(软硬及以下)/轮船(二等舱及以下)
飞机/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
飞机/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
备注:不够级别的员工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软卧的,须事前获得总经理批准;乘车4小时以下(不含4小时)的硬卧车票,卧铺部分不予报销。
第七条异地工作但当天能返回单位的,只报销往返车费,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20元/天实行包干。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进行异地工作的,按每天补助10元误餐费执行。
第 异地工作当日不能返回的,按出差天数计发包干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九条 因公出差发生的城市交通费、餐饮费票据不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公司按日计发的包干费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第十条司机出差发生的差旅费,除按上述标准执行外,每次出差旅程达到100公里以上的,按每公里给予5分钱的驾驶特别津贴。
第十一条 员工出差期间遇有节假日,出差后不予补休。
第三章借款及报销制度
第十二条 允许借款标准
第十三条 出差借款程序员工因私借款,每次不超过 10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员工因出差借款,持“出差审批单”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 经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批签字;
(三) 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超出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四) 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十四条 员工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履行报销手续,并未向财务经理说明原因者,不得再行借款。
第十五条 业务借款包括:招待费、礼品费、备用金以及其他。
第十六条 业务借款的借用范围。
(一)招待费用原则上只借用给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以及对外联络人员。
(二)礼品费只借用给行政部。
(三)备用金借用给销售部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及对外联络人员。
第十七条 业务借款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三)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四)财务部经理审核;
(五)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十 因私借款的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同时附上书面的借款申请;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超过因私借款标准的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三)经财务部经理审核;
(四)在财务部出纳处办理借款。
第十九条 借款审批人责任
(一)公司员工借款(差旅费、业务费和因私借款),无法偿还并且扣除工资也无法偿清的,审批人有连带责任。
(二)公司试用期员工借款,须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出具书面证明,方能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借款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该员工的直接上级负有还款责任。
第四章 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第二十条经营性费用,系指公司购买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经营性费用开支无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
(一)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经主管经理书面同意,事后报总经理助理核准方可报销;
(二)异地的市内公共交通费(地铁和公共汽车),凭票据核准报销;
(三)销售部销售人员每天可凭票据报销40元的异地出租车费;
(四)主管经理异地出差,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核准报销;
(五)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公司借用车辆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 出差补贴的计算
(一)出差补贴天数以住宿天数为基础加异地至异地的路程时间计算;
(二) 出差参加会议,会务费中含有食宿费的.,不再给与补贴。
第二十四条 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
(一)其他杂费包括:存包裹费、电话费、货物运输费等。
(二)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三)异地电话费报销中,如购买ic卡、ip卡,报销完毕后应将卡交回行政部。
(四)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客户服务部员工出差的手机漫游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二十五条 业务招待费有关规定
(一)除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务的员工之外,其他部门员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原则上不予报销。若确属工作需要应提前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并事后经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二)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务的员工需要开支业务招待费的.,应填制“业务费用申请单”,载明业务招待的对象、联系方式、招待原因等,获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开支;特殊情况来不及按程序办理的,应在事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
(三)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及时办理,费用发生一次报销一次。未填制“业务费用申请单”的,财务中心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任何部门的礼品均由行政部统一购买。需派送礼品的情形,由具体派送人申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行政部应每月汇总派送礼品数量、金额,报总裁备查。
第二十七条 其他非经营性的各项费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费、电费、水费等,由行政外勤凭单据校准报销。
(二)核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每月可凭单据按核准额度报销手机费。
第二十 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一)借款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备用金、招待费的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三)因私借款约定还款日的,应按照还款计划中的时间办理还款手续。
(四)报账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部门向其发出催促报帐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结清者,财务部有权在该员工的工资中从当月开始,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二十九条 费用报销程序
(一)报销人出具书面报销明细、附派工单或费用开支申请单,连同全部粘贴在一起,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二)报销人将经部门经理审批后的报销明细交行政部审核;
(三)报销人将经行政部审核后的报销明细交财务部经理;
(四)财务部经理收报销明细后,应认真核对,仔细计算,剔除不合乎财务制度的,并向报销人说明原因;
(五)财务经理将与报销明细核对完毕后,对需报销出差补贴的,再计算补贴等添写在“报销单”上,并在其上签字;
(六)总经理审核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七)财务经理通知报销人到财务部完成报销程序。
第三十条补充说明:如借款、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按对应管理权限向上递延。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 分公司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办法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设立在地州的分公司,其发生的费用采用备用金制度,每月由公司给分公司保有一定的备用金,本地发生的费用在备用金中支取,然后月底到公司报账核销。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员工的报销程序
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制定的派工人员填制“派工单”;“派工单”应确定派工路线、派工内容和时限等;如员工出差过程中需增加派工内容和时限的,由分公司经理告知派工员补录增加的内容;
员工刷卡确认“派工单”并接受派工,并向分公司经理借支差旅费;员工在接受派工期间和派工结束后,其行程和工作情况由分公司经理、客户服务中心、行政部分别进行检查考核;
员工出差完毕,填写完成“派工单”的相应栏目,按分公司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中心经理的会签流程,通过公司oa系统以邮件的形式完成会签;
财务中心根据会签结果将发生的差旅费划入分公司经理帐户;
分公司经理与被派工人员结算差旅费,并根据“派工单”由被派工人员填制“报帐单”,粘贴相应的费用等,经分公司经理签字认可后,由分公司经理月底带到公司财务中心冲销备用金。
严禁分公司经理代分公司员工报账。
第三十四条 严禁分公司坐支货款,如发生坐收坐支的,一经查实,立即对分公司经理进行革职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到总公司报账核销由分公司经理办理;分公司经理报账,安总公司员工报销程序办理。分公司经理的派工,由其直接上级或公司总经理填写“派工单”。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发生的业务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向公司总经理申请批准,报账时应附经批准的业务开支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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