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
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唐朝的类推原则称为( )。
A.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B.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
C.断罪具引律令格式
D.自出
正确答案:B
解析:唐朝的类推原则即为“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又称为“轻重相举”。“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是明朝的刑法适用原则;断罪具引律令格式是唐朝司法官审判案件的要求;唐朝把自首称为“自出”。
2.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
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
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严格来说超出了《指南》的范围。考生在复习的时候,除了《指南》和必看之外,还应该适当地看一些《大纲》指定的参考书,以弥补《指南》由于篇幅所限而带来的内容不足。此题4个答案中,答案D肯定是错误的,因为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这样首先排除了答案D,剩下的3个答案中,答案C是有问题的,细一推敲就可以排除了,义务是对于一切人是平等的,而权利是因人而异的,这拿生活中的常识就可以感觉到了。而答案B,说权利是与生俱来的,这不太符合常识,例如选举权的行使就有年龄的。所以通过以上的排除分析,那么正确答案就脱颖而出了。
3. 按照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性质可以把法律关系分为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和( )。
A.诉讼法律关系
B.绝对法律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
D.隶属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法律关系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关系所体现社会内容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划分为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和诉讼法律关系。
4. 下列关于法的基本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的规范性表现在,它规定了人们的一般思维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
B.法律不是一般的规范,而是一种社会规范,它主要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C.法律不仅是由国家制定的,由地方制定的法律不体现出法律的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D.法律或者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然而这两种立法技术不可能并存于同一部法律之中
正确答案:B
解析:选项A错误的原因是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法律一般不调整人的思想。选项C错误的原因是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是所有法律的基本特征,即使是地方制定的法律也体现出这一点,因为地方之所以有权制定法律,乃至保障它所制定的法律的权威都必须靠国家制定的法律来授权。选项D错误的原因是制定和认可可以同时存在一部法律之中,比如《民法通则》,主要是制定法,但也承认了一些习惯。
5. 在司法机关监督下,如果司法机关认为某项法律与相抵触,对该法的处理方法是( )。
A.予以撤销
B.宣布无效并责令立法机关限期改正
C.予以改正
D.在案件中拒绝适用
正确答案:D
6.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从刑的是
A.褫夺公权
B.没收财产
C.罚金
D.当庭训诫
正确答案:D
7. 我国法学研究中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
A.历史渊源
B.理论渊源
C.政治渊源
D.效力渊源
正确答案:D
8. 我国《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嫌组织同性恋卖淫案时,将法律规定的“他人”理解为既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这一解释属于
A.扩大解释
B.解释
C.字面解释
D.自由解释
正确答案:C
9. 某人在唐朝首都长安犯强盗罪,三次入狱,依律应分别处徒刑1年、1年半、2年,则依据唐律,第三次处刑时应判处的刑罚为( )。
A.徒刑4年半
B.徒刑3年
C.流刑2000里
D.绞刑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更犯和累犯加重原则.《唐律疏议,贼盗律》规定:“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即前后三次犯应处徒刑的罪,不是以其中一个重罪处刑,而是处以徒刑之上一种刑罚即流刑2000里,三次犯应处流刑的罪,则处以绞刑。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
10.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清朝推行重农抑商的表现的是( )。
A.定私盐法
B.广设钞关
C.摊丁人亩
D.推行禁碓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朝的抑商。清朝为了贯彻传统的“重农抑商”,清广设钞关,重征商税,以严刑峻法推行禁榷制度,并依此制定了许多律令。相关律令包括定私盐法、开吊引、盐法、匿税法等,《大清律例》中的《户律》还不时增加抑商条款,这些律令了清朝商业的发展,导致清朝迅速衰败,可见,A项、B项和D项都属于抑商。但摊丁入亩属于清朝的赋役立法,而不是重农抑商方面的立法,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
11. 下列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导致保险理赔
B.超过诉讼时效导致丧失诉权
C.因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导致丧失继承权
D.因为年满18周岁而开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事实的分类。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其中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行为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或不作为。“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意志控制和支配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12. 下列有关的产生和发展,哪一项不正确?( )
A.《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
B.1954年《》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
C.1975年《》从总体上以强调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指导思想
D.1982年《》到今天一共有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4个修正案
正确答案:A
解析:1949年9月29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不是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也不是,而是起到了临时的作用。
13. 在法的概念问题上,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观点是( )。
A.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B.法是民族精神的产物
C.法是人类理性和本性的体现
D.法是自由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
正确答案:C
1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实施方式的是( )。
A.法的制定
B.法的适用
C.法的执行
D.法的遵守
正确答案:A
15. 下列选项中,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的法律文件是( )。
A.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正确答案:B
解析:《》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答案选B。考生还应注意,除此之外在我国还存在着一种法规制定后需要报批才能生效的情况,即省、自治区所在的市和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实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全国常委会和备案。
16. 法定免责条件是指( )。
A.权利主张超过时效
B.有效补偿
C.自愿协议
D.不可抗力
正确答案:D
解析:免责条件是指对于行为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在私法上包括法定和意定两种情形。法定免责条件主要是“不可抗力”,即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权利主张超过时效、有效补偿和自愿协议,乃是当事人自行决定的免责条件,即意定免责条件,故本题选D。
17. 法律草案表决通过后,该法律( )。
A.自通过之日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B.在公布之前不产生法律效力
C.必须自公布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D.只对赞成其通过的人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程序中不可缺少的最后一个步骤,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法律通过后,凡是未经公布的,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A是错误的,B是正确的。法律公布后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自公布之日起就立即生效,有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的在公布以后经过一段时间才生效,因此C是错误的。D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
18. 南京国民、法律的统一解释机构是( )。(2010年单选39)
A.行政院
B.立
C.司大法官会议
D.国民大会
正确答案:C
解析:1947年1月1日南京国民公布的《中华》第78条规定,司解释,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第79条规定,司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司设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第78条规定事项,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故本题应选C。
19. 2005年8月全国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2007年4月,某省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能成立?( )
A.《办法》对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
B.《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
正确答案:B
解析:立法解释又称法律解释,凡属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常委会解释,是为立法解释。立法解释包括对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两部分,而《办法》是省常委会通过的,不属于立法解释,主体不符合。因此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6条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题中制定《办法》的主体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其效力要低于全国和全国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但不属于变通和补充规定,因为变通和补充规定一般是指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办法》对“性骚扰”进行的解释应当属于目的解释而非体系解释。 知识模块:法理学
20. 根据我国和1981年全国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权解释的是()。
A.最高人民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作出的解释
B.最高人民对法律条文本身作出补充性规定的解释
C.全国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对法律的解释
D.对地方性法规作出的解释
正确答案:A
解析:有权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司法解释包括检察解释和审判解释。检察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对人民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据此,A项表述属于检察解释,为有权解释,选A项。审判解释是最高人民对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可见,审判解释针对的是在审判过程中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而不是针对法律条文本身所作出的补充性规定。可见,B项表述错误。立法解释是指全围常委会所进行的解释.而全国常委会法律委员会是全国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之一,无权对法律进行解释。故C项属于无权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南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解释,如对其制定的行规所进行的解释。可见,无权对地方性法规作出解释,有权解释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机关是有解释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故D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
21. 通过对比罗马法中的“撤销权”与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来解释有关撤销权的法律条文的方法,属于法律解释中的()。
A.语释
B.历史解释
C.目的解释
D.系统解释
正确答案:B
解析:语释就是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含义进行的语义说明,如“本法所称‘近亲属’是指……”、“不可抗力是指……”等,例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和不能避免的因素”。这一法律解释运用的主要方法就是语释。历史解释就是通过研究历史资料或对比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对法律进行的解释。故选B项。目的解释就是根据法律条文制定的目的进行解释,如社会情况发生变动,“类推”制度已经不符合当前社会的需要,故对废止类推作出解释。系统解释就是将法律规范放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通过分析其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如将诚实信用原则放在整个民法体系中解释其地位和作用。 知识模块:法理学
22. 下列有关我国市场经济对法治的作用的表述,错误的是()。
A.市场经济有助于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实现
B.市场经济有助于促进我国法律规范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C.市场经济有助于造就一支对权力予以制约的外部力量
D.市场经济有助于社会成员文化素质的提高
正确答案:D
解析:D项的表述并非属于市场经济对法治作用的体现,属于文不对题。其余选项表述都正确。故选D项。 知识模块:法与社会
23. 基本原则最早确立于()。
A.法国
B.英国
C.美国
D.瑞典
正确答案:C
解析:基本原则是以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的天赋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其核心内容是:每个人都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由和平等权,这种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基本原则最早确立于美国,然后法国也确立了该原则。可见,选C项。 知识模块:学
24. 近代起源于()。
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希腊
正确答案:C
解析: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故选C项。 知识模块:学
25. 奴隶制五刑是指( )
A.墨、劓、刖、宫、大辟
B.断手、刖、宫、大辟、劓
C.墨、劓、刖、宫、黥
D.刖、黥、宫、大辟、墨
正确答案:A
解析:所谓奴隶制五刑,是指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即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五种刑罚
26. 常某革新了一项技术,申请了专利以后,常某签订合同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长城公司。在常某与长城公司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常某所革新的技术属于( )。
A.客体
B.主体
C.对象
D.法律事实
正确答案:A
解析:所革新的技术是常某与长城公司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属于客体。 知识模块:法的运行
27. 某县A乡有农业人口2万人,非农业人口1万人。该县B镇有农业人口1万人,非农业人口2万人。县选举委员会分配给A乡15名县名额,则B镇应当分配到的县名额是( )。
A.10
B.15
C.20
D.25
正确答案:B
解析:《选举法》第25条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因为A乡与B镇人口数相等,故分配给B镇的县名额,应该与A项大体相等,即15名。
28. 下列哪个机关有权设置事处作为其派出机关?( )
A.北京市
B.北京市民政局
C.北京市海淀区
D.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正确答案:C
解析:事处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市辖区的派出机关。北京市属于直辖市,无权设立派出机关。
29. 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规定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设立提供了依据
B.根据《》第62条的规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职权只能由全国行使
C.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部法律文件中
D.中英《联合声明》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之一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仅是《》第31条的规定。
30.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是( )
A.民族自治
B.自治权
C.区域自治
D.自治机关
正确答案:B
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体,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都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自治机关仅仅是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而已。因此自治权为核心。
31. 现行明文规定,一切( )都不得同相抵触。
A.法律和行规
B.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
C.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D.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条例
正确答案:B
解析:第5条第2款规定是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
32. 秦朝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形式是( )。
A.律
B.令
C.封珍式
D.廷行事
正确答案:B
解析:令是皇帝临时发布的命令,是秦朝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形式。
33.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 )。
A.经济基础决定法
B.经济基础决定于法
C.法决定经济基础
D.法是第一性的,经济基础是第二性的
正确答案:A
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而不是相反。
34.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正确答案:C
解析:法律原则是以合理与否而不是有效与否适用的,因此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C项错误,D项正确。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的是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从内容上看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故在适用上给法官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B项表述正确。但不能从法律原则的这种概括性上直接得出法律原则仅着眼于共性的结论。
35. 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B.司法机关既要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正确答案:C
解析: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主要表现在:(1)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2)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干扰;(3)执法时必须严格、准确依法办事。由此可见A、B、D三项正确,但是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因此C选项错误。
36. 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 )
A.西周时期
B.隋唐时期
C.秦汉时期
D.三国两晋南北卓
正确答案:D
解析:“死刑复奏制度”正式确立于北魏时期。
37. 下列有关根据地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确立了参议会的政权组织形式
B.《华北施政方针》提出了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成立联合的主张
C.《陕甘宁边区原则》在政权建设方面规定了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方针
D.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实行过二五减租的土地
正确答案:D
38. 我国《》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检举,有关国家机关( ),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A.必须认真对待
B.必须查清事实
C.应当根据不同情况
D.应当尽量查清事实
正确答案:B
39. 下面有关修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修改主要有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和无形修改等方式,修改程序一般包括提案、审定、起草、议决和公布五个阶段。
B.全面修改亦即对全文进行修改,以新取代旧。这种修改的方式在正常状态中动用的很少。
C.部分修改亦即对原有的部分条款加以改变,或者新增若干条款,而不牵动其他条款和整个的修改方式。如法国1958年、日本1946年等既是。
D.无形修改。无形修改亦即在形式上没有对条文内容进行修改,但在实际上却变更其含义的修改方式。
正确答案:C
解析:的修改是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予以补充、调整、删除的活动。从各国规定和宪政实践看,修改主要有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和无形修改等方式,修改程序一般包括提案、审定、起草、议决和公布五个阶段。A正确。全面修改亦即对全文进行修改,以新取代旧。这种修改的方式在正常状态中动用的很少。B正确。部分修改亦即对原有的部分条款加以改变,或者新增若干条款,而不牵动其他条款和整个的修改方式。C错误一,法国1958年、日本1946年是全面修改。无形修改亦即在形式上没有对条文内容进行修改,但在实际上却变更其含义的修改方式。D正确。
40. 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行使最高审判权的机关是( )。
A.临时审判所
B.法部
C.最高
D.大理院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南京临时行使最高审判权的机关。根据《中华临时约法》的规定,行使最高审判权的机关是最高,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根据《中华临时组织大纲》的规定,行使最高审判权的机关是临时审判所(或称为临时裁判所),因此,排除A项。清末司法改革,将刑部改为法部,执掌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法部不是审判机关,而是司法行政机关,排除B项。大理院是清末和北洋的最高审判机关,排除D项。
41. 下列选项属于我国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的是( )。
A.出版自由
B.受教育权
C.劳动权
D.国家赔偿请求权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社会经济权利的类型。根据我国规定,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财产权。可见,选C项。出版自由属于政治权利,而不是社会经济权利,故不选A项。受教育权属于文化教育权利,而不是社会经济权利,故不选B项。国家赔偿请求权属于监督权,而不是社会经济权利,故不选D项。
42. 我国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 )。
A.部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C.民主党派
D.中华全国总工会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43. 下列关于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对全国负责
B.军事委员会须向全国报告工作
C.制定行规须由全国常委会授权
D.全国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对全国负责和报告工作,A正确。军事委员会向全国负责,但不向报告工作,故B错误。制定行规并不需要由全国常委会授权,本身的职权就享有法规制定权,故C错误。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全国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D错误。故答案为A。
44. 下列关于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0年单选45)
A.主婚权属于祖父母、父母,嫁娶违律的,独坐主婚者
B.七出仍是丈夫休妻的理由,义绝不再成为婚姻解除的条件
C.婚姻缔结须有婚书和聘礼,同姓、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
D.继承采取“嫡庶无别,诸子均分”的原则,承认奸生子的继承权
正确答案:B
解析:明律对婚姻的解除条件“义绝”作出新的解释:“义绝之状,谓如身在远方,妻父母将妻改嫁,或赶逐出外,重别招婿,及容止外人通奸。又如本身殴妻至折伤,抑妻通奸,有妻诈称无妻,欺妄更娶妻,以妻为妾,受财将妻妾典雇,妄作姊妹嫁人之类。”这种认定侧重于婚姻关系本身的状况,与唐律义绝条件中注意夫对妻、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非罪,以及妻对夫的谋害罪有所不同。但不管怎么说,义绝仍是明朝婚姻解除的条件。故选项B不正确。
45. 根据地时期,工农民主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是( )。(2012年单选45)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B.《兴国土地法》
C.《井冈山土地法》
D.《中国土地法大纲》
正确答案:C
解析:1928年12月,湘赣边界工农民主颁行的《井冈山土地法》,是工农民主政权的第一部土地立法。故本题应选C。
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6. 下列机关中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是( )。
A.全国及其常委会
B.
C.人民
D.人民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的规定,实行的是负责制,而全国及其常委会、人民和人民实行集体负责制。
47. 法学研究中的实证分析方法包括
A.语义分析方法
B.价值分析方法
C.历史考察方法
D.逻辑分析方法
正确答案:A,C,D
48. 在法律推理中。不针对思维的实质内容,只强调思维形式正确的推理有
A.辩证推理
B.演绎推理
C.归纳推理
D.类比推理
正确答案:B,C,D
4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的国家机关是( )。
A.
B.军事委员会
C.各部委
D.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
正确答案:A,C,D
解析:第7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或者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因此AC是正确。根据的规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对全国及其常委会负责,因此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询问。根据第94条的规定:“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因此,军事委员会作为一个国家机关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因此B项不能选。
50.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求( )。
A.所有的公民都应无差别地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
B.任何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都应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C.所有的公民都应毫无例外地履行相同的法律义务
D.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B,D
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指公民应当平等地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都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只是认定公民在权利能力上一律平等,并不能认为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相同,故A、C项错误。
51. 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适用结果的是( )。
A.北京人民作出的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的判决
B.上海市某区人民作出的高某故意伤害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决定
C.南昌市某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D.合肥市作出的关于严肃处理某几个党员领导干部经济问题的决定
正确答案:A,B
解析:题中的几种情形只有AB项属于法律适用结果。本题考查的是法律适用结果,此点容易与其他类似的规范性文件相混淆,考生应当仔细加以区分。尤其需要明确的是法的适用的主体的特殊性以及法律适用结果的特殊性,这些都是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区别的主要特征之所在。
52. 下列哪些属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方面的发展( )。
A.“重罪十条”的确立
B.“上请”制度
C.“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确立
D.“官当”制度
正确答案:A,D
解析:这一时期的发展主要有:《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官当”制度,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徒罪的一种制度,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之议”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入律,形成“八议”之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罪名是《北齐律》中规定的十种重罪,即“重罪十条”;在汉代刑制改革的基础上,三国、两晋、南北朝又有进一步的改革,初步形成封建五刑制度。而B、C两项都是汉朝的刑罚原则。错误。本题选A、D。
53. 在明朝法律上,厂卫机构具有以下哪些司法?( )
A.侦查缉捕权
B.讯问权
C.判决权
D.法外施刑权
正确答案:A,B,D 涉及知识点:古代司法和行政制度
54. 下列哪些行为,在秦朝属于必须告发的“公室告”?( )
A.贼杀伤他人
B.盗他人
C.子盗父母
D.父母擅杀子女
正确答案:A,B
55. 下列关于《大清现行刑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删改而成的
B.废除了凌迟刑
C.仍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体例编撰
D.对纯属民事性质的事项不再科刑
正确答案:A,B,D
解析:《大清现行刑律》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属30门。选项C错误。 知识模块:近代法制
56. 在我国,国家( )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A.行政机关
B.审判机关
C.检察机关
D.军事机关
正确答案:A,B,C
解析: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军事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但是由对它负责。
57. 法律生效的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
A.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
B.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C.由专门决定规定该法律的具体生效时间
D.规定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法律效力也称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法律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三个方面。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时间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是根据法律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自法律颁发之日起生效;(2)由该法来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由专门决定规定该法的具体生效时间;(4)规定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故A、B、C、D四个选项都正确。
58. 各国宪政的实践说明的修改形式有( )。
A.全面修改
B.部分修改
C.有形修改
D.无形修改
正确答案:A,B,D
解析:从各国规定的宪政实践看,修改主要有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和无形修改。
59. 在直接选举中,划分选区的标准是( )。
A.居住状况
B.生产单位
C.工作单位
D.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在我国直接选举的地方,在划分选区过程中,必须遵循从具体情况出发,便于选民行使权利,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和接受选民监督的原则。因此,现行《选举法》第24条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60.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对一般情形之个案,两个冲突规则,一个有效,另一个就无效
B.对一般情形之个案,两个竞争原则,一个有分量,另一个就无分量
C.对一般情形之个案,需穷尽规则,方可适用原则
D.对一般情形之个案,可以先适用原则再适用规则
正确答案:A,C
解析:法律规则适用冲突时,适用的是“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完全地适用某一规则也就同时排除了相冲突规则对该案的效力。而法律原则冲突时,却不是一种有效与无效的冲突,而是针对该案时最佳化最优化的竞争,是分量的“重量”的竞争,而非分量“有无”的冲突。针对一般案件,需首先适用规则,规则穷尽后,才能适用原则。故,正确选项为AC。
61. 下列属于法律认可的情况有( )。
A.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社会规则,如道德、宗教、习俗、礼仪等以法律上的效力
B.签订、批准国际条约
C.特定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裁决概括出规则或原则,并赋予这种规则或原则以法律效力
D.人们自觉遵守乡规民约
正确答案:A,B,C
解析:法的认可指的是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赋予一般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的立法行为。法的认可主要有两种方式:(1)明示认可,即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哪些已有的道德或习惯等规范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种认可的规范往往构成规范性文件的内容;(2)默示认可,即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哪些社会规范是法律,而是通过判决时援引的方式承认它们的实际法律效力。本题中D项提到的乡规效力范围仅仅限于其所在的村庄,并不能起到广泛的效力,因此不能被法律明文地确定下来,也不能在法庭审判时被援引。
62. 根据我国《》和基本法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 )除外。
A.司法终审权
B.外交权
C.国防权
D.货币发行权
正确答案:B,C
解析:此题考的是有关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内容。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1)行政管理权;(2)立法权;(3)的司法权和终审权;(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但外交权和国防权是国家主权的范围,作为地方行政单位的特别行政区不得享有。从历年考试来看,有关特别行政区的内容是考试的重点(每年都有题),例如特别行政区的概念、特点、意义、与的关系等等,考生都应该引起注意。该部分可以以多种形式出题,是本章的重点内容。
63. 对于法治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法律至上是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最基本的要求,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根本标志,也是法治的首要条件,是法治中最基本的重要原则
B.“法律至上”首先意味着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任何社会规范都不能否定法的效力或与法相冲突。因此,如果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冲突,道德规范必然无效
C.正当程序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即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因此,该原则只适用于执法和司法领域,而不适用于立法
D.程序正义虽然重要,但由于程序问题不涉及法律决定的具体内容,是否遵守一定程序,对于法律决定本身的效力上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以及内容上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效率性并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正确答案:B,C,D
解析:法律至上是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最基本的要求,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根本标志,也是法治的首要条件,是法治中最基本的重要原则。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法律至上”首先意味着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任何社会规范都不能否定法的效力或与法相冲突。但是不能因此断言,如果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冲突,道德规范必然无效,因为法律与道德的矛盾及解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认为法律必然优先。B项表述错误。虽然正当程序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即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但是不能因此断言该原则只适用于执法和司法领域,在现代社会该原则被广泛适用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社会生活领域。C项表述错误。程序问题虽然不涉及法律决定的具体内容,但是否遵守一定程序,对于法律决定本身的效力上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以及内容上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效率性等都会产生重要影响,以至于一些西方法学家提出“程序正义先于实质正义”的理念。D项表述错误。
简答题第-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 简述清朝典卖契约制度的发展。
正确答案:清朝典卖契约制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明确典、卖两种契约的区别。凡为典契的,须在典契中注明回赎字样,凡为卖契的,须在卖契中注明永不回赎字样。对于乾隆十八年前的旧有契约,如果契约没有注明是否回赎字样的,30年内可以回赎,或由典权人再向出典人支付一次“找价”,所有权归典权人;30年以上的,尽管没有写明“绝卖”或注明回赎,仍不得再请求找价或回赎。可见,典与卖的重要的区别就是是否允许回赎。此外,对于典当契约,无须经过官府加盖官印、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2)明确典当回赎权的年限。清律规定,典当契约约定的回赎年限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以买卖契约论,并交纳契税。(3)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若出典的房屋失火焚烧,如果出典年限未满,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建造,典期延长3年,3年后出典人仍以原价回赎。如果出典人无力出资,由典权人出资建造,典期仍延长3年,3年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140%回赎。相反,如果典权人无力出资,由出典人出资重建,则典期届满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60%回赎。双方均无力重建的,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1/3归还出典人。
65. 简述我国现行的修改制度。
正确答案:(1)我国从1988年开始采取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进行修改。(2)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l/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4)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5)中国员会的修改建议对我国的修改制度和修改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解析:本题考查了中国的修改制度。主要从我国现行的修改方式、我国修改的机关、中国修改的提案主体、中国修改的通过程序以及修宪建议这些角度来回答。
66. 简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正确答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地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具体包括: (1)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 (2)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自主地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 (4)自主地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建设; (5)自主地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6)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 (7)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7. 在谈到我国的法律时,有下列不同的观点;(1)认为法律应当具有稳定性,这是其固有的特点,否则朝令夕改就会让人难以适从;(2)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各种社会关系变化极快,无论怎样加紧立法,也永远无法适应生活对法律的需求,因此还是要及时修改法律,有效的办法是先制定一些法规、规章,待将来时机成熟时再将其变成法律;(3)认为要使法律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有效的办法是充分发挥其他社会规范的效应,如道德、党的等,也可以加快法律解释的步伐。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上述观点加以分析。
正确答案:(1)上述观点反映出法律具有稳定性与适应性两面性,这始终是一对矛盾,是法律局限性的反映。同时材料也反映出法律与等其他社会规范,法律的诸形式之间的关系问题。(2)①要看到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性之间的矛盾,也正是这种矛盾运动推动着法律的发展,因此法律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也要增强其适应性,尽量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就要求法律要不断立、改、废,而不能为保持其稳定性而牺牲其适应性,故题中第一种观点具有片面性。 ②要解决这一矛盾,有很多办法,可以通过加快法律立、改、废的步伐进行,但有效的办法并非是
材料1:公交车司机王某在驾车的过程中突发脑溢血,乘务员为此不得不采取紧急刹车措施,导致公交车冲出道路,撞坏了公共道路上的围栏。但司机王某和乘务员并没有受到法律适用机关的处罚。 材料2:1862年,英国衡平在审理霍尔罗艾德诉马歇尔的上诉案件中,明确承认了在将来取得财产上成立担保的合法性,还据此提供了在现在以及将来取得财产作为总体上成立担保的现实可能性,从而使得浮动担保制度初具雏形。 材料3: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拦住,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持不同意见,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乙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 请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对比上述材料,请分析材料1、2、3中适用法的主体或人员各自运用的法律推理形式。 (2)材料1中,乘务员采取紧急刹车措施撞坏了围栏而没有受到处罚,这是否属于免责?为什么? (3)对比法系与普通法系,从法官的作用角度具体分析材料2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68. 对比上述材料,请分析材料1、2、3中适用法的主体或人员各自运用的法律推理形式。
正确答案:①材料1中反映的推理形式是辩证推理。辩证推理是指当作为推理的前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本题中,材料1中,司机王某在驾车的过程中突发脑溢血,乘务员为此不得不采取紧急刹车措施,导致公交车冲出道路,撞坏了公共道路上的围栏。但司机王某和乘务员并没有受到法律适用机关的处罚。乘务员的行为实质属于紧急避险,这种紧急避险是在乘客的生命利益在大于公共设施这种财产利益的前提下,不得已采取的,这样.存两种利益之间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就必须用适当的法律推理来作出利益选择。可见,司机王某和乘务员并没有受到法律适用机关的处罚是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②材料2中衡平的法官运用的推理形式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在材料2中,英国衡平在审理霍尔罗艾德诉马歇尔的上诉案件中,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使浮动担保制度初具雏形,这是由特殊的个案归纳出一般浮动担保制度的推理模式,属于归纳推理。 ③材料3中,甲运用的是演绎推理,乙运用的是辩证推理。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理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演绎推理的典型表现为三段论推理。本题中,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由法律规定禁止人们驾车闯红灯以及驾车人实施了驾车闯红灯的行为这两个前提,推导出驾车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结论,这是一种演绎推理。乙认为驾车人虽然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但违反规则实出于不得已,此时存存两个互相矛盾的法律命题,乙选择了自己认为是最佳的解决方案,这是一种辩证推理。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69. 材料1中,乘务员采取紧急刹车措施撞坏了围栏而没有受到处罚,这是否属于免责?为什么?
正确答案:材料1中,乘务员采取紧急刹车措施撞坏了围栏而没有受到处罚,这不属于免责条件,而是不承担法律责任。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免责不同于“不负责任”或“无责任”,因为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而后两者并不存在责任。不应把紧急避险这种不负法律责任的条件当做免除责任的条件。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70. 对比法系与普通法系,从法官的作用角度具体分析材料2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正确答案: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考虑制定法是如何规定的,随后按照有关规定来判决案件。普通法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的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定金第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90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91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问题:
71. 从法律渊源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属于我国哪一类法律渊源?
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属于法律。
72. 从法律部门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属于我国哪一法律部门?
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属于民法。
73. 分析第条所包含的法律规则的结构及其所属的类型。
正确答案:第条共包含四个法律规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是授权性规则,在法条中只表现了行为模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是三个义务性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表现出了假定和法律后果。
74. 分析第90条所体现的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引起该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正确答案:第90条体现的是定金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和收受定金的一方;客体是定金;内容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事实是事实构成即订立合同和交付定金两个法律行为。
75. 第条规定了定金返还规则。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上述内容分别说明了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的哪些特征?
正确答案:分别体现了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的法定性。交付定金本来是一种客观事实,但法律上规定返还规则后就具有了确定的法律后果,就变成了法律事实。同样,要建立定金合同这种法律关系,就必须按照法定条件进行,否则将不生法律效果。如约定的数额超过20%的部分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76. 以上述材料为例说明法律条文、法律规则、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制度、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的关系。
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包含三个法律条文,法律条文包含若干法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本身是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关于定金是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属于民法法律部门,民法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论述题第70小题,本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77. 结合实际,论述在我国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现实意义及其要求。
正确答案:(1)含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各级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行使司法权时,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2)重要意义: 1)实行这项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交易的前提是经济主体地位平等,意志自由。只有主体之间平等、自由地竞争才有市场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平等地适用法律是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公平竞争的基础和保障。 2)实行这项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在民主政治中,公民是社会的主体和国家的主人,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及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同的义务。在法律适用中贯彻平等原则,才能使各项公民权利得到司法保障,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实行这项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贯彻实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有利于在全体公民中培养、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不可缺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以及平等和公正精神。 4)实行这项原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意。按照法治原则的要求,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普遍性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同样的情况受同样的对待,亦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才有可能真正树立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 (3)要求。在法的适用中贯彻这一原则,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决反对封建思想,要求司法工作者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同时要正确认识这一原则与资产阶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区别和联系。 涉及知识点: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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