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范江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所属的轻便女式摩托车一辆出售给乙方,摩托车车牌号为06284,售价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出售后,该辆摩托车产权归属乙方,因该辆摩托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行为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方共同商定,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0xx年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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