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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5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消防、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消防、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筏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网安全运行,强化人员行为规范化,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制定安全目标并按期按时按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2、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吕梁主网电网各级生产单位运行、设备管理、调度等工作的安全考核。

  3、实施方案

  3.1、不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3.1.1、每年年初配合安全监察部,完成对全部生产管理、运行、检修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3.1.2、对新规程、文件、制度及时进行学习培训,并编制分公司实施细则。

  3.1.3、规范生产现场行为,对大型技改、大修工程,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来指导工作。

  3.2、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2.1、各生产班组要对所运行维护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特殊天气及运行状况要安排特巡,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消除。

  3.2.2、加强对带病设备的监察,制定应急措施。

  3.2.3、严格执行新设备投产验收工作,保证设备无缺陷移交。

  3.2.4、加强设备的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

  3.2.5、按时完成所辖输变电设备的评级工作并上报。

  3.3、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3.1、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须按照电网运行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的设备,应通过调度机构ems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应有越限告警功能。

  3.3.2、严肃调度纪律,加强调度管理,调度人员要熟悉电网的运行、潮流分配以及重大检修工作,防止误调事故发生。

  3.3.3、制定电网应急预案,对电网黑启动方案要进行学习,有条件的要进行模拟演习。

  3.4、不发生人员恶性误操作事故

  3.4.1、加强运行人员安规两票的培训考核力度,对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2、加强无防装置的管理,对于存在缺陷的要及时进行完善。

  3.4.3、加强变电站接锁钥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3.4.4、运行人员操作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对于无录音的视为违规操作。

  3.4.5、对于大型操作,按照上级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把关协调。

  3.4.6、各级管理人员按时对两票进行抽查,并按照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整改措施。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仓储物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经营、储存、运输甲、乙类危险品的仓储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其他仓储物流企业还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各仓库(堆场)每个班次应当至少明确一名保管员为本仓库(堆场)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维护装卸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确定负责巡查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仓库(堆场)消防管理人员和巡查部位。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进行装卸作业、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二)仓库的门窗是否封闭完好;

  (三)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五)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六)消防设施工作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七)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八)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制冷机房、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分检包装车间、甲、乙类物品仓储场所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工程、安保和仓储库场、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储存、装卸、用电、用火、氨制冷设备管理是否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要求;

  (二)仓库保管员、装卸和运输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电气线路、防雷与接地系统定期检测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规范设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仓储物流企业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储存甲、乙类物品时,应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标明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储场所内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标志;外围墙上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和其他仓储场所,应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组织开展训练。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甲、乙类物品仓储场所,装卸车辆集中停放区、加油加气充电区,员工集体宿舍和锅炉房、配电房、制冷机房、分检包装车间等场所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预案,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备案抽查合格,以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占用防火间距;

  (四)违规超存超储,将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储;

  (五)在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办公室;在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六)擅自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七)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八)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九)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超负荷用电,或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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