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第三条 遵循原则
1.合法性:符合《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公平性:外部与内部具有相对公平性。
3.竞争力: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具有竞争力。
4.激励性:职位结构设计和薪酬策略能够调动职员的积极性。
5.经济性: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条 管理组织
薪酬管理组织包括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审议;
(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议;
(3)负责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方案执行的监督。
2. 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的整体工作,包括工资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资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3)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申诉和调解;
(4)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制定;
(5)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制定;
(6)负责薪酬核算及工资发放;
(7)负责薪酬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与薪酬管理相关的工作。
3.总经理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审批;
(2)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审批;
(3)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审批;
(4)负责工资发放的审批。
第二章薪酬构成
薪酬分为经济性薪酬和非经济性薪酬。非经济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适、便利的工作环境;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社会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规定的主要是经济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资、福利和奖励。
第五条 工资
工资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
1.固定工资:根据各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依据职员的绩效评价结果而支付的可变工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发放。
3.司龄工资:按照职员在本公司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鼓励职员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4.加班工资:公司依法安排职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统一福利:公司为所有职员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餐补、健康检查、职员活动等。
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人员或某些特定情况设立的福利。包括职员生日祝福、节日礼金、职员培训、住房补贴及其他等。
第七条 奖励
指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职员给予的特别奖励。依据奖励的不同标准进行发放奖金,详见《奖惩制度》。
第三章 工资管理
第 薪酬总额
指企业一年内支付给全体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九条 薪酬预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和本年度薪酬调整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预算。
第十条 工资核算
1. 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
2.工资计算项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应扣款项
(2)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补助+奖励
(3)应扣款项=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5)小时工资=日工资÷日工作小时数
(6)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计算时,过程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数据四舍五入(即实发工资)以整数计算。
3.工资应发项
(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相同。
(2)季度绩效工资
①职能类。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运营部、信息部、市场部、储运部。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②销售类。包括:销售部大区经理、地区招商经理、地区招商专员。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业绩提成×80%
③销售附属类。包括:销售部助理(文员)、推广经理。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④新入职职员工作不满一个绩效评价周期的,绩效工资发放以整月为核算标准,即从入职次月开始计算绩效工资。
⑤离职职员只有完成整个绩效评价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当期绩效工资。
(3)年度绩效工资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发放,具体对应标准如下:
①职能类、销售附属类
A级:100-104分,审议通过后年底双薪;105分以上,年底双薪。
B级:80-分,审议通过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 销售类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年度业绩提成总额×20%
③绩效周期
(4)加班工资
①凡是安排职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职员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司龄工资
①计算公式:司龄工资=职员司龄×司龄工资发放标准
②发放标准: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员,享受司龄工资待遇。司龄工资按每月50元的标准计入工资总额,并以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
③计算方法:从职员入职当日至核算日当月为一个司龄周期。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享有司龄工资。
(6)补助
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交通补助。计算标准详见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资应扣项
(1)社保和公积金扣款:由职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合计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金额-个税起征点)×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缺勤、休假工资的计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额=日工资×缺勤天数。具体标准参照《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③产假:女职员产假期间享有国家生育津贴,公司代发工资及节假日福利,其五险一金按正常规定缴纳。如职员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金额,差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无法按时休产假的职员,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除可享受本条规定的产假待遇外,同时还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丧假、年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通讯、交通补助照常发放,餐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如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按事假标准处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如职员个人借款偿还金及《奖惩制度》规定的扣款金额等。
第十一条工资发放
1.发放时间
(1)每月末前支付上一会计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2)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影响工资正常发放,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况等因素,影响延缓工资支付时,财务经理或公司领导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人力资源部,确定延缓发放日期,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全体职员。
2.月度工资发放流程
(1)沈阳本地职员考勤由前台负责统计,外阜职员考勤由各大区助理负责统计。22日前,前台和大区助理将《月度考勤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进行审核;职员关系专员将《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和《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2)22日-23日,薪酬关系主管依据《月度考勤汇总表》、《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和《调薪审批表》等相关表单核算工资。
(3)25日前,财务部工资审核人应完成对工资表的审核。由于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实行保密原则,故财务经理仅对工资总额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打听、了解工资标准,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详见公司《奖惩制度》。
(4)薪酬关系主管25日将审核后的工资表提交总经理审批。
(5)薪酬关系主管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工资发放审批表》,提起工资发放审批申请。审批流程为:薪酬关系主管——工资审核人——总经理——财务分管总经理——财务部资金主管——出纳——薪酬关系主管。审批通过后,薪酬关系主管实施工资发放。
(6)工资发放次日,职员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本人工资条并签字确认。
3.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绩效主管在绩效评价周期次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数据交给薪酬关系主管做为核算依据。绩效工资核算完毕后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工资查询与保密
1.工资查询
(1)公司职员仅限于查询本人工资。如有异议,可在工资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查询。过期未进行查询,视为默认发放结果。
(2)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有权查询所有职员工资。
2.工资保密
(1)每位职员都有义务为自己的工资保密,不允许打探其他职员的工资,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其他职员。
(2)涉及工资核算、复核、审批等工作的人员对工资信息有保密义务。
(3)对于违反工资保密规定的职员,将依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4)任何职员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均可向人力资源部举报,情况一经证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第十三条工资调整
1.年度调薪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市场工资水平和职员绩效表现,以年为周期对职员工资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份。人力资源部应于每年3月确定本年度调薪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工作变动调薪
职员因晋升、降级、调动等人事活动造成职级、薪等发生变化时,薪酬关系主管应及时变更人事信息。并于次月进行工资调整。
第四章 福利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福利体系
公司福利体系包括法定福利、统一福利和专项福利。
第十五条法定福利
1.类别
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缴纳规定
(1)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缴纳各项费用。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3)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公司承担。
(4)外阜职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缴纳。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在职员工作所在地为其缴纳。
第十六条统一福利
1. 餐补
公司为职员提供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为每天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以整天为标准进行核算,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通讯、交通补助
职员入职、离职当月出勤大于等于10个工作日,通讯、交通补助100%发放。补助按其职务级别划分不同标准。
3. 带薪休假备注:销售部、市场部助理岗位参照其他部门相应职级标准执行。
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4.健康保障
(1)健康检查: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员体检。
(2)健康医药箱:公司为职员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日常需求。
第十七条专项福利
1.节日礼金
(1)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公司分别发放节日礼金或等额实物表示庆贺。
(2)三八妇女节,女职员放假半天。
(3)六一儿童节,有子女的职员放假半天。
(4)节日礼金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总经理定夺,人力资源部负责节日礼金方案的拟定。
2.培训福利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职员的知识、技能与不断变化的专业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包括职员在职培训、公费进修、获得培训基金等。详见《培训管理制度》。
3.生日、结婚、生育祝贺
(1)生日祝贺: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为过生日的职员发送电子生日贺卡,送生日蛋糕、礼品或举办集体庆祝活动等,参考标准为每人100元。
(2)结婚贺金:职员初婚,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3)生育贺金:职员初育,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4.慰问金
职员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给予500元慰问金。
5.住房补贴
公司给予外派人员或特别职员关于房屋居住的一种补偿性福利待遇,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6.其他
是公司对上述福利项目未尽事宜的补充,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第五章 职位结构和薪酬确认
公司按组织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职位划分为不同的职层、职等、职级、职类和薪等。详见《职务级别与薪酬等级对照表》、《职种、职类、职级、职位归类表》和《薪酬带宽及固定工资标准明细表》。
第十职层
不同职系之间,职责的繁简、难易、轻重及任职条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称为职层。公司职层分为五层,即基层、操作层、中层、中高层、高层。
第十九条职等
按不同职层划分的等级称为职等。公司职等分为五等。
第二十条职级
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称为职级,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公司职级分岗位职级与技术职级两类。岗位职级分为职员级、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总裁级五类;技术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二十一条职类
若干工作性质相似的职种组成的集合称为职类。公司职类分管理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其中管理事务类包括经营管理类和事务类;专业技术类包括人力资源、营销、财务、企管。
第二十二条薪等
职位薪酬范围的归纳称为薪等。公司薪等分十二级,同一薪等的所有职位,薪资水平相同。
第二十三条薪酬确认
1.新入职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职员录用审批表》内薪等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该岗位正式录用工资的80%。
2.转正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转正申请表》内转正时间和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审批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核算,审批后按转正工资标准核算。具体核算日根据《转正申请表》内的转正日期及领导意见为准。
3.薪酬调整的确认
职员晋升、降级、调薪等涉及工资变动的情况,均需按《人事变动审批表》内审批的调薪时间和标准作为薪酬变动依据。并于次月进行调整。
4.外地人职员资确认
(1)外地人员类别
外地人员这里指外阜人员和外派人员。
①外阜人员指公司在沈阳以外地区常设机构的工作人员。
②外派人员指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派驻外地短期工作的人员。一般指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短期工作人员。外派人员劳动关系和保险缴纳均在原工作地点不变。
(2)工资确认标准
外地人职员资确认流程和依据与本地职员相同,但由于各城市薪酬水平和物价指数存在差异,所以工资标准略有不同。地区薪酬差异采取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进行调整,详见《各地薪酬差异系数》。
外地人员固定工资标准=固定工资标准(沈阳)×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辖区)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
第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咳嗽鼻爰傩胗兄拔翊砣耍厥馇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残璨剐辞爰俚ァ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打架斗殴、聚众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贩私、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酗酒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一、审批程序
1. 凡因公出差,必须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 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 员工出差一天由本审批,一天以上经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 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 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 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 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说明。
4. 特殊情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安排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所有外出人员由公司承担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六章附 则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1、目的:
为使本人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的招聘、录用、试用实习、转正、培训、上岗、考核、调岗、资遣、辞职、解聘等人事过程。
2、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人
3、1、1审核人员招聘计划;
3、1、2负责组织实习期人员转正考核;
3、1、3负责建立人员技术档案;
3、1、4负责审核员工的奖惩、资遣等事宜。
3、2院人力资源部
3、2、1负责办理试用期人员的劳资事宜;
3、2、2负责实施实习期人员转正考核;
3、3、3负责办理转正员工的劳资手续
3、3科室负责人或各检测组组长
3、3、1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
3、3、2负责协助实施实习期人员转正考核;;
3、2、3提出员工奖惩申请。
3、4公司负责人
3、4、1负责批准人员招聘计划;
3、4、2负责批准合格面试人员的录用;
3、4、3负责批准实习期人员转正;
3、4、4负责批准员工上岗定岗及各岗位待遇;
3、4、5负责员工的辞职、资遣批准;
3、4、6负责批准员工的奖惩及解聘。
3、5技术质量部
3、5、1负责组织新近人员的面试、上岗考核及其它技术考核工作;
3、5、2负责协助实施实习期人员转正考核;
3、5、3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编制及实施。
4、程序
4、1招聘
本公司各科室负责人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提出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4、2录用
新进人员经技术质量部经面试或考核合格后,经过公司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体格检查合格证等必要的公室(特批除外),由办公室负责人办理试用手续,并知会院人力资源部,办理试用期劳资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剥利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贪污、拖欠有记录在案者、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因品行恶劣、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不得试用)。
4、3试用实习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进入实习期,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立即去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实习期员工应尽快学习工作需要的给类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参加公司组织的实习期培训。实习期员工实习期满后经院人力资源部、技术质量部、检测室共同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可予以转正,未通过考核者继续试用或予以辞退。
4、4转正
4、4、1一般员工转正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工资和福利;
4、4、2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4、4、3员工转正后有办公室根据程序文件要求建立人员技术档案。
4、5培训
4、5、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提高公司技术管理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活动,参加培训的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4、5、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一周,合格者方可操作仪器。新员工培训由技术质量部,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
4、5、3员工的培训具体内容,及时间前安排见公司年度或季度培训计划,并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实施。
4、5、4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进行自我培训学习,考取公司所需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并根据情况予以建立鼓励,或与工资待遇相结合,具体办法见院先关补贴鼓励措施。
4、6上岗
员工转正后,根据公司的具体需要和自己的能力,经技术质量部考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后进入不同职级岗位,以岗定资,享受所在岗位工资待遇。(岗位待遇见公司岗位待遇设置表)
4、7考核
4、7、1试用期考核
实习期员工实习期满后经院人力资源部、技术质量部、检测室共同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可予以转正,未通过考核者继续试用或予以辞退。
4、7、2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分为日常技术能力考核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日常技术能力考核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实施。日常业务工作考核参照《宏滙建筑建材检测有限公司考核分配管理制度》进行。
4、8调岗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工作岗位,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调岗工作应征求当前岗位主管和前往岗位抓管的意见,理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妥善处各项交接后,前往新职单位报到。新岗位上岗前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9资遣
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4、9、1业务紧缩时。 。
4、9、2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4、9、3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4、9、4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作效率较低者。、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4、9、5员工资遣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4、9、6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4、9、7资遣时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4、10 辞职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科室主任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重要岗位,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院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由公司负责人批准。
4、11解聘
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
4、11、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1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11、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相关制度
5、1工作守则
5、1、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5、1、2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混日子的行为。
5、1、3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5、1、4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工作技能意识和归属感,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5、1、5爱护公司财物、仪器设备等,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1、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
5、1、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5、1、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酗酒、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5、1、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1、10员工出外工作,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形象的行为。
5、1、1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职,有以上行为按照院员工管理制度处理。
5、1、12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5、1、13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5、1、1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5、1、1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1、1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5、1、15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5、2待遇
本公司以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依据,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岗定薪、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5、2、1实习期
实习期员工只享用实习期基本工资 1300元
5、2、2转正后
5、2、1、1转正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并交纳五金, 具体见岗位工资设置表。
5、2、1、2转正员工享有的各种假期见院员工管理制度。
5、2、1、3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 计算。特定岗位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5、2、1、4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5、3奖惩
5、3、1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给奖励:
5、3、1、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5、3、1、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5、3、1、3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5、3、1、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5、3、1、5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5、3、1、6对技术工作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5、3、1、7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5、3、1、8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5、3、1、9开发新客户,成绩显著者。
5、3、2惩罚
5、3、2、1批评或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游玩戏耍怠慢工作者;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不能适时完成交办任务者;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5、3、2、2记过: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5、2、3、3降级:由员工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审核、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一年中记过二次者;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3、2、4除名: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公司负责人审核、审核、批准后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私造报告者;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营私舞弊,挪用,收受贿赂者;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参加非法组织者;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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