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源的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危险源(点)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3、术语、定义
3.1危险源(点):是指在企业里的设备、作业场所和岗位潜在着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这些设备场所和岗位一旦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是重点控制和管理部位。
3.2危险因素亦称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3A级:是指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许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的场所。
3.4B级:是指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多人伤害的场所。
3.5C级:是指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场所。
3.6D级: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场所。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采用LEC法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负责对A、B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4.2行政部负责制定危险源(点)控制与管理办法;负责对公司A、B、C级危险源进行评价、划分;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备案和检查;负责对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审核;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3政治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4.4各部门建立危险源(点)登记档案;负责本区域内危险源(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危险源(点)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危险源(点)的划分和确认
5.1.1各部门将区域内危险源(点)按危险程度由大到小的顺序划分为四级,分别为一、二、三、四级,上报行政部。实行动态分级管理。
5.1.2公司由主管副经理、职能部室、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危险源(点)的等级划分。
5.3危险源(点)的控制和管理
5.3.1根据危险源(点)的危险等级、防范要求,进行分级控制管理。一、二级由公司控制管理,三、四级由所在部门控制管理。
5.3.2一、二级危险源(点)由班组安全负责人(或责任人)负责,班组作业前和下班前由负责人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危险源检查登记卡上。各部门每周、行政部每月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危险源检查登记卡上,各部门每月按时将危险源(点)检查结果汇总上报行政部。
5.3.3三、四级危险源(点)由班组安全负责人(或责任人)负责,班组每天作业前由负责人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危险源检查登记卡上。各部门每周、行政部每月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危险源检查登记卡上。各部门应将检查结果登记存档。
5.3.4各级建立危险源(点)登记档案,内容包括:危险源(点)登记表、危险源标识、危险源(点)管理控制图、控制和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管理制度等。
5.3.5各部门建立危险源控制点标志牌,并悬挂在危险源(点)处。标志牌包括的内容有:危险源(点)的编号、名称、工艺、环境要求、潜在或存在的危险因素或可能的事故、预防措施、管理责任人。标志牌的颜色要求:一级-红(背景)奶白色;二级-蓝(背景)黄白色;三级-黄(背景)黑色;四级-白(背景)蓝黑色。
5.3.6对危险源(点)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对一、二级危险源(点)的部门应在1日内处理完毕;对三、四级危险源(点)的部门应在2日内处理完毕。处理完毕后由相关检查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5.3.7当危险源(点)潜在或存在的危险程度增加时,按5.1的规定程序升级,同时所在部门应按照前述规定及时更换标志牌及所有相关内容的变动。
5.3.8危险源(点)的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需保存一年以上。
5.4危险源(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4.1一、二、三级危险源(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所在部门制定,行政部审核备案,审核批准后由所在部门执行。四级危险源(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班组制定、所在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5.4.2所有危险源(点)均应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预案应结合实际、切实可行,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事故的预防和救援,预案应不断修订和完善。
5.4.3当危险源(点)潜在或存在的危险程度增加时,所在部门应重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上报行政部审核、备案。
5.4.4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5.4.5公司每年举行一次、各部门每年举行两次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6、考核
6.1无危险源(点)应急救援预案的,缺一个扣专业管理考核分10~20分。
6.2所在部门或班组未按规定检查的,一次扣专业管理考核分2~5分。
6.3无危险源(点)检查登记卡或未填写检查登记卡的,一次扣专业管理考核分2~5分。
6.4未及时整改的,一项扣专业管理考核分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