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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的管理制度(6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社区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保障社区民主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社区由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XX社区委员会,是在社区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四条 XX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受丰乐事的指导。

  第二章 社区委员会的任务、权利

  第五条 社区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社区成员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开展多咱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成员的各种社区服务和文化娱乐活动、体育活动。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

  完善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弱势群体的服务网络,开燕尾服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三)协助做好社区成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活动。解决民间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兵、计划生育、妇女和侨务等与社区成员有关的各项工作。

  (四)搞好社区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发展社区卫生事业,开展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服务。

  (五)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利益,对社区内的煤气、环卫、供水、供电、供暖等公共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负责联系社区内的和社区委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所在地的及其派出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社区委员会是社区工作的执行机构,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原则。行始民主自治权、民主协管权和民主监督权。

社区的管理制度

  根据各级对除四害工作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为加强本社区的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四害工作必须按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的实施。

  二、开展本社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除四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投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投药培训方可上岗。

  四、投药前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通知居民,说明投药时间、区域及注意人畜误食,食品店的投药方法,告知时间表至少一天。

  五、除四害用药必须是上级指定用药,并且在指定的公司购买。

  六、投药区域要覆盖到位,不留死角。

  七、残药必须落实专人保管。

  八、毒死的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处理。

  九、做好除四害药品购买、投药、死鼠处理等的登记工作。

社区的管理制度

  一、网格化营销内容及特征

  为了将公司营销资源和营销模式以本地行政区域、社区规划、街道等为基础,按照分区分片、点面结合原则,将现有市场分为若干网格区域,网格内配臵网格片区经理或小组长及若干组员,各网格片区承担辖区每一个网格单元内所有市场开拓及维系、经营创收、安装、维护等工作。

  “网格化营销”是集销售、服务、客户发展与维系等多种功能为一体,形成的一个能够支撑各种经营策略和营销活动落地的平台,实现“安、维、营”集中一体化。它通过对市场的细分,划分网格,配臵相应的资源,搭建网格化营销体系,对网格内的销售团队进行整合,通过销售过程的支撑和管控,有效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提升销售成功率,从而促进业务推广的无缝隙覆盖,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网格化营销的目的与意义

  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通讯运营商在业务上采取的营销手段层出不穷,公司在长远发展上采取传统的营销模式和手段已难以满足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加之客户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实施网格化营销非常必要,网格化营销主要有以下几种优势:

  (一)、快速响应市场,实现区域内各项业务目标市场精细化运作。资源的落实以及片区责任制度的建立,使得营销员的工作指向性更强,应对竞争时更具灵活性和敏捷性,通过客户名单制、渠道名单制管理,推进营销单元的销售能力提升,扩大客户规模,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业绩。

  (二)资源下沉,将公司人力、营销、技术等资源匹配至一线营销组织,提高运营效率和效能,使网络资源实现最大化。

  (三)从“推销型营销”向“服务型营销”转变,以适应市场竞争需求,弥补劣势,发展优势,提高竞争力,通过实践网格化营销,可逐渐提升员工对通信行业未来竞争环境的认识,使得员工切实感受到“服务型营销”将成大势所趋。

  (四)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实现责、权、利匹配,充分调动营销组织经营创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实现“区域全覆盖、客户全触及、市场全掌握”的目标。

  三、网格化营销实施步骤

  网络化营销的实施不仅是对营销部门自身的调整,而且涉及运维、工程技术、财务等各个部门职责和结构的调整。实施网格化营销需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步骤一:划分网格

  网格化营销的基础是网格的划分,网格划分是否合理、边界是否明确、目的是否清晰都会直接影响到网格化营销的执行效果。网格划分要以空间为主要维度,方便公司营销团队在有限的范围内更准确快速地接触到客户。

  同时须充分考虑公司当前业务覆盖范围、宽带资源覆盖范围、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地理位臵、公司规模、市场竞争形势以及当地经济、人口信息等情况,来确定划分区域的数量。网格划分须综合考虑不同网格区域之间的客户数量和资源能力对比,尽量做到网格区间的实力均衡,网格间的边界划分务必明确,以免后续可能出现网格间争夺客户的情况。

  步骤二:网格化组织的搭建

  1、根据本地存量客户、潜在客户的区域分布特点,按照“纵向延伸、横向覆盖”的工作思路,通过对市场的细分,将公司辖区划分成若干个片区,各片区成立服务点,每个片区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片区经理组成网格经理,网格经理下设专职或兼职的负责客户管理的营销专员,负责销售的营销专员组成无缝的中小客户营销服务体系,网格内各项业务的安装、维护由公司工程队、运维部门分网格区域指定专人包干负责。网格团队实行辖区管理,对片区营销人员薪酬予以适当倾斜,强化激励考核,以渠道为切入点、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实施精确营销,促进渠道建设、业务发展、客户维系、服务提升等工作的有效开展,达到“快速覆盖、有效突破、市场掌控、深入挖掘”的目标。

  2、公司可组建跨部门的虚拟团队,或招募社会代办合作渠道人员组成虚拟团队。虚拟团队以市场营销人员为主,

  情况可选择涵盖集团客服人员、个人VIP客户服务人员及网络维护人员。虚拟团队可设立网格负责人一职,该岗位由市场营销人员担任。

  虚拟团队中除市场营销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均同时从属于各自部门和虚拟团队及业务合作代理商,工作考核指标也同时分属两个部分,这部分人员的主要工作仍接受原部门安排,片区经理只能分配日常和常规性的工作。当工作内容发生冲突时,片区经理应与其他部门负责人沟通解决。虚拟营销网格团队示意图如下:

  步骤三、制定管理流程和考核办法

  为使网格化营销团队发挥最大效应,避免因资源冲突和目标不一致造成的网格团队之间内部的冲突,须根据经营目标任务、资源配臵情况,制订完善的网格化团队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为使营销网络无缝隙覆盖,公司市场部门要对营销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求营销人员对本片区的所有客户提供所有业务的全方位服务,包括楼宇进线协助、渠道建设、欠费清缴等工作,并要求每天撰写工作日记,归纳成果与信息,做到营销区域内“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问、精确无死角”。

  1、网格化片区团队工作职责

  (1)收集网格区域内的团体客户、小区客户信息,按网络覆盖客户、存量客户、潜在客户、意向客户、新增客户、重点客户等进行分类建档。

  (2)收集并上报网格区域内竞争对手的宽带资源信息和资费策略,策反竞争对手客户,承担公司派单营销工作。

  (3)负责网格区域内集团客户等重点客户的拜访、客情、维护等售前、售中、售后系列化工作。

  (4)承担网格区域集团客户和个人客户业务指标落实,负责网格区域内业务的策划和宣传、推广,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创收指标等。

  ●网格片区经理职责:承担业务发展指标实现,辖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网格内部人员的考核,各项业务日常销售、促销,辖区业务工程安装、运维工作的协调,网格区域的日常工作管理等职责。

  ●网格片区营销员(客户)职责:按区域客户名单制实施营销,宣传促销活动的开展,客户维系,欠费、续费的催缴,市场竞争信息的.收集及反馈,完成销售指标等。

  ●网格片区营销员(销售)职责:按区域客户、渠道名单制实施宽带营销及其他业务营销,代理渠道的拓展、管理、督导,市场竞争对手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竞争对手客户策反、派单营销的执行,完成销售指标等。

  ●安装维护专员职责:按时完成客户宽带、高清、数字电视的安装调试,负责网格内客户故障的投诉处理,协助网格经理制定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网格内设备、线路的日常维护等。

  2、网格化营销团队的日常管理:

  客户拜访:网格片区经理对收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筛选

社区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街道社区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性质:是由本社区居住的老年人自愿组成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非盈利性组织,限于本社区活动的基层老年性群众民间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根据“社区老年福利星光计划”开展本社区的老年活动,发展老年事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本社区全体老年人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的职责是对本社区“星光老年之家” 的日常管理和具体运作及对老年之家的各项设施、设备行使使用和管理的权力。

  第五条 本协会受社区居委会的领导,接受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区老工办的监督。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依托社区的“星光老年之家”开展本社区的老年人管理、服务和组织社区内老年人学习国家法律、开展老年养生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组织低龄老人成立“老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高龄老人日间照料、入户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 凡本社区居住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入会的均可以加入本协会。

  第七条 加入本协会的程序是填写社区老年协会会员登记表,领取会员证。

  第 协会会员的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团体活动的权利;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循本协会章程;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

  (四)交纳会费。老年优抚对象、社会孤老、残疾老年人、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免交会费。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二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关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组织协会的议事和决策,制定、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及协会负责人。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升效。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当地民政局批准同意。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会的负责人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协会会长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社区居委会提名或会员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通过。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资助;

  4、 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会费和其他收入必须用于社区老年协会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资金由社区居委会代管,动用老年协会的资金需经老年协会负责人会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批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向会员公布一次。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及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社区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社区的安全和正常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社区值班工作由党政主管领导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值班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必须从早8:00至次日早8: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3:00,晚上6;00至次日早8;00.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责任:

  1、处理工作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工作。

  4、向社区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社区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好工作来电,接电话应做好来电人的单位、姓名、

  联系方式,来电内容,并将来电内容及时报带班领导,并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除少数人员留岗而外,其余人员应由带班领导及时赶往现场。

  3、对县、镇相关来电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如遇紧急会议通知,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群众来访,应认真接待,认真做好记录。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如在值班期间离岗,应作出相应的处罚。

  2、在值班期间离岗,发生重大事故,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3、认真做好交,在交时应对未处理完的工作作交接。

  西门社区

  20xx年12月1日

社区的管理制度

  为贯彻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实现“三为主”,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需求,使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计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

  第二条 社区居委会是抓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主体机构,在华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接受计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群众监督。

  第三条 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办好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开展优质服务,为育龄夫妇的婚、孕、产、育提供全程服务,搞好计划生育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 计生协会要完善好会员联系户制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小组长的作用,对育龄群众思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社区“两委”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并协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五条 社区居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生殖健康服务,并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并对不孕妇女和计生术后并发症对象开展服务,解决具体问题。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应每季度将计划生育经费开支、生育证发放、奖励和违约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实行公开,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第七条 加强信息反馈,搞好网络管理,抓好社区计生协会小组长月例会,汇报各计生信息,上下联动及时掌握好计生工作的动态,采取相应工作对策。

  第 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应尽职责和义务,每个育龄群众必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员做起,模范实行计划生育。

  第九条 新婚青年应参加婚前身体检查和相关知识培训,积极做好优生检测。

  第十条 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已婚夫妇要求生育一孩的,出具相关证明到街道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方能怀孕生育;符合再生育子女要求生育的,需经本人申请,街道审核,区计划生育局批准。

  第十一条 已生育孩子的育妇,要根据自身情况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选择适合自身生理特点的避孕方法。

  第十二条 外出流动人口必须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妇签订有关计划生育协议书,每季度反馈本人计划生育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违法怀孕的应主动到计生服务站进行检查,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人流或引产,终止妊娠,落实避孕措施。

  第十四条 房屋出租户要与社区计划生育机构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并负责做好计划生育联系工作。要督促外地流入本社区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入人口,到社区登记。

  第十五条 计生工作成绩优秀人员,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的,奖励100元,获市先进个人的奖200元,获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奖500元。

  第十六条 对依法生育一孩的夫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按《XX省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兑现奖励。

  第十七条 因逃避计划生育而造成外生育的,要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依法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本社区《计划居民自治章程》,配合社区计生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规范生育行为。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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