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在 工程自主经营、核算、自负盈亏。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范围:公司拥有的资质经营范围
二、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监督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遵守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
(2)对乙方承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
2、乙方职责
(1)依法经营,在经营中执行国家法律及行规的有关定。
(2)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执行“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
(3)依照公司所在地的行规,乙方一旦拿到工程进度款,必 须先缴纳税收和其他应缴费用。
(4)乙方负责人对经营活动负一切责任,工程质量事故、安全 事故、经济纠纷等责任。
(5)乙方在投标中造价应不低于最低控制价。
(6)乙方经营活动中拖欠材料、工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工程定额测定费及办理一切手续的费用。
(7)乙方自行聘用所需人员,所聘用人员应报公司备案。
(8)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
(9)该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核算,自负盈亏,工程所发生的垫资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做好财务帐,若有违规,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争议违约
(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甲方企业所在地裁决。
(2)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向对方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3)因乙方在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此出现问题,造成甲方企业资质受处理或影响甲方参加投标等,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冻结该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项目工程款等,用于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若乙方向甲方隐瞒、漏报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含业主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按所查出隐瞒、漏报的造价的10%对乙方另外进行处罚。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违法经营或质量、安全、经济等问题上失误,给公司 造成信誉、经济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权。其损失由乙方 负责全部责任。
(2)乙方无权转包经营权,若发现被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其经营权。
(3)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承建项目的业绩资料,所有业绩资料交由甲方统一存档。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六、合同终止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在 不违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原则下可视合同终止。
(2)本工程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觉按照业主或监督、监理 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为止。否则,甲方可终止 协议并将工程收回自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承包期满,乙方承包费用缴纳完 毕,经营资料上交甲方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八、公司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 话:
20xx年五月二十七日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合伙出资的 %。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合伙出资的 %。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合伙出资的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合伙出资需要追加时,按第五条第一款出资比例追加投资。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在经营期间,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每周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应由占出资比例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2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
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
乙
丙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供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的执行。
乙方(需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经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交易往来的框架性协议,适用于甲方向乙方销售 等产品;乙方依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向甲方采购相关产品,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1.2 除本合同外,乙方在每次具体采购产品时均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
1.3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展合同的期限。
第二条 订单
2.1 订单的形式:订单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
2.2 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运费承担等。
2.3 订单的送达: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签订方式确认并成交。乙方应使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向甲方发送订单,否则该订单对甲方无效;双方接收订单方式如有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2.4 订单的生效:订单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 包装与标识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风险提示:
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面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供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需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4.1 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4.2 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五条 价格条款
产品价格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七条 产品的验收
风险提示: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7.1 乙方应在订单中明确货物的收货人信息,至少应包括: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7.2 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应在______日内进行货物签收和验收。
7.3 甲方及其供应商有权要求指定的货物签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供查实身份,并要求其在签收时在货物签收单上签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其签收,并追究乙方逾期收货的违约责任。
7.4 甲方可委托甲方的供应商直接向乙方发货,乙方在甲方供应商的货物签收单上签收,视同签收了甲方的货物。
7.5 乙方接收货物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若乙方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第 付款时间、方式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8.1 对账方式: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对账单》的形式与乙方核对至上月双方的往来账目情况,如乙方对《对帐账单》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对账单》后一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若无异议,则乙方以单位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需事先提供盖有乙方公章的授权书并留被授权人的签字样)的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给甲方(传真件有效)。
8.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日前将到期应付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3 乙方付款后,甲方开具等额给乙方(开票名称、开票地址、税号等资料在开票前由乙方另行提供)。
8.4 甲方保证开具给乙方的所有、凭证等真实合法有效。
8.5 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对第各款约定的情形作出更改的,则以经双方的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9.1 甲方按照每次采购订单约定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质量以及交货期限等向乙方提供货物。因甲方原因逾期交货或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并无法取得乙方谅解的,则每逾期交货一天,支付逾期交货部分价款0.3%的违约金;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交货义务的履行。
9.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如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货款金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9.3 乙方应及时签收货物并验收,乙方延迟或者不予签收和验收货物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若延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为乙方无理拒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并将货物另行处置。
第十条 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邮箱: 。
12.2 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邮箱: 。
12.3 上述联系方式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双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12.4 订单及其他资料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以及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等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5 除经双方确认的订单、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具有补充协议性质文件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资料(如出/送货单、运输单、提货单、报价单等)内容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5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附件一:订单(下载后附订货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乙方: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签约地: 市
甲方:
乙方:
为对职工食堂综合管理,提高职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职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甲方职工食堂,负责供应甲方职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职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承接接待餐业务,烟酒饮料等零售。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二、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单价计:
管理人员: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普通员工: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其它人员: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三、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破烂部分及厨房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好配齐,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区内外的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3、承包期内,甲方(乙方)负责(水、电、燃料面议),其费用标准需根据本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料供应商统一标准核算,水每公吨 元,电每千瓦时 元,燃料每公升/斤 元,随之每年市场的价格调整收取费用。
4、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定批准。
五、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 饭菜供应分类:a刷卡进餐;b凭现金进餐;c凭饭卡进餐;d凭饭卡进餐;
2、 凭 进餐每餐价格 元, 荤 素 两米饭,例汤自取。
3、 招待餐及经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标准,需要时甲方可预先提出新标准,乙方则按标准做好,力求做到客户满意。
4、 菜式备选品种每餐不少于 个(其中荤菜类不少于 个),经常轮换。早、夜餐品种不少于 个。
5、 膳食供应时间:早餐 : - : ;午餐 : - : ;
晚餐 : - : ;夜宵 :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6、 夏季期间,根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当气温在35℃及以上时,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员工供应消薯饮料(冬瓜汤、凉茶、粥品等),供应数量由甲方确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销售的食品,应做到价廉物美,在原材料进货价格的基础上获取利润应控制在25%以下。
六、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 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 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 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 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5、 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
2、 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厨房水、电管线路的维修保养,小故障三小时内完成处理工作,大故障不超过八小时,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结算方式(与甲方行政或财务负责人面议)
九、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 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 甲、乙双方对应付对方的有关费用,补助等,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时计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罚1%滞纳金,逾期最多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6、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十、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出上诉审理。
十一、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附件《 》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甲方同意在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后,乙方需在 月/日内进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运作,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从乙方正式进入甲方食堂承包运作之日起生效,此条款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适应目前建筑市场形势,增强企业活力,建立内部竞争机制,加强公司集团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管理受控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决定把 工程以责任承包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电话: 住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种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劳动合同法》负责与所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保险及费用,支付所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全面履行业主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治理标准和招标时的承诺、其他与工程相关之承诺、补充协议等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按约全面履行或代为履行上述文件中所约定的公司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 乙方全面承担其承包工程的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财务核算、计生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 承包项目工程概况
第一条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 ,总日历天数 天,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批准的开竣工报告为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创杯要求: 质量等级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目标:无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万元。工程单价为 元。乙方向甲方支工程款时,要提交材料,如不能提供由甲方代扣开票费用。
第五条 工期、质量控制节点:服从建设单位的总体安排,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
第六条 乙方负责人: 。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乙方的权利
第一条 承包期间,乙方全面负责承包项目的建设及内部管理事宜,可以自主安排雇聘、施工组织、材料采购等各项工作,负责生产建设,自主完成全部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自行编制和办理有关安全、质量等的
开工资料及手续。
第二条 乙方可以自主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分包部分或选定有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承担劳务工作,但应当经甲方同意,否则责任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担。
第二节 乙方的义务
第三条 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公司同建设在合同履行期间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附加合同、其他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及公司向建设单位的相关承诺等)。
第四条 乙方愿意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 元。
第五条 乙方不得违反《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工程再行转包或转卖,不得将可分包工程、劳务性事务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让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挂靠,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义务
第一款 承包工程的管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按该要求完成施工。
第二款 乙方应认真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检查迎检工作,在各项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批评的,由甲方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三款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治理标准和招标时的承诺,执行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和质安管理责任书,工程保修期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工程管理义务:乙方应确保按建设单位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工期完成施工内容。因工程工期提前或推迟所发生奖、罚,均由乙方受领或承担。
第 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第一款 乙方应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文明标化工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未能按甲方下达的指标及规定实施,甲方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
第二款 乙方保证工程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立即如实向甲方报告,甲方负责向公司报告,妥善协助处理事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处罚。
第三款 乙方及其人员必须接受甲方工作人员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知道与监督,在各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或要改进的,及时在限期内整改。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迎检工作,在各项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批评的,甲方对此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九条 财务及核算管理义务
第一款 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把专项资金移作他用;不得对所需的工资、建筑材料多报、材料价格虚报。违反规定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二款 乙方须配有专业财务人员,负责欠条类凭证的登记和收条类凭证的保管义务。同时建立必要的帐册,按月与甲方对帐目和上报各种的统计报表。
第三款 建设单位供给项目的工程材料及实物视作工程款对待,甲方按预算及进度有计划拨给乙方使用。若乙方将材料擅自转让或变卖,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第四款 因工程需要向外采购材料和实物等,由乙方负责支付。未按时履行债务导致甲方发生经济纠纷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款 凡工程带、垫资及各类保证金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 合同管理义务
第一款 甲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未经批准同意,以甲方名义或其雇用人员名义对外签订所有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该合同所引起的甲方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二款 乙方认真对待合同管理,不得签订明显不利于甲方或公司的合同。签订合同过程中失职被骗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对此负责及赔偿。
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义务、用工及其他义务
第一款 乙方对施工现场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必须执行甲方有关对文明施工管理及有关罚款规定,确保创标化工地。工地现场按标化要求实施,现场布置必须符合公司形象策划和宣传的统一要求标准,整洁卫生,设施完好,以文明工地形象取得公司验收认可,否则必须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由此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款 乙方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对外来民工要加强管理、宣传教育、除按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和填报报表外,出现违反计生条例者,一切经济与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给予罚款处理。
第三款 乙方全面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到证件齐全,治安良好,维护公司和甲方的整体形象,严禁打架、酗酒、、嫖娼等丑恶现象,杜绝上述情况出现。凡出现上述情况,及时上报当地门和甲方。甲方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第四款 建设工程需要用工,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招用劳务工人,与被用工人签订好相关的劳动合同,办理好各类保险。做到每个用工必须具有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和劳动合同,办理好有关手续。为保证不对劳务工人拖欠工资,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万元实行代收代付。未发生拖欠工资事件,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返还。为保障民工权益,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劳动保险基金 万元或委托劳务公司支付。
第五款 乙方聘用技术人员、使用民工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及时报甲方备案。如未按规定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第六款 甲方施工期间,涉及市政、市容、环保、治安、消防、街道等部门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第七款 其他
1、管理人员岗位应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到位、证件有效。
2、为作业人员办理与工种相符的上岗证,综合保险和就业证、暂住证等,费用自理。
3、工资或生活费必须由甲方亲自或监督发放到个人手上,不准发生工资拖欠和上访现象。
4、所有材料供应商证照须齐全有效,具有准用或许可资格,严禁采购劣质材料。
5、服从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甲方开展各项检查活动和其他工作部署。
6、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类施工专项方案及时编写,提前三天报甲方审批,严禁滞后审批。
7、任何事故的发生都必须在上报程序规定的第一时间内上报甲方和相关部门。
8、原则上试块由乙方制作与养护,甲方负责监督。如乙方没按规定要求制作与养护,漏做、不做,承担一切后果。
9、送试块由甲方负责,试验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
第一条 甲方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声誉不受损害。
第二条 甲方对乙方有全面的监督权、审计权、检查权、处罚权等权利。乙方严重违规,甲方有权对乙方无条件进行接管。乙方对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时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严重违规的项目承包人,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工程进度的支付与结算
第一条 进质款的支付:根据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业主与公司按每月支付一次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款的80%支付。甲方在收到进度款后,扣除应有甲方上交的税金、管理费后,也按80%支付给乙方。
第二条 工程结算: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并完成审计后,支付95%,余下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甲方在收到保修金后半个月内,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章 奖罚
1、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明确的奖罚按建设单位规定执行,由乙方享受和承担。
2、按规定需要办理的证件,乙方如不办理,甲方有权处罚1000元/人,上级主管部门查获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项目部发生民工工资或劳动合同问题上访,上访到县(区)级建管部门、劳动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则每次罚5000元,上访到市级建管部门或市属主管部门,则每次罚10000元。迫于上级主管部门压力,甲方代为支付工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并支付。
4、甲方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被主管部门开具整改通知单或停工指令单等情况,则每张单子甲方处以乙方5000元的罚款,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5、发生质量事故一次,甲方有权罚款5000-10000元,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6、发生安全事故一次,甲方有权罚款,罚款按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分别按1000-30000元罚款。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及赔偿费由乙方承担。
7、总公司考核甲方时,由于乙方所造成的原因,则处罚由乙方承担。
8、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凡发生不符合准用或许可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处以每一品种、规格1000-5000元的处罚,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由于材料采购付款引起合同纠纷而上诉导致公司在银行帐户被冻结的情况,甲方处以乙方10000元/次罚款,官司标的费全额由乙方承担。
9、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不按规定办理所有职工的暂住证、劳务证、上岗证、劳动合同和办理各类保险手续,所受处罚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伤亡事故,乙方应根据事故性质和应负责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0、甲方有权对施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产生的问题,提出予以整改要求、停工直至调换班子,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
第一款 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规定或超出权利范围行事,甲方有权解除或单方终止本合同。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承包期间的利润全部归甲方。
第二款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有权对违约的乙方进行处理和处分。
第三款 甲方对乙方所处的所有罚款、赔偿款、违约金等应扣、代扣、可扣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留。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申请甲方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协调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提起公诉。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同样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各种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章):
二0 年 月 日 代表人(签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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