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土地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原租有位于 街(路) 号(或店铺名)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门面产权所有者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门面产权所有者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原产权所有者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房屋 土地转让协议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 土地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二、本合同适用于单位自管房或个人私房(包括房改房)转让。
三、本合同中的卖方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所称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的,需与代理公司另外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个人代理并由代理人签定合同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从事委托代理业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应为经批准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五、本合同[ ]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
六、本合同为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条款前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示范合同印刷内容”为由强迫另一方接受。
七、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
八、本合同条款由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 土地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座落及现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470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70%股权;乙 方以货币出200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30%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2.0,绿化 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 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70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5%,计人民币33.5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 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 30%,计人民币200万元。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55%,计人民币368.5万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 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保过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项目由乙方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 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 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 土地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栋房屋(包括土地)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房屋(包括土地)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广东省赤坎区百姓西村115号之 ,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基面积(土地)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包括土地)净收价格为 万元整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元整(大写)须在签订本合同时作为定金交给甲方,该笔定金在产权交割时与余下房款抵消。
2、 余款 万元整(大写)乙方必须在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或购房款付清当日,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土地)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承诺保证
甲方须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不存在任何债务或是法律上的问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