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关于“两项工程”培训的文件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作用,致力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在学校的组织领导下,号召并激励广大教师提高学历层次,主动参加教师学历进修,储备自己的知识底蕴,更好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教师学历进修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广大教师的认识水平;
  2、在20xx年里,力争使教师的学历层次在提高10——15个百分点;
  3、力争使仅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进修。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督导与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在教师自愿进修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和动员力度,同时发挥学校的督导作用和服务作用,尽力为教师学历提高创造方便条件。
  2、坚持激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制定激励机制和处罚规定,对于主动提高学历层次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与评优、晋级、选拔、结构工资制挂钩;对于学历不合格的教师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或结构工资制上的处罚。
  四、培训方式:
  1、学校设专人统一管理参加进修人员的学习,考核事宜。
  2、参加上级的统一辅导,分散后自学自练。
  3、进修同种学历的教师可以自愿结成自学小组。
  4、学校经常检查学员的学习笔记和作业本。
  5、学校设专人统一报考,查成绩,办理考务,以解决学员的工学矛盾和耕学矛盾。
  五、培训机制:
  1、学历提高工作准
  (1)学历不合格的教师不准担任教学工作;
  (2)学历不合格的教师不准晋升职称;
  (3)不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不准选拔后备干部;
  (4)不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不准选拔骨干教师;
  (5)不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不准评为“转业发展型教师”。
  2、教师学历进修优惠
  (1)三年内不能取得专科学历的教师不能担任教学工作;
  (2)本科学历作为教师晋级、加薪的优越条件;
  (3)正在进修的教师可以提出调换工种。如:辞去班主任工作等;
  (4)提干、选拔等必须首先考虑学历水平;
  (5)在评优、创先、调动等人事活动中,同等条件下,学历水平高者优先;
  (6)教师进修学历,如经济基础薄弱,经申请后,学校可预先支付两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